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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军政巨人:罗斯福传(43)

作者:(美)詹姆斯

会上,人们的情绪各不相同。伊克斯因为总统终于采取了行动而兴高采烈。卡明斯不无自得地玩弄着他的夹鼻眼镜,为自己早就参与了正在揭幕的这出戏而沾沾自喜。但是,公众代表团坐在那里,一个个呆若木鸡。加纳和雷伯恩一言不发。鲁滨逊满面愁容,有气无力地表示赞成。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亨利·艾休尔斯特必定是想起了他在竞选运动中曾极力否认罗斯福打算改组法院,但是他仍然忠诚地发言支持这项提案。众议院议长班克黑德则始终板着脸,面无表情。

会议实际上并没有进行讨论;总统没有向他的党的领袖们征求意见。会议一结束,他就坐着手推车去会见正在等候的报界人士。罗斯福主持这次会议时像个乐队指挥。他宣读致国会的咨文,不时作一点生动的发挥,他的话不时为阵阵笑声打断;总统把头一仰,也跟大家一起笑起来。他还一再要求咨文在发表前要绝对保密。

从白宫驱车返回国会山途中,加纳和他的几位同事仍旧默不作声。众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得克萨斯州的哈顿·萨姆纳斯忽然转身对大家说:“伙计们,这回我可赢了。”这些人把消息带到国会。咨文宣读以后,立法议员们在会议休息室里三三两两,互相询问,“你觉得如何?”不到几小时功夫,这项议案就把参众两院整整齐齐地一分为二。得克萨斯州的两名代表象征着两个极端。在众院,新政派众议员莫里·马弗里克不等议会秘书宣读完毕,就一把抓起一份油印的提案,签上自己的名字往提案箱里一塞。在参院休息室里,加纳一只手捂着鼻子,使劲地晃动朝下的大拇指。

一个报信的人穿过广场奔向最高法院大厦。大法官们正在里面听取辩论。只有布兰代斯一人事先得了信,那是在大法官们刚要进入法院以前,科科伦经过罗斯福同意“冲进法官更衣室”把消息告诉了他,布兰代斯当时就表示不赞成。这时,一个议会侍者从台上帷幕后面悄悄走出来,给每位大法官送上一份文件。庭上的律师意识到法官席上气氛骤然紧张,他的发言稍稍停顿了一下。休斯不安地在座位上转动。范·德万特脸色阴郁,巴特勒似乎在笑。但是审判官的神色很快恢复正常,审议继续进行。

当天下午,报纸以醒目的标题把消息散布给公众。次日上午,总统在床上边吃早餐,边看报纸。报纸社论中的一片恼怒的鼓噪并没有使他感到诧异。他早已预料到了,他把希望寄托在群众的支持上。事情的发展证明,这项提案一开始就把美国人民切成两半。罗斯福能够动员多数人支持他的计划吗?他能够把这个多数转化为国会的行动吗?

罗斯福的这一动议的突然性,提出这个杰作时的那种部加掩饰得意的情绪,以及在制订过程中没有走漏一点风声,凡此种种给人这样一个印象:这个议案是大选后匆匆炮制出来的。实际上,罗斯福考虑对法院进行改革的问题已有两年多的时间了。

早在1935年法院对新政实行全面进攻以前,罗斯福就在考虑扩大法院编制,以保护他所提出的立法。他不能容忍法院在重大问题上与他对抗。关于这点,情况很明显,因为他曾经做好准备,一旦法院在黄金问题上反对他,他就会向全国发表广播演说。法院当时只是以微弱的多数表示赞成,他才没有以发表总统声明和向国会呼吁的方式来同法院对抗。当法院废止了“全国复兴法”和其他措施后,总统就更加坚定了必须采取行动的决心。

但是,怎么办呢?有一段时间,罗斯福不很认真地考虑过修改宪法的问题。可能的办法有几种:直接扩大国会在具体的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的权力;授权给国会重新通过被法院否决的某项措施,从而使之“符合宪法”;要求最高法院在撤销国会某项法令时必须以六比三,甚至七比二的多数通过;限制大法官的年龄或者规定他们的任期,而不是终身任职。最后,罗斯福决定不采取修改宪法的办法。这样做,即使顺利,也要有很长时间。更大的可能是,即使修正案能够得到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也毫无可能越过宪法制订者精心设置的重重障碍——四分之三的州立法机关或州议会的同意,特别是因为这些机构都是代表保守派的、从小市镇的利益和立场出发的。

总统后来说:“给我一千万美元,我就能使宪法的任何修正得不到必要多数的州的批准。”

由国会颁布一项法令,能不能解决问题呢?用限制最高法院权力的措施来直接向它挑战,这样的议案可能被最高法院本身宣布无效。然而,另有一个办法看来确实符合宪法,并且它有先例可循。这就是如前几任总统做过的那样,设法说服国会授权任命新法官,从而增加法官人数。在最高法院里安插自己人,这种做法起初似乎不合总统的口味,也许因为这种目的昭然若揭。可是,他一直重复考虑这个想法。历史上的一个先例强烈地引起他的兴趣——阿斯奎斯和劳合·乔治曾通过英王威胁英国上院说,如果它不承认下院的权威,就要采用任命新贵族的办法来改组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