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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新传(41)

作者:李一冰

苏轼大为气愤,以为朝廷今年殿试,专考策论,目的本在咨访治道,而结果则是士登甲科者,多以谄谀得之,而叶祖洽尤其荒谬,诋祖宗以媚时君,竟然大魁天下,何以正风化?退而自作《拟进士对御试策》一题,进呈皇上曰:“臣恐自今以往,相师成风。风俗一变,不可复返。正人衰微,则国随之。”

他以拟作的策论,极言时政。一曰:“今陛下使两府大臣侵三司财利之权,常平使者乱职司守令之治。刑狱旧法,不以付有司,而取决于执政之意;边鄙大虑,不以责帅臣,而听计于小吏之口。百官可谓失其职矣。”二曰:“事有决不可欺者,苟有其实,不敢辞其名。今青苗有二分之息,而不谓之放债取利,可乎?……则使二三臣者,极其巧辩,以解答千万人之口。附会经典,造为文书,以晓告四方之人。四方之人,岂如婴儿鸟兽,而可以美言小数眩之者。”最后,他提出郑重的警告:“近者,青苗之政,助役之法,均输之策,并军搜卒之令,卒然轻发,又甚于前日。虽陛下不恤人言,持之益坚,而势穷事碍,终亦必变。他日虽有良法美政,陛下能复自信乎!”

苏轼向神宗直言,目前正是一个危险而黑暗的时代,形容当前的情况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危境,他说:“臣愿陛下解辔秣马,以须东方之明,而徐行于九轨之道。”

疏上,神宗仍是取这状文给王安石看。安石说:“轼才亦高,但所学不正,又以不得意之故,其言遂跌荡至此。”13

苏轼亦自知位微言轻,不足挽救危机,再去求见宰相曾公亮,希望他能挺身出来,救国救民。殊不知安石请置条例司,更张政事,曾公亮初曾大力支持,现在虽已悔恨,也不能说话了,所以御史们每到中书论事,他都俯首无言。苏轼对他满腔热望,只得到公亮一句话:“上与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14

在这一片新政排斥的浪潮中,馆阁同人中有很多朋友被放外任。旧例,同舍在饯行席上,通行分韵赋诗为别。苏轼满腹牢骚,无法克制,就不免在那些诗上发泄他的苦闷。

钱藻,字醇老,杭州钱武肃王的后裔,为人清谨寡过,治事简静,人称长者,以秘阁校理出守婺州(今浙江金华)。苏轼很羡慕他得遂所愿,避开这变乱嚣杂的都城,一方面又可惜这么一个品学兼优的人,不在天子左右而远去地方。青苗法行,做州长官的恐怕免不掉要日以敲扑鞭笞老百姓为专职了。诗曰:

子行得所愿,怆恨居者情。吾君方急贤,日旰坐迩英。黄金招乐毅,白璧赐虞卿。子不少自贬,陈义空峥嵘。古称为郡乐,渐恐烦敲搒。临分敢不尽,醉语醒还惊。刘攽,字贡父,与苏轼往来密切,非常交好,时为馆阁校勘。他与安石,本是旧友,而性好谐谑,居常要开安石玩笑,安石对他早已心有芥蒂。

安石当政,骤行新法,贡父反对青苗,贻书劝止,书中说:“介甫为政,不能使民家给人足,无称贷之患,而特开称贷之法,以为有益于民,不亦可羞哉。”他又说,历史上皇甫镈、裴延龄之聚敛,商鞅、张汤的变法,没有一个人是有好下场的。安石大怒,斥为泰州(今江苏泰州)通判。苏轼作诗送行,便劝他少说话,多饮酒:

君不见,阮嗣宗,臧否不挂口。莫夸舌在齿牙牢,是中惟可饮醇酒。读书不用多,作诗不须工。海边无事日日醉,梦魂不到蓬莱宫。…………这首诗,显然是对言论获谴,提出抗议,当时即被众所传诵。苏轼后与刘攽在扬州重遇,作诗曰:“去年送刘郎,醉语已惊众。”殊不知凡此均是祸根。

早几年,有件司法案子引发争议。登州太守许遵(仲涂)上州狱,以该州妇人阿云伤夫一案,照犯杀伤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判处,请从减论。安石时为翰林学士,帝命与司马光合议。安石主以许遵为是,司马光则持异议,认为妻子伤夫,悖逆伦常,不可轻减。当时的宰相富弼、曾公亮都同意司马光的看法,而审刑院大理寺官齐恢、王师元、蔡冠卿从法的立场,也认为许遵的原判不当,参政唐介与王安石数于帝前争论,相持不下。

至安石参政,催促结案,于是吕公著、韩维等就遵照安石的意思定谳,而大理官齐、王、蔡等,都因该案被贬外放,蔡冠卿知饶州(今江西鄱阳)。

在当时盛行威胁利诱的政风之下,刚强有骨力的士大夫已经罕见,苏轼推重蔡冠卿的风骨,则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