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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19)

作者:刘以鬯

我喝了一口酒。

(我们这里实在是一个很自由的地方。报章杂志可以任意翻译外国的文章或照片,而不必受罚;同时,本地作者用血汗写出来的文章,一样得不到保障。只要稍为有些商业价格的东西,谁都可以盗印成书,然後运到南洋去倾销。有时候,连作者自己想出版,也因为印刷不够迅速而被逼作罢。事实上,这里的盗印商都与外地的发行商有密切的联系,作者自己出书,往往得不到外地发行商的合作。反而那些盗印的“出品”可以源源运往外地,大获其利。总之,在这里,作者辛苦写成的文章,是得不到应得的保障的。不仅如此,盗印商为了避免引起法律上的麻烦,偷印了别人的着作,印成书後,连作者的署名也随便更改。对於一个作者,丧失版权已经是一种无可弥补的损失了;何况还要被改掉署名。)

我一口将酒喝尽,心中燃起怒火。

(这是一个自由的地方,但是太过自由了。凡是住在这里的人,设有一个不爱好自由。不过,盗印商如果可以获得任意盗印的自由,那末,强盗也可以获得抢劫的自由了。作者对他自己的着作当然是有着作权的。作品等於原作者的骨肉。但在这里,抢夺别人的骨肉者有罪;盗印别人的着作者可以逍遥法外,不受法律制裁。这是什麽道理?这是什麽道理?这是什麽道理?)

我走去酒柜,又斟了一杯酒。

(以报纸上的连载小说而言,报纸是登过记的。那末,在报纸上发表的小说当然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为什麽盗印商可以将这些连载小说印成四毫小说,并更改作者署名,运到南洋去倾销?)

我一连喝了好几口酒,心内愤激,睡意尽消。我是一个逃避主义者,只会用酒液来逃避这丑恶的现实。

当我躺在床上时,潮退矣。借来的爱情,只是无色无嗅无形的一团,游曳在黑暗中,与黑暗无异。寂寞被囚在深夜的斗室中,而慾望则如舞蹈者。突然想起幕前的笑容与幕後的泪水。(有人说:剧场是小天地;但是也有人说:天地是大剧场。然则我们是观剧者?抑或戏子?)惟糊涂的人可以浅尝快乐的滋味。

於是做了一场梦。

醒来完全不记得梦里的情景,头痛似针刺。一骨碌翻身下床,站在长镜前,发现胡须长得很。剃胡时,客厅里有司马先生的咳呛声。司马先生昨晚睡得很迟,咳嗽声特别响,当我走出冲凉房时,他说有话跟我谈。

──什麽事?我问。

──想收回你那间梗房。

──为什麽?

──马莉年纪还轻,我不想让一个酒徒来糟蹋她!

我摇摇头,怒火早已烧红我的两颊。回入房内,需要喝一点酒。酒瓶已空,口袋里的零钱已不够买一瓶FOV。穿上衣服,出街。先打电话给张丽丽,没有起身。然後打电话给麦荷门,不在家。於是搭乘电车去中环,走去那家报馆预支几十元薪水。副刊编辑耸耸肩,表示办不到。询以理由,他说销纸大跌,未便向上头开口。没有办法,只有废然走出。在热闹的德辅道中踯躅,见到一家大押,毅然将腕表押掉。

穿着校服的司马莉;

穿着红色旗袍的司马莉;

穿着紫色过腰短衫与白色过膝短裙的司马莉;

穿着三点游泳衣的司马莉;

穿着运动衫的司马莉;

穿着晚礼服的司马莉;

穿着灰色短褛与灰色百褶裙的司马莉;

穿着古装的司马莉;

以及不穿衣服的司马莉;──

几十个司马莉;穿着十几种不同的服装,犹如走马灯上的纸人,转过去,转过来,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永无停止。司马莉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也是一个历尽沧桑的厌世老妓。

在司马夫妇的心目中,司马莉比初放的莲花还纯洁;

在那般男同学的心目中,司马莉是伊莉莎白.泰勒第二;

在陌生者的心目中,司马莉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司马莉是一只小狐狸!

我恨她,我怕她,我喜欢她。

错综复杂的情感,犹如万花筒,转一转,变一变,没有两种相同。我是爱过别人的;也被别人爱过;但是我从未爱过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也没有被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爱过。司马莉是一朵罂粟花,外表美丽,果汁却是有毒的。(不错,她是罂粟。必须避开她。不如趁早搬走。)摸摸口袋,八十块钱和一张当票。即使找到合适的房子,也不够付上期与按金。还是多喝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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