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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38)

作者:刘以鬯

电影公司当局绝对不至於这样卑鄙;问题一定出在莫雨身上。

不付编剧费,还在其次;连片头都混水摸鱼地写着“莫雨编导”,未免过分。

我与莫雨相识已有二十多年,彼此交往不密,但是对他的为人,倒也相当熟悉。以前,他不是这样卑鄙的;现在,可能因为在电影圈混得太久,才变得如此狡狯。

在愤怒中,我看完这部《蝴蝶梦》。走出电影院,再也无法遏止内心的激动。打了一个电话给莫雨,第一句便是:

──我刚刚看过《蝴蝶梦》。

──请指教,请指教,他说。

──我觉得剧本很成问题。

──很成问题?什麽问题?

──这个剧本只有艺术价值,缺乏商业价格。

莫雨笑了,笑得很勉强。

──老朋友何必说这种话?

──难道你还肯将我当作朋友看待?

──我们是二十多年的老朋友了。

──好,现在,我有困难想请你帮忙解决。

──没有问题,没有问题,只要我做得到,一定帮你。

──直到现在为止,我没有找到工作,欠了别人一笔债,非还不可。

莫雨顿了顿,问:

──要多少?

──三千。

──这个──这个数目,恐怕──

──怎麽样。

──能不能减少一点?最近我手头拮据,三千块钱不能算是一个小数目,一时很难凑得出来。

──三千块钱只是一个剧本的代价。

莫雨又顿了顿,说:

──好,好,我尽量想办法,过一天,我派人将钱送过来,你还是住在老地方?

──不,我搬了。

我将地址告诉他,搁断电话,走进邻近一家茶餐厅,要了一杯威士忌。

(这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我想。越是卑鄙无耻的人越是爬得高;那些忠於良知的人,永远被压在社会底层,遭人践踏。)

当我喝下两杯酒之後,就想喝第三杯。(人的慾望是没有止境的。我必须控制自己。我现在的收入全靠《前卫文学》的薪水,其实,说是薪水,倒也像施舍。我不能将一个月的生活费用全部变成酒液喝下。)想到这里,心似火焚。我对《前卫文学》从未寄予任何希望;如今更不想继续搞下去了。《前卫文学》是没有稿费这一项预算的:十分之三的稿件将由我自己执笔。为《前卫文学》写稿,所费推敲时间是无法估计的。有时候,可能在写字台前坐一天而写不成五百字。香港的文人都是聪明的。谁都不愿意做这种近似苦役的工作。我又何必这麽傻?别人已经买洋楼坐汽车了;我还在半饥饿状态中从事严肃的文学工作。现在,连喝酒的钱都快没有了,继续这样下去,终有一天睡街边,吃西北风。我得马上想办法。我的武侠小说虽然写不过别人;但是黄色文字是不难写的,只要有胆量将男女性生活写出,一定可以叫座。这是捷径,我又何必如此固执?现实是残酷的,不转变,就不能继续生存。在别的国家,一个严肃的文艺工作者,只要能够写出一部像样的作品,立刻可以靠版税而获得安定的生活。但是,香港的情形就根本不是这麽一回事。所谓“文艺创作”,如果高出了《青年园地》的水准,连代理商也必拒绝发行。於是有才气,有修养,甚至有抱负的作者们,为了生活,无不竞写通俗小说了。纵然如此,稍为具有商业价格的通俗小说,也往往会遭受无耻的盗印商侵夺作者的权益。此间盗印商都与代理商暗中联成一气。代理商要求什麽,这里的盗印商就偷什麽。盗印商也设有“编辑部”。雇一批第八流的无耻文人,专门进行偷窃工作。前一个时期,武侠小说在南洋一带非常畅销,作者们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必须将写成的文稿先印成单行本运去南洋;然後开始在香港报纸上连载。但是有能力自费刊印单行本的作者究竟不多,所以大部分作者仍旧无法保有自己应得的权益。其实,即使是有能力自费出版的作者也未必会获得什麽好处。如果他的作品销路不好,亏本的当然是他自己;反之,销路稍为过得去的,立刻就会出现翻版。作者们自以为已经想出聪明的办法来了,结果吃亏的还是自己。在香港,在台湾,在星马以及其他东南亚地区,中国作家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惟其如此,作者们都不肯从事艰辛的写作了。)

越想越烦,咬咬牙,向夥计又要了一杯威士忌。

(现阶段的文艺工作者如果想保障自己的权益,有一个办法,虽然笨拙,倒是值得研究的。我认为一个新制度倘能获得大部分作者同意,将可置盗印商於死命。作者们联成一线,倾全力去建一个读者向作者直接购书的制度。这样做,不但作者可以不让盗印商侵夺他的权益;而读者也不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通常,出版者将书籍由代理商推销,总以七折计算。如果读者肯直接向作者购书,就可以获得七折优待了。事实上,代理商根本不过是一座桥梁,他的工作只是将出版人的书籍放入市场。对於整个文化事业的推进而言,他的地位远不若作者与读者重要。但是,在目前这种情形之下,作者的权益给他剥削了;而读者的负担却平白无故地增加了一倍。如果读者肯直接向作者购书的话,用一本书的代价就可以买到两本书。况且,作者自费出版作品,版权费可以打得较低,原来定价一元的书,由作者自行印行後,定价只需九毫,加上七折优待,读者付出七毫子就可以购得一本平时定价一元的书籍了。不过,在实行这个制度时,盗印商一样可以盗印作家的作品的,所以读者们为了想读便宜书,必须抵制采购翻版书,然後根据报上所刊广告的地址,直接写信给作家购买。这样一来,盗印商就无所用其计了,作者可借此保障自己的权益;读者可以减轻一半以上的经济负担,同时还不致购进印刷恶劣而错字百出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