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典文学 > 酒徒(33)

酒徒(33)

作者:刘以鬯

(谁说我们的“作家们”没有成就?单以这一次的会议来说,我们就有两个“代表团”:一个代表中国作家;另一个代表香港的中国作家。)

(以此类推,将来再开会时,我们如果派出三十个代表团,也不能算是一桩可惊的事。我们在派出代表中国的代表团以及代表香港中国作家的代表团之外,要是兴致好,尽可以再派一些代表马来亚中国作家的代表团;代表新加坡中国作家的代表团;代表婆罗洲中国作家的代表团;代表巴西中国作家的代表团;代表巴拿马中国作家的代表团;代表危地马拉中国作家的代表团;代表南非中国作家的代表团;代表加拿大中国作家的代表团;代表千里达中国作家的代表团;代表秘鲁中国作家的代表团──届时,我们就可以否定《优力栖斯》与《往事追迹录》的文学价值了,斥它们是左道旁门,斥它们标新立异,甚至斥它们是“他妈的”作品;然後通过“全世界爱好文学的同志们必须熟读唐诗宋词”的议案,并授意瑞典科学院的十八位委员,将诺贝尔文学奖金颁发给中国的八股文“作家”。)

(这不是梦想。)

(如果没有作品的“作家”们想称霸世界文坛,只要多付些路费,就可以畅所欲为了。)

(所以,代表们又去菲律宾开会了。圣诞节已过,今天吹和缓或清新的东南风至东北风。司机偕少女辟室做爱。南华打垮警察。再过两天又要赛马了。再过两天就是阳历元旦。)

我醉了。

二十二

缝纫机的长针,企图将脑子里的思想缝在一起。这是醉後必有的感觉,虽难受,倒也习惯了。翻身下床,眼前出现一片模糊,迷惑於半光圈的分裂。(我应该戒酒,我想。)拉开百叶帘,原来是个阴霾的早晨。嘴里苦得很,只是不想吃东西。一种莫名的惆怅,犹如不齐全的砌图,使我感到莫名的烦恼。天气转冷了,必须取出旧棉袄。香港人一到冬天,就喜欢这种特殊的装束:一件短棉袄,西装裤,皮鞋,解开领扣,露出雪白的西装衬衫,还往往打了一条花式别致而颜色鲜艳的领带。我去南洋时,早已将冬季的西服与大衣转让给别人。回来後,没有钱做新的,就在西环买了这件旧棉袄,熬过好几个冬天。香港的冬天比夏天可爱得多,说是冷,却永远不会下雪。作为一个来自北方的旅客,我对香港的冬天却有特殊的好感。於是打了一个电话给张丽丽。那个有迟起习惯的女人一听到我的声音就大发脾气,说是昨晚参加除夕派对,直到天亮才回家的。我原想向她借一些钱,没有勇气开口,就将电话搁断。我叹了一口气,正感无聊时,有人用手轻叩门扉。拉开门,原来是雷老太太,她手里端着一碗猪肝粥,说是刚刚煮好的,应该趁热吃下。我不想吃,但是她的眼眶里噙着晶莹的泪水。她说:

──新民,你怎麽还是这样固执。这猪肝粥是很有益的,听妈的话,把它吃下了。

(可怜的老人,我想。她竟把我当作她的儿子。其实,我自己也未尝不可怜,单身单口,寄生在这个小小的岛屿上,变成一个酒鬼,企图逃避现实,却又必须面对现实。)

我吃下一碗猪肝粥。

我吃下一碗温暖。

那是一个精神病者的施舍,却使我有了重获失物的感觉。

翻开报纸,才知道这是赛马的日子,我是非常需要一点刺激的,然而刺激在香港也是一种奢侈品。

在“港闻版”里,看到一则花边新闻: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跟一个四十二岁的中年人发生了关系,她的父母很生气,将那个中年人抓入警局。女孩子对此大表不满,居然要走去报馆刊登启事,宣布脱离家庭。报馆当局见她尚未到达合法年龄,拒绝接受。

这个女孩子就是司马莉。

我叹了一口气,忽然想起猫王,扭腰舞,占姆士甸,莎冈的小说,西印度群岛的落日,雀巢发型,新世纪病,亚热带的气候──

将报纸往桌面一掷,点枝烟,吸两口,又将长长的烟蒂揿熄在烟灰碟里。

稍过些时,我发现感情打了个死结。自己站在怡和街口。那是一个热闹的地方。即使是上午,一样挤满了来来往往的行人。汽车排成长龙,马迷们都想早些赶到快活谷。

我没有钱。

赶去丽丽家。丽丽刚起身,没有搽粉的面孔仍极妩媚。

──要多少?她问。

──三百。

她不再开口,站起身,走入卧房,拿了三百块钱给我。

马场的餐厅特别拥挤,找到空位後,发现邻座有一对熟悉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