首先,是法文译员吴宗濂的证词。吴在三年后写到这个事件时说,十月十日,当孙中山路经使馆时,遇见一个名叫宋芝田的学生。当孙问及雇员中有无广东人时,宋芝田便把孙中山带进使馆,并介绍给邓廷铿。孙中山自称“陈载之”,向他打听在英国的其他广东人的情况,并约定第二天上午来听回音。当邓廷铿注意到来访者的金表上有用英文刻的“孙”字时便起了疑心。后来,他和他的上司包括马格里在内作了商讨,马格里认为这正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的那个人。于是制定了拘留孙中山的计划,星期日上午孙中山就落入了圈套。
这个叙述的要点——星期六的来访、化名、使馆招待孙中山吃过午饭之后便毫不怀疑他于星期日再来——由使馆的海军武官保存的日记证实了。此外,还有龚照瑗和他在北京的上司的来往信件。十月十二日,龚发海底电报说,孙中山用“陈载之”的化名来到使馆,此刻正被扣留中。倘若孙中山是在大街上被诱捕的,公使是用不着对总理衙门隐瞒的。
这个描述后来被孙中山的心腹之言所证实。陈少白,是孙中山回东方时迎接他的第一个亲密朋友,曾说过孙中山如何自夸他每天都到使馆去的事。后来,孙中山曾以较为谦虚的口气告诉胡汉民和戴季陶,说他是自己走进去的。他的朋友非常佩服他的大胆和公然进入敌人据点的革命热情。他们也懂得,为了给清政府抹黑和争取世界舆论的支持,说谎是必要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对事实真相加以修改,当孙中山对英国人讲述自己的故事时,他是直觉地把握住这一点的。谁也没有机会向他提出建议。他是自行采取这种做法的,而且在英国逗留期间他始终如一地坚持如此。他说服他的朋友康德黎和孟生,他们也坚定地支持他,保证他具有诚实可靠的性格。如果司赖特的侦探更高明一点,本来是可以揭穿他的,当他第一次对苏格兰场警署和报社谈话时,他还不知道自己曾被盯梢,但到第二天看到报纸上发表的马格里的陈述后,他就肯定地知道没有第三个人能够出来批驳他了。
然而,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十日和十一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无关紧要的。撇开孙中山进入使馆的方式不谈,马格里及其一伙在孙一旦进入使馆后对他的所作所为都是明目张胆地滥用外交特权。看来是,当马格里发现孙是可以随便加以摆布时,他就认为他可以拘留孙而不用引渡。马格里的依据是:“华人之赴公使馆,既出自其人之本意,……即使指控他、怀疑他、拘留他,……外人实无干涉之权。当然,设其人在使馆门外,则办法从而大异。盖门外为英国之领土,公使馆非先请拘票,即不能逮捕他。”然而,由国际法的权威们支持的英国人则强调说,“即使孙中山自愿前往使馆,对于中国公使来说,拘留他也是(不)正当和(不〕合法的行为”。
孙中山所叙述的他被拘留的情节,实际上已被英国当局的调查和后来对中国档案的研究所证实。马格里囚禁了孙中山,而且做好了用船把他押送回国的准备。孙中山被捕三天后,马格里与格来轮船公司的一个名叫麦克格雷戈的人联系,开始谈判把一个“疯子”运回中国。马格里还拍电报给清政府,要求租一只船,随后就被授权用七千英镑来办这件事。这是清廷为捕获孙中山而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
马格里同孙中山第一次会面时仅仅告诉孙中山,总理衙门已得知他被捕,他的命运取决于总理衙门的答复。孙中山很清楚从清政府他能得到什么,这才感到他必须捎信给他的朋友们。但是,马格里似乎把每一条路都封锁了。他在孙中山的房门上加了一把锁——屋里的窗户上钉有板条——在房子外面布置了守卫。马格里预料到孙中山要收买他的那些看守,便下指示:凡是犯人给的钱他们都可以收下,凡是犯人写的信都要交给他。第二天当孙中山请求柯尔为了“拯救一个人的生命”把一张便条送给一位朋友时,这封送给康德黎的信就落到马格里的手里了。柯尔从中国仆役那里得到孙中山是个疯子的印象,他企图哄骗这个囚犯,向囚犯保证说,那张便条被扔到窗外去了。
差不多有一个星期,孙中山一再恳求柯尔和安慰过他的英国仆役接受他写给康德黎和孟生的信。他甚至用纸包着硬币,使之加重分量,以便他们易于把便条扔到窗外去。他也曾借故把窗户打开,亲自把一张便条扔出,但仅仅看见柯尔把它捡了起来。这一张和所有其他的便条一样,被送给了马格里,所以马格里采取进一步的戒备措施,把孙中山的房间里的窗户钉死,还没收了他写信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