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争论期间,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从而砸了他的锅。我们的一个对手听过他宣讲的一篇有口皆碑的布道文后,觉得以前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或者至少看过其中的一部分。找来找去,他终于在一期《英国评论》上找到了,那一部分,原来是从福斯特博士[177]的演讲中直接引用的。这一发现使我们一派的很多人像吃了苍蝇似的恶心,从此对他的事便撒手不管了,这也更快地使我们在宗教主管会议上一败涂地。不过我对他仍然不离不弃,因为我宁肯听他宣读别人创作的好布道文,也不愿听他自己炮制的坏东西;尽管后面这种情况是我们普通教士的一贯做法。后来他向我承认他宣讲的东西没有一篇是他自己写的;还说他记忆力惊人,任何布道文都能做到过目成诵。我们败阵以后,他就离开了我们,在别的地方撞好运去了。我也退了会,此后再也没有加入过,尽管多年来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捐资支持该会的牧师。
我在1733年就开始学习外语。我很快就精通了法语,能够轻松地看法文书。然后我又学了意大利语。有一个熟人也学意大利语,他常常引诱我和他下棋。发现这么做占去了我为学习匀出来的过多时间,我最后再也不下棋了,除非满足这么一个条件:每盘棋的赢家有权布置任务,输家必须保证在下一次见面时完成,或者背会一部分语法,或者翻译出一段文章,等等。由于我们的输赢大致相当,这样便相互逼着掌握了那种语言。后来我又下了一点苦功学西班牙语,也能够读原著了。
我已经说过,我只上过一年的拉丁文学校,那时候年龄很小,此后就把这种语言完全撂下没有管过。但当我学会了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之后,我翻阅一本拉丁文《新约全书》时,惊讶地发现我对这种语言的理解比我想象的要多得多;这就鼓励我再次下工夫去学习拉丁文,因为前面几种语言为我铺平了道路,所以取得了更大的成功。我从这些情况想到,我们教授语言的常见方法不大协调。我们听说先从拉丁文开始,学好了拉丁文再学现代语言就容易多了,因为它们都是从拉丁文衍生出来的;可我们并没有为了易于学会拉丁文而先学希腊文。诚然,如果你能不走台阶爬到楼梯顶端,那你一级台阶一级台阶地走下来时就容易得多:可是,如果你从最低的一级台阶开始爬,爬到楼顶肯定会更轻松。因此,我把它提出来供主管青年教育的人考虑:既然很多从拉丁文开始的人,花了几年工夫以后由于没有怎么精通就拉倒了,他们学的东西几乎毫无用处,因此时间算是白花了,那么先从法语学起,再学意大利语等等是否好一点呢,因为虽然花费了同样多的时间后,他们中止了语言学习,而且永远不会学拉丁文,然而他们掌握了一两种现代使用的语言,这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兴许还是有用处的。
离开波士顿十年之后,在境遇更加顺遂的情况下,我才返回故里,探亲访友,因为我是没有钱早去的。在返家途中,我专门到新港去看望哥哥,那时候他连家带印刷所都安置在那里。我们已经冰释前嫌,哥儿俩相见亲切而又动情,他的健康正在迅速恶化,他担心大限不远了,所以要求我,万一他死了,就把他的刚刚十岁的儿子带回家,扶养大后让他从事印刷业。我按他的要求办了,先让他儿子上了几年学,再让他进印刷所。他母亲继续经营,直到他长大成人,我用一套各种型号的新铅字扶助他,因为他父亲的铅字已经磨损了。我过早地离开了哥哥没有给他效力,现在也算做了一些丰厚的补偿。
1736年,我失去了一个儿子[178],一个四岁的漂亮男孩,死于由常见的渠道染上的天花。长期以来,我悔恨万分,现在仍然悔恨没有给他接种疫苗;我之所以提这件事,是为了提醒忘记给孩子接种的父母,万一孩子死于天花,他们将永远不会饶恕自己。我的例子表明,如果两种做法都可能造成同样的悔恨,还是应当两害相权取其轻。
大家发现我们的俱乐部共图社用处很大,成员们个个满意,于是有几位想介绍自己的朋友也来入社,这事儿不太好办,因为我们原来定了个适当的限额:十二名。这样一来,就会超员。从一开始我们就定了一个规矩,给组织保密,大家都遵守得很好。用意无非是避免不适当的人申请入社,万一有人申请,有些人也许就难以拒绝。我是那些反对增加社员的成员之一,不过倒是拿出了一个书面建议,每位社员应当另行设法组织一个附属俱乐部,涉及讨论问题的规章与原先相同,但不能向他们透露与共图社的关系。我指出这样做的好处是利用我们的组织机构提高更多年轻公民的素质,我们也可以随时随地更好地了解民意民情,因为共图社成员可以提出我们渴望讨论哪些问题,也可以把各分社的情况向共图社汇报;这样集思广益可以增进我们事业的具体利益;还可以通过好几个俱乐部把共图社的主张扩散开来,从而增大我们在公众事务中的影响和做好事的力量。这个提议得到大家的赞同,每个成员便着手组建自己的俱乐部:但并不是个个成功。组建成功的只有五六个,各有各的名称,诸如“藤蔓”、“联合”、“群众”等等。它们不仅对自身有益,也给我们提供了不少乐趣、信息和教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在一些特定场合影响舆论的目的,这一点我将在事情发生的过程中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