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起诉的内容还不清楚,但是从向新闻界透露的消息来看,辩护团显然将进行一场艰苦的斗争才能使这些人免于死刑。
1963年10月9日,比勒陀利亚正义宫法庭周围布满了武装警察,法庭内他们也无处不在。保安警察和新闻记者们超过了到法庭旁听的白人。但是“非白人”公众席挤满了被告的家属和支持者。法庭的另一边坐着外交官和其他贵宾。
温妮·曼德拉没能出席。从1962年1月28日起两年她受禁令的限制,使她不能离开约翰内斯堡。她提出出席审判的要求被拒绝了。
被告们乘坐一辆武装护卫车到达,欢迎他们的人群高呼着:“权力,曼德拉!”“属于人民,西苏鲁!”法庭灰暗的墙壁和高高的穹型屋顶,使人想起美国南部的洛可可式建筑。从天花板垂下来一个老式电扇在检查官桌子上方慢慢旋转,摇摇晃晃,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警察背包里装着催泪弹守卫在门口。尽管有保安警察的恐吓,旁听席仍挤满了人。旁听者的姓名和住址被记录下来,他们在离开法庭时还被拍照。
夸特斯·德·韦特,德兰士瓦省大法官,穿着猩红的长袍,端坐在一个木刻的天棚下。他的对面,曼德拉和其他被告占据的被告席是一个匆忙加大的长长的大木箱。
这些人的举止很坚毅,但在几个月的单独禁闭之后,他们看上去很憔悴。布拉姆·费舍尔对他们所受的待遇提出抗议,并且要求法庭休庭并改善被告的监禁条件。他的争辩获得成功。
几周后,他们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变。特别是曼德拉,与老朋友们在一起使他变了一个人。他不再显得消瘦,又穿起三件一套的西装,重现昔日的风采。
“法庭肃静!起立!”又是警察,人群,仪式,法官堂皇就位。布拉姆·费舍尔首先集中抨击国家的起诉书。他指出这是一个写得极差的法律文件,在其明显荒谬的断言中,包括指控曼德拉所参与的那些破坏活动,实际上都发生在他被监禁很长时间之后。法官表示同意,并撤销了起诉。按照法律,被告被释放。
但是在他们作出反应之前,斯旺波尔中尉——一个最臭名昭著的警察,已经在敲击着他们的后背宣布:“我以破坏罪名逮捕你们!”他们又被粗暴地送到牢房。
12月3日上午重新审判。曼德拉带领他的同志们进入被告席,然后又是法庭起立,法官入座。宣读经过修改的起诉书:训练招募人员从事破坏活动和进行游击战,以暴力革命为目的;在外国军队进攻共和国时阴谋进行援助,以便推动共产主义;为实现这些目的,从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尼日利亚、突尼斯和其他地方寻求并接受款项。
然后,书记官问:“第一号被告纳尔逊·曼德拉,你申明有罪还是无罪?”
“站在被告席上的应该是政府而不是我。我申明无罪。”曼德拉坚定地说。
被告刚刚申明完毕,原告波西·尤塔就开始散发他的演讲稿:1份给法官,1份给辩护团,8份给新闻记者。他清了清喉咙,正准备宣读,被站起来向法官提抗议的费舍尔所打断。他指着尤塔前面桌子上的麦克风,问法官是否知道南非广播公司企图向全国广播起诉人的讲话——这是一个最不寻常的程序。
法官下令拆掉那个麦克风。尤塔开始发言。他宣称民族之矛的活动是企图造成“混乱、暴力起义和叛乱,随后在恰当的时候使外国军事力量侵入这个国家。”他还补充说:“在混乱、骚动和无秩序的状态中,企图建立一个过渡性的革命政府以接管行政部门并控制这个国家”。
他先断言被告对222起破坏活动负有责任,后很快又改为193起。他的结论是,被告这样策划他们的运动,以使1963年“成为他们的解放之年,摆脱所谓白人统治的枷锁”。很显然地把非洲人国民大会与泛非主义者大会混淆了,后者曾经发出过这样的号召。尤塔后来把1963年5月26日说成是“和发动游击战争相呼应的群众起义日”。这个日子的选择使被告和他们的律师感到迷惑,因为当时除炸药外,民族之矛只有一支汽步枪,曼德拉曾用它练习过打靶。
这就是公诉人对整个案件所提出的线索。虽然政府证人作证民族之矛的领导人曾指示其成员不要威胁人员的生命,尤塔仍然在谈论杀人和企图杀人。这引起辩护团的愤怒。起诉中没提出任何有证据的断言。法官承认除民族之矛外,其他组织也从事破坏活动,并承认在所提出的193起事件中,无一件造成人员死亡,而且其中只有一小部分可被证明是民族之矛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