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谈一下我的另一个“亲近人民”的措施,即国民大会。更确切地说,就是一种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我的党人民社会同盟的代表大会)。一九四七年的宪法在一九五五年经过修改后,把这个大会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大会原则上每年在?广场上举行两次,由国家元首主持。在这里,人们当着部长们和各法定社团人员的面,也当着来自首都和各省数以千计的代表们的面,在时而温和,时而激烈的气氛中共同商量国家大事和社团的问题——即同各省城乡的农民、工人、种植者、工业者和手工业者协商有利害关系的问题。原则上是不允许讨论私人问题的,但事实上,那些和国家计划关系相当密切的个人问题也不止一次地被提交大会审议。只要大会决定审议的话,大会主席是没有办法加以反对的。
在这里,我想列举常常谈到的几个问题,如:生活费用过于昂贵(指的是日用消费品涨价)的问题;进口产品冲击本地产品(如香烟、布匹、白酒)的问题;新建工厂造成河流污染问题;某个部长、省长或某个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的贪污受贿问题,不同意某项新法律或新法令问题等等。在这些情况下,首相或他的阁员、议员或省长都必须对群众的意见作出回答。
讨论不止一次地转到政治上来。我在那个时候的作用不是仲裁,而是指出一条适当的方法。我有时表示同意,有时也表示不同意。在一九六八年和一九六九年,我发现我的敌对者把一些专门给我制造麻烦的人安插在国民大会的代表团里。其实我也可以组织我的人,甚至可以安排得比我的敌对者还要好,但我还没有堕落到去干这种违反我们人民民主的事……我必须指出,与某些发表诽谤中伤的发言者相反,那些支持对我们有利的提案而在大会上发言的人,从来都没有受到我或我的党一一人民社会同盟的操纵。而对立面那些人却厚颜无耻地这么干了,但对他们的指责我们从来也没有提出……。
在任何情况下,我对这种直接与人民群众协商的制度(与希腊的广场公民政治集会和罗马的卡皮托利山的公民代表大会非常相似)感到自豪,因为它是监督国民议会、政府机关乃至我本人的最珍贵的办法。很少有这样的例子,即:一项政府所通过的决定,在遭到国民大会反对后,还能继续执行。对于我本人,当知道大会被民主的敌对者所操纵时,我就得认真考虑大会所作出的决定。我可以自豪地说,在我当国王或国家元首的时间里,人民完全有发言权,也可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有十来年的时间,人民已经不能这样做了……。
第41章39自由世界在柬埔寨破产
在六十年代里,柬埔寨同“自由世界”之间的关系,经受了一场严重的危机。这场危机的表现在,我国同公开亲美国的西贡和曼谷政府之间,以及我国同在政治上、军事上卷入印度支那并把柬埔寨的中立视为非常“不道德”的美国之间,存在着难以忍受的紧张关系。当我写这几段话时,至今还对其干涉印度支那一事存有很坏印象的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和中立的柬埔寨来说很难对其谅解。我相信历史不会倒退。
从根本上说,我同自由世界之间的麻烦,是由于柬埔寨同它的两个邻国——越南和泰国之间由于边界问题发生争执而引起的。这些边界线是法国殖民者划定的,它给交趾支那以很大的优惠,特别是把一八五九年法国人到西贡时还属于高棉的河仙省、朱笃省,富国岛等地方割让给交趾支那所有。
让出了这么广阔的土地,并没有满足吴庭艳政府的胃口,他们又对柬埔寨的威岛等一些沿海岛屿和在柬埔寨边境内的一些边远村庄提出领土要求。为了“实现”他们政府的这些要求,吴庭艳的军队趁黑夜潜入柬埔寨一侧离边界线二到四公里的地方……。我对此大声地呼叫“抓贼”,国际舆论也轰动起来了,吴庭艳才撤出其部队。
泰国方面也利用武力占领了我们边境上的高原地区和位于暹粒省东北面扁担山脉上的吴哥时期建筑珍宝的神圣的柏威夏寺。这种对我们文明圣地的鲸吞,是所有高棉同胞所无法容忍的。我想办法争取曼谷政府从他们占领我们国家的领土上撤走,但我的努力失败了。面对着泰国当局的顽固态度,我决心向海牙国际法庭提出控告。这个法庭只有在当事国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受理国与国之间的争端。泰国人由于过分自信,认为自己一定会赢得这个法庭绝大多数的支持票,便接受了我的挑战,他们事后对此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