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行政管理艺术家,罗斯福要靠手边的材料工作。材料当然不够。因此要对作为行政首脑的罗斯福作出最后的评价,就必须看他开辟新材料来源的能力。他用这些材料去造就一个既能鼓舞人心而又能使人们各尽职守的行政领导班子。最后,他进行有效的行政领导的能力,还要取决于他进行创造性政治领导的才能。
作为党的领袖的罗斯福
历史学家沃尔特·米利斯在1938年底写道,新政“已经降低为这样一个运动,它没有纲领、没有有效的政治组织、没有广大群众性政党的力量支持、没有候选人。”时间的推移并没有使这个判断失效。它使这样一个问题显得更加尖锐了:在美国近代史上最大的一次选举胜利以后才仅仅两年,为什么这位当代最有才华的竞选者就理应得到这样一种评价呢?
可以从罗斯福开始竞选总统以来就一直采用的那种政治策略中找到这个答案的一部分。在1931年和1932年,他像任何雄心勃勃的政治家那样,需要争取态度和利益各不相同的民主党领袖和集团的支持。民主党已严重地分裂为不同思想、不同地区的一些小派别,所以罗斯福1932年开始竞选总统时的靠山就是这样一个五花八门、东拼西凑的大杂烩。胡佛在自己党内引起许多方面人士的不满,因而使一些共和党集团和独立的集团转而支持罗斯福。结果,1932年人民的授权必然是很不明确的,而明确的只有一点,就是新总统在对付萧条上必须有所动作,而不论采取什么动作。
罗斯福应乱世的召唤,慨然担当起全民领袖的重任。他并不倚重党的支持,而是斡旋于各种互相对立的利益集团、政治领袖和思想派别之间。在1933年的危机笼罩下,他的掮客式的领导是很起作用的。他大得人心,推行了他的应付危机纲领,振奋起全国的精神。1934年的国会选举不是对民主党的赞赏,而只能证明总统得到广泛的支持。
以后,他那些胡乱拼凑的追随者开始星散了。右派反抗,工人闹了起来,休伊·朗和其他一些人加紧他们骚扰性进攻。由于政治上的这些发展,由于部分新政措施被最高法院否决,以及需要使尚待批准的改革法案能获得通过,罗斯福进行了一个巨大的、突然的、而又毫无计划的向左转。这一转变就使他成为成员庞杂、并无固定形态的中间派和自由派大联合的领袖。简言之,使他成了党派领袖。从1935年中到1938年底,罗斯福放弃了充当各集团间掮客的角色,而担当起党派领袖的任务,指挥着他那中间派和左派的“伟大联盟”。
这个角色,总统也扮演得极为出色,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在1936年竞选运动快结束的时候。1937年,他常谈到杰斐逊和杰克逊以及其他一些伟大的总统,他说,他们是大多数人民的伟大领袖。1938年,他曾试图改良民主党,使之成为人民中大多数人的工具。结果,这个努力归于失败——关于改组最高法院的斗争和有效的复兴措施遭受了挫败,而且清党问题也告失败。
失败的原因很多。美国的宪法制度在设计时就注意到了要防止轻而易举地利用群众的多数来控制政府。三十年代中期的经济恢复不但使全国增强了对自己的信心,减少了对白宫领导人的依赖,而且加强了许多利益集团和领袖人物的力量和雄心,他们很快就越过新政政策和罗斯福领导的界限而向前推进了。况且,要改革党的体系使之现代化并非易事,不得连任三届总统的惯例也使许多人认为罗斯福的政治权力即将告终。不过,失败还来源于罗斯福在作为一个政治战略家方面的局限性。
问题在于罗斯福担当起党的领袖或多数派的领袖均非出于经过深思熟虑和缜密计划的政治战略,而只是为了适应眼前各种发展的需要。作为全国大多数人的领袖,他依靠的是他个人的声望、他的非凡的魅力或者是热烈的感召力。他并没有像他在1937年就职演说中阐述的那样,为扩大内容的新政建立一个牢靠而有组织的群众基础。缺乏这种群众基础,他在国会里就无法建立一个由基层议员组成的多数派集团来实现他的纲领。所以,关于最高法院的斗争后来变成了一场国会斗争,而总统可以投入战斗的后备力量却微乎其微。
总之,罗斯福作为党的领袖并没有从战略上作出部署,没有就党的组织改革进行深谋远虑的、彻底的、长期的尝试,清党标志着他对党的领导的破产。五年来,总统把不干预“地方”选举搞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程度。当候选人——其中许多人是坚定的新政派——急需白宫支持时,麦金太尔或是厄尔利就拿“总统不参加地方选举”这条“牢不可破的”戒律来抵制他们。当政府的好朋友基·皮特曼1934年面对共和党和麦卡伦派民主党的联盟时,罗斯福只是说“我非常希望我能够在会议上公开发言,告诉内华达州,我千分之一千地支持你!”但是,“像对预选保持沉默这种事情正是我的工作对我的许多惩罚之一。”在1934年的选举期间,内阁成员向他请示他们是否能发表竞选演说时,罗斯福回答说,只能在他们自己的州内,其他地方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