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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40)

作者:刘以鬯

(在香港,友情是最不可靠的东西,我想。现实是残酷的,不能继续再做傻瓜。)

於是,决定撰写可以换稿费的文字。

将格拉蒙的文章塞入抽屉,我开始用故事新编的手法写黄色文字。题目是:《潘金莲做包租婆》。计划中的故事梗概是:潘金莲死了父亲,到胶花厂去做女工,结果给工头胡须佬搅大肚子,心里十分焦急,要求胡须佬到婚姻注册处去登记,胡须佬送了一百块钱给她。她将钞票掷在地上,捉住胡须佬一阵揍打。打得正起劲,忽然来了一个中年妇人,拦住潘金莲不许她打胡须佬。金莲颇感诧异,一经询问,原来那人就是胡须佬的老婆。潘金莲一气,离开胶花厂,打算到别的地方去做工。但是香港是个人浮於事的社会,找工作谈何容易。没有办法,只好嫁给包租公矮冬瓜做老婆。矮冬瓜是个鳏夫,身材奇矮,一无所长,专靠收租度日。潘金莲无亲无眷,失业後,连一日三餐都成问题,既有矮冬瓜向她求婚,为了衣食,也就颔首答应。婚後不久,矮冬瓜忽罹半身不遂症,躺在床上变成活死人,幸而有租可收,生活还不致发生问题。然而饱暖思淫慾,潘金莲不愁衣食後,长日无所事事,难免不生非分之想。於是,先向头房的小阿飞下手,然後又跟小阿飞的父亲到酒店去开房;然後与中间房的“糖水七”发生关系;然後搭上了尾房的“大只佬”;然後跟睡床位的看相佬拉拉扯扯;然後──总之,只要是这一层楼的男人,全都有了性关系。──

这样的“小说”,不但毫无意义,而且有害。

但在香港,这样的“小说”最易换钱。

如果我能将潘金莲与各男房客间的性爱关系写得越透彻,读者一定越喜爱。

以时日来计算,只要读者有胃口,连载十年八年也可以。

我准备以十分之九的字数去描述潘金莲与男房客间的性爱生活,写潘金莲如何淫荡;写她如何在床上勾引男人;写她如何使那几个男房客获得最大的满足──诸如此类,不必构思,不必布局,不必刻画人物,更不必制造气氛,只要每天描写床笫之事,就不愁骗不到稿费。

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写红了,不但酒渴可以解除,而且还可以过相当舒服的日子。

我不能挨饿。

我不能不喝酒。

我不能因为交不出房租而发愁。

从上午十一点开始,写到下午三时,我已经完成六千字,重读一遍,觉得《潘金莲做包租婆》的开头,颇具商业价格。

有点饿,将稿子塞入口袋,先到邻近一家上海菜馆去吃一客“四喜菜饭”;然後到中环一家专刊黄色文字的报馆去找该报的编辑。

──你看看,能不能用?我说。

编辑姓李,名叫悟禅,专写黄色文字,六根未净,对於红尘丝毫没有悟出什麽道理来。我与他相识已有年,平日极少来往。当我将十二张稿纸交给他时,他看了题目,脸上立刻出现惊诧的神情:

──你肯写这样的文章?

──谋稻粱。

我的回答是如此的直率,使他无法再提出第二个问题。他开始阅读内文,读了两张,就惊叫起来:

──写得很精采!

──希望你肯帮我一次忙。

──哪里话?是你帮我们的忙!

──这样说来,你决定采用?

──後日见报。

──稿费方面?

──我们当然不能向他们大报看齐。你是一直在大报写稿的,所以也许会觉得少些。

──千字多少?

──八元。不过,我们每五天结算一次。换一句话,每期四十元。文章刊出後,读者反应好,两个月後可以加到千字十元。

──好的,就这样吧。但是──

──还有什麽问题?

──我想预支一百元稿费,不知道悟禅兄肯不肯通融一下?

──这倒使我有点为难了。我们报馆素不拖欠稿费;也从未有过预支稿费的先例。

──只此一次,帮帮忙。

李悟禅扁扁嘴,眼珠子左右乱转,彷佛在考虑一个重要的问题。很久很久,终於作了这样的决定:

──我私人借一百给你吧。

──这怎麽好意思?

──我们是多年老友。

他取出白纸,要我写一张借据给他。

拿到钱,必须为自己庆祝一下。先是走进一家餐厅去喝几杯酒;然後在黑暗中捕捉杨露的青春。杨露要我请她吃晚饭;我说没有钱。杨露说她愿意请我吃,我说没有空。她生气了,愤怒之火在眼睛里燃烧。那是伪装的,我知道。反正黑暗已将羞惭淹没,接吻遂成为最好的对白。第二次,她要求与我共进晚餐,我答应了。她说她想嚐一嚐涮羊肉的味道,我们走进一家靠海的北方菜馆。选一个卡位,相对而坐。在灯光底下,我忽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发现。我错了。我一直将她当作一种低等动物;其实她的感情却像藏在沙泥中的金子。她表示对蜡板的厌倦,渴望做一个家庭主妇。我不能给她任何鼓励,将话题转到别处。谈到猫王,她摇摇头。谈到薯仔舞,她摇摇头。谈到国语电影,她兴奋得犹如炉中的火焰。她喜欢眼睛大大的林黛;也喜欢发怒时的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