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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别林自传(14)

作者:卓别林

第二天我们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房子里,那是坐落在兰斯顿广场拐角上的、一个非常幽静的宅邸。那儿有很多仆人,卧室有粉色的和蓝色的,挂着印花的棉布窗帘,铺着白色的熊皮地毯,我们就在那里过了几天奢侈的生活。

除了母亲和我以外,那家还有一位举止优雅的男客,这个年轻人留着短短的红色小胡子,看起来总是很紧张。他对人彬彬有礼,十分和善,但那位满脸灰色络腮胡子的上校一回来,他就立马消失了。

上校每星期只是回家一两次。他一回家,屋子里就蒙上了一层神秘的氛围,母亲总是嘱咐我躲着他。有一天,我跑到客厅,看见高大的上校正从楼上走下来。他脸色红润,穿了件大礼服,戴着顶大礼帽,长着一副花白的络腮胡子,没有头发,边走边微微向我笑着。

大家对上校大惊小怪的原因我一直不知道,也不知道他是如何让家里的气氛变得神秘的。不过他极少逗留,而他走之后家里就恢复如前,那个短胡子年轻人也很快回来了。

我渐渐对这个年轻人十分喜欢了。他总是和我一起,带着女主人的两条漂亮猎狗去克拉彭公园散步,走得很远。他还建议母亲让我每天早晨洗冷水浴,说这样可以治哮喘,而我也觉得的确有效果,后来就爱上冷水浴了。

由俭入奢易,一周之内,我已经认为这一切的享受都是理所应当的了。每天早晨的仪式后,我们带上两只系着簇新棕色皮带的狗去遛弯,紧接着回到豪华的府邸,享受着仆人用奢华的银盘子端来的午餐,这一切都让我感到幸福无比。

这家人的花园后面住着一户一样有钱的人,是一对年轻夫妇和一个儿子,他们儿子那间小卧室里全是新奇的玩具。我因为和他年纪相仿,所以常被邀去陪他玩耍,和他成了一对好朋友。他父亲在市中心的一家银行工作,职位很高,母亲则年轻漂亮。

有一次,我偶然听见两家的女仆在说悄悄话,那家的女仆说要请一位家庭女教师给她家少爷。我们家的女仆则说:“这一个(指我)也是要请的呀。”我十分高兴听到自己被当做一个富家少爷来对待,不过不清楚她这么做的目的,后来觉得她也许是想表明,雇她的人家和另一家是一样有钱的,以便自抬身价吧。从那之后,我一跟隔壁的孩子一起吃饭,就觉得自己是在假充有钱人的小孩。

最后,在一个让人沮丧的日子里,我们从那个有钱的人家回到了波纳尔弄三号,不过因为做客时难免感到紧张,所以想想现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又觉得有些慰藉。就像母亲说的那样,客人就像点心,留久了就变了味。于是,我们短暂的奢侈结束了,等着我们的又是以前的穷苦生活。

第四章 与贫困作斗争

1899年盛行留络腮胡子,皇帝、政治家、士兵和水手都不例外。那年头,见到的是荒诞而夸张的行为,贫者与富人的天壤之别,还有写满了漫画和报纸的愚蠢偏激的政见。几个布尔农民在非洲德兰士瓦作战时,躲在大石头背后,把穿着红色军服的英国士兵当做靶子来射击。英国人因此倍受打击,恼怒非常,幸亏后来陆军部识破了这个伎俩,就把红色军装换成卡其制服,给了布尔人一点厉害。

我对战争的消息都只是零散听闻的,有从爱国歌曲和戏剧里,也有从那些画着将军像的香烟卡片上。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敌人都是十足的恶棍,而我们在经历种种失败后终于胜利了。母亲从未跟我提过这些,她有自己的战争要打。

那年雪尼十四,已经在河滨马路邮局里做了报差,不再念书了。母亲继续靠缝衣服挣点微薄的收入。那时她在一家工厂做计件工,缝一打罩衣能拿一先令六便士,需要工作十二小时。母亲最多一周内缝了五十四件,总共只能拿六先令九便士。靠母亲缝衣服挣的血汗钱和雪尼的工资,我们的生活勉强可以支撑得下去。

我常常在夜里醒来,看见母亲缝衣服的样子,她低头凑近缝纫机,由于精神高度集中而微微张着嘴,盯着在缝纫机下高速移动的线。重复的机器声会让我再次进入梦乡。常常是因为某一笔分期付款的钱又要到最后期限了,母亲才会这样缝衣服缝到深夜。

后来遇到了一件难事:雪尼需要一件新衣服。因为他一周七天都穿着那套报差制服,惹得所有朋友都取笑他,导致他有两个周末都足不出户。母亲想尽办法凑足十八个先令,给他买了一套蓝色的哔叽衣服。这就导致了我们入不敷出。所以雪尼周一穿制服去上班时,母亲就把那套哔叽衣服当了,换来七先令,周六再赎出来给雪尼在周末穿。一年多来,这已经成了惯例,直到有一天那衣服已经开始破损,当铺的伙计说什么也只肯给三个先令了。这算是一个大打击,一向坚强的母亲也急得直哭,那七先令可是用来维系我们一周生活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