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限的篇幅中,企图用扼要而简明的文字来解答这两个课题,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我本来的意思是站在超然的立场检讨一下五四以来的作品,最低限度,也可以让年轻一代对几十年来文学工作者的努力能够获得一个清晰的概念。譬如说:在过去几十年中,我们也曾产生过像曹禺那样杰出的剧作家。他的《雷雨》、《日出》,应该被认作五四以来最大的收获。此外,鲁迅的《阿Q正传》无疑是一个杰作,可以与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相提并论。长篇小说方面,李劫人的《死水微澜》、《暴风雨前》、《大波》写得很不错,应该受到重视。我们的新诗一直在摸索中,直到近几年,才出现了像亚弦这样的新锐诗人。至於短篇小说,沈从文是最大的功臣。由於他的耕耘,奇葩终於茁长在荒芜的园子里。
至於今後文艺工作者应该走什麽路线,我认为下列诸点是值得提出的:首先,必须指出表现错综复杂的现代社会应该用新技巧;其次,有系统地译介近代域外优秀作品,使有心从事文艺工作者得以洞晓世界文学的趋势;第三,主张作家探求内在真实,并描绘“自我”与客观世界的斗争;第四,鼓励任何具有独创性的、摒弃传统文体的、打破传统规则的新锐作品出现;第五,吸收传统的精髓,然後跳出传统;第六,在“取人之长”的原则下,接受并消化域外文学的果实,然後建立合乎现代要求而能保持民族作风民族气派的新文学。
这样的“转变”,旨在捕捉物象的内心。从某一种观点来看,探求内在真实不仅也是“写实”的,而且是真正的“写实”。
过去,文学家企图用文字去摹拟自然,所得到的效果,远不及摄影家所能做到的。今天,摄影之不能代替绘画,正因为现代绘画已放弃用油彩去摹拟自然了。
换句话说:今後的文艺工作者,在表现时代思想与感情时,必放弃表面描摹,进而作内心的探险。
最後,在提到《前卫文学》的选稿标准时,我写了这麽几句:我们不注重“名”,只看作品本身,如果作品具有独创性与挑战性,纵然是处女作,也乐於刊登。
《发刊词》写到这里,已有七张稿纸,虽未尽意;较之一般《发刊词》,算是长的了。
搁下笔,点上一支烟。将全文重读一遍,觉得很草率。於是打一个电话给荷门,请他宽限两天发排,俾我获得充分的时间去修改。荷门反对再拖,一定要我将稿子先发下,然後校小样时再改。
──晚上不出街?他问。
──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了,为了赶写《发刊词》,中饭都没有吃。
──这样吧,你现在出来,我请你到“松竹”去吃东西,然後一同去印刷所,介绍工头跟你相识,并将《发刊词》发给他们。吃过东西,希望你回家去将格拉蒙的《我所知道的普鲁斯特》译出。
──你把我当作一条牛了。
──从事文学工作的人,都需要牛的精神。
搁断电话,拨转身,发现雷老太太站在我的面前,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莲子羹。她说:
──新民,你连中饭都没有吃,这是刚刚炖好的,吃了出街。
二十四
格拉蒙的《我所知道的普鲁斯特》乃是《格拉蒙回忆录》中间的一段,从未发表过,用法文撰写,由约翰.罗素译成英文,发表在《伦敦杂志》上。在这篇文章里,格拉蒙叙述他於一九零一年第一次结识普鲁斯特的情景;同时回忆普鲁斯特病危时打给他的最後一次电话。此外,格拉蒙还提及他的妹妹伊莉莎白在一九二五年写的那本《孟德斯鸠与普鲁斯特》。这是一本重要的着述,它对前者给青年普鲁斯特的影响有非常精细的分析。
“普鲁斯特逝世後,”格拉蒙这样写:“他的着作变成很多新作家的灵感。许多作家,不乏着名人士,开始研究普鲁斯特,分析他的作品,及於最小的细节──”
普鲁斯特就是这样的一个巨人。《前卫文学》能够在创刊号译出这篇重要的回忆录,应该被视作一个非常适当的挑选。
此外,我还准备选译几封乔也斯的书简,配合在一起,可以让读者对二十世纪的两位文学巨人获得进一步的认识。
(如果本港的文艺工作者对撰写《颂扬爱情的诗集》之类的作家感到“茫然”的话,是绝对不会变成笑话的;但是作为本港中国作家的“代表”就不能对“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天才之一”詹姆士.乔也斯一无所知──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