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们反对什么呢?罗斯福的非党派立场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在政治的竞技场上,他有时是右翼的四分卫,有时又是左翼的四分卫,有时又是中间派。就像在1932年竞选时那样,他在他的陈线两端都不留一点空隙,不给共和党以传球的机会。确实,这个大党由于这位总统变化无常的中庸之道而趋向于分裂为右派和左派。进步的共和党人诺里斯和麦克纳里尽管在他们党内属于少数派,却常博得白宫的笑脸和恩宠。
这种形势的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是:在1934年罗斯福和国会里的大多数议员不同,在政策上继续采取比较温和和比较保守的立场。在银本位、通货膨胀、重新为抵押筹集资金、劳工、政府支出等问题上,国会都比总统左倾。与后期相反,在1933年和1934年,罗斯福的主要任务不是推动国会采取行动,而是解除极端分子的武装,在各集团间寻求一致,并运用总统的各种权力和说服的武器来驾驭国会。
政府里的一位艺术家
总统驾驭国会的能力是考验白宫主人是否伟大的一贯方法。软弱的总统往往提不出纲领,或者他所提出的建议在那种迂回曲折和漫无止境的立法程序中变得面目全非。坚强而有魄力的总统能够巧妙地或雷厉风行地在国会里通过他们的纲领并使他们的提案载入立法史册。按这个传统的标准,罗斯福——在白宫的头几年——是一位有魄力的总统,他以巧妙的领导手腕支配了国会。
在那段动荡不安的日子里,罗斯福如果有时间把他对付国会的办法列举出来,结果可能如下:
1.充分利用宪法规定的权力,诸如否决权。
2.选择有利时机。
3.在行政部门草拟议案。
4.几乎需要不断地施加压力,但却要机智巧妙。
5.必须审慎用人。
6.亲自说服立法领导人。
7.诉诸国民公断。
但如果总统把这些方法如此系统地罗列出来,那就不像他的为人了。他兴致勃勃,不按常规去解决立法问题,有时采用这种方法,有时采用另一种方法,因地制宜。
他甚至试验过在一段短时间内撒手不管。1934年3月底,总统故意虚张声势地离开了华盛顿到巴哈马群岛去进行为期两周的深海钓鱼。白宫的压力缓和下来了。国会很快就变得像一个老师不在,学生闹翻天的教室。在民主党人中间,关于证券交易条例问题,爆发了一场争论。一百多名众议员,脱离了他们的领袖,一起去支持一次将会造成通货膨胀的再提供抵押经费法案。于是罗斯福从他的游艇上捎信给加纳和雷伯恩,让他们转告国会,“如果这种盲目的法案获得通过,那么,破坏复兴的责任将全部由国会承担。我将毫不迟疑地把这一点向全国人民讲清楚。”加纳说,三十年来,他从未见过国会这样混乱不堪。
这种撒手不管的试验令人失望地归于失败。罗斯福回来时,有一批国会议员去欢迎,他意味深长地说,他从梭子鱼和鲨鱼那里得到了一些教训。他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可我是个固执的人。”
总统的缰绳拉紧了,但总统却从来没有真正地固执己见。他主要是依靠与国会领袖们协商来使他的纲领得到通过。他甚至否认存在所谓“非有不可的立法”这么一回事。
“‘非如何如何不可’这个词很可怕”,他对记者们说,“我可不对国会讲‘非如何如何不可’。我从来不曾这样讲过,是不是?”他在笑声中结束了他的讲话。
罗斯福充分地利用了宪法中正式规定给他的权力。他又恢复了威尔逊的做法,亲自向国会提出国情咨文报告。他在适时提出的咨文里勾画出总的建议。接着就让行政部门拟订详细的立法提案而由态度友好的议员提出。个别的议员被吸收到制订政策的机构里去,既不算国会代表也不算他们选区的代表,而是作为政府的成员。总统经常接见国会领袖和各委员会主席,偶尔也接见国会的其他议员。在实践中,他形成了一种由官僚和国会议员组成的“万能内阁”,为首的则是他本人。
总统也可以否决。在他就任的头两年中,他使用否决权的次数远远超过了以往历届总统使用否决权的平均次数。他否决的那些议案中有许多是罗斯福让他的助手仔细审查过的特殊的立法议案。比否决更重要的是:总统常以使用否决权相威胁。他一再通过国会领导人传话,某一即将交付表决的议案如不加以修改,他就会否决。1934年有一次,国会通过了一项移民法案,罗斯福觉得其中充满了不公正的规定,他干脆建议两院通过一项共同决议将其撤销——否则他就要使用否决权。只有一次,第七十三届国会压倒了罗斯福;这一次是在立法机构起来反对总统的节约纲领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