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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新传(42)

作者:李一冰

怜君独守廷尉法,晚岁却理鄱阳柂。欧阳修门下的大弟子曾巩(子固),也被出为越州通判。苏轼在此饯行席上,细数师门人物,不禁感慨丛生。王安石向任外官,并无籍籍之名,因曾巩的介绍,始游欧阳之门,借欧阳的大力揄扬,遂致通显,以至今日的纷纭变局。又念欧阳老师平生求才若渴,所以他门下,贤与不肖,难免混杂,如蒋之奇竟然诬告老师帷薄不修,使他精神上遭受莫大的打击,求为外郡,身体很坏,憔悴不堪。而现在新政中大红特紫的吕惠卿,也是欧阳修于嘉祐二年安石为知常州时,推荐给他,与之为友的。

苏轼将这林林总总的感慨,写入《送曾子固倅越,得燕字》诗中,一曰:“醉翁门下士,杂沓难为贤。”又曰:“翁今自憔悴,子去亦宜然。”最后对子固申其同情之意,就说现在当道者,胸襟褊狭,苦无容人之量,而好为大言,故曰:“但苦世论隘,聒耳如蜩蝉。安得万顷池,养此横海鳣。”

苏轼在京师的朋友,虽然很多,但真正气味相投合的,只有文同一人。二人始于凤翔任内,订交岐山,相处的时间甚短;但幸此时,文同被调到京师来做集贤校理,两人同在馆阁,休沐之日,几乎无不相聚一处。

苏轼不随便称赞别人的诗,但对欧阳修诵读文同佳句:“美人却扇坐,羞落庭下花。”欧阳笑道:“与可无此句,与可拾得耳!”

盖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15

文同是画竹名家,他教苏轼画竹,同游净因院,两人合为这座庙宇里新粉的墙壁,画上丛竹枯木,苏轼又徇住持道臻之请,为作《净因院画记》。与刘攽共看文同作草书,“落笔如风,初不经意”,谈诗论画,十分相得。虽然文同为人,与苏轼完全不同,他非常沉静厚重,不撄世故,那时候,京中议论纷纭,文同从不参与一言,在京不到一年,为议宗室袭封事,坚持要照典礼行事,被夺一官(降一级),他就乘此请还乡郡,出守西蜀的陵州。苏轼送行诗说:“夺官遣去不自觉,晓梳脱发谁能收。”将夺官大事,比作早晨梳头,掉落头发一样,不值得计较,非文同的高操,不足以当此语,也只有苏轼豁达的胸襟,才能道出这样的奇句。

文同去矣,热情奔放的苏轼,却一直怀念着文同的静厚,《题赵屼屏风与可竹》云:

与可所至,诗在口,竹在手。来京师不及岁,请郡还乡,而诗与竹皆西矣。一日不见,使人思之。其面目严冷,可使静险躁,厚鄙薄。今相去数千里,其诗可求,其竹可乞,其所以静厚者不可致,此予所以见竹而叹也。八 上皇帝书

熙宁四年(1071)正月,神宗欲用张琬直舍人院,枢密副使冯京举荐刘攽、曾巩、苏轼三人,同备采择,上不答。

王安石主张改科举,兴学校。

经学家的安石,以为国家设科取士,应以经世之学为主,诗赋无裨实用。他说今之取士,“记不必强,诵不必博,略通于文辞,而又尝学诗赋,则谓之进士。……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虫篆刻之学,以此进至乎公卿;才之可以为公卿者,困于无补之学,而以此绌死于岩野,盖十八九矣”。故欲更改贡举法,并且罢废明经等科。进士科免试诗赋,专考经义论策,以通经有文采者为合格。群经中废《春秋》与《仪礼》,又设新科曰“明法”,试律令、刑统大义等,以待不能应试进士的士子。

神宗并不反对经学,但对此议不能无疑,乃诏下两制、两省、待制以上官,御史、三司、三馆杂议。

苏轼以为“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假使君相无知人之明,朝廷无责实之政,则变更贡举,徒滋纷乱而已,上《议学校贡举状》。

关于立学,苏轼以为自昔庆历年间,朝廷固已诏令各州县立学,而至今惟有空名仅存,如今何必变更,徒费民力,“今之学校,特可因循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吾世足矣”。苏轼认为取士的准则,最重要的只是德行与文章两项,“德行”不是试场考得出来的,“欲兴德行,在人君者,修身以格物,审好恶以表俗”。如从设科立名以取之,则是教天下相率为伪而已。

就文章来说,确是策论为有用,诗赋为无益。但从政事来说,则诗赋、策论,两皆无用。然自祖宗以来,莫之废者,以为设科取士,不过如是,而且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欲废之”。再说,经传子史,即使真的读通,也无益于从政,何能寄望于粗识大义之人。他说:“今进士日夜治经传子史,贯穿驰鹜,可谓博矣。至于临政,曷尝用其一二。顾视旧学,已为虚器,而欲使此等分别注疏,粗识大义,而望其才能增长,亦已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