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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新传(293)

作者:李一冰

幸而曾布天良未泯,一日,朝罢独留,对皇上进言道:

“闻遣升卿辈按问,岂免锻炼?况升卿兄弟与轼、辙乃切骨仇雠,轼、辙闻其来,岂得不震恐?万一望风引决(自杀),岂不有伤仁政?升卿凶焰,天下所畏,又济之以董必,必在湖南按孔平仲殊不当,今仍选为察访,众论所不平。”

又左司谏陈次升也于奏事毕,进前言曰:“元祐臣僚,今乃欲杀之耶?”皇上答曰:“并无杀人的意思。”次升才续奏道:“升卿乃惠卿弟,今使指于元祐臣僚迁谪之地,理无全者。”

于是,哲宗对章惇等谕曰:“朕遵祖宗遗志,未尝杀戮大臣,其释勿治。”

吕升卿广南东路察访之命,遂此罢行,而董必则由东路改使西路。北宋将全国分十五路行政区域,广南西路辖属雷、琼、儋、崖四州。董必使西路,其将为祸轼、辙则已无可避免。

随后,中书舍人蹇序辰上疏说:“司马光等从前所为,变乱典刑,改废法度,讪黩宗庙,睥睨两宫等罪恶,着于当时的章疏案牍,散在各个有司衙署。今若不加汇辑,日久必难查考。请全部检讨奸臣们的所言所行,选官类编,人为一帙,置之二府,以示天下后世,俾昭大戒。”于是,就命蹇序辰、徐铎负责编辑,元祐群臣的施行文书,章疏书牍,自元丰八年四月至元祐九年四月十二日止十年间的旧案,纤屑不遗,皆被搜集,汇为一百四十三帙。由是按图索骥,前朝缙绅之士几乎没有一人得能脱祸了。

四月,蔡京等上宝玺,名曰“天授传国受命宝”。五月,御殿受玺,行朝会,减罪囚,紫宸殿大宴群臣,朝堂里一片洋洋喜气。诏告天下,自绍圣五年六月戊寅朔起,改元为元符元年。

元符元年(1098)七月,再诏范祖禹徙化州(即今广东化州市),刘安世徙梅州(即今广东梅州市),苏辙徙循州(东江上游、惠州之东北)——这是董必到岭南来按问的结果。

祖禹于同年十月十日死于贬所,年仅五十八岁。元祐后期,苏轼在朝中志同道合的同官,只有祖禹一人,今在儋州闻其讣告,不觉号恸痛哭,给祖禹的长子范冲(元长)函道:“闻讣恸绝,天之丧予,一至于是,生意尽矣。”又曰:“流离僵仆,九死之余,又闻淳夫先公倾逝,痛毒之深,不可云论。”

祖禹、安世等本人遭难之外,诸子并皆勒停(免官),永不收叙。所以,苏轼后又长函范冲,劝他“先公已矣,惟望昆仲(次子范温,为秦观之婿)自立,不坠门户。……与先公相照,谁复如某者,此非苟相劝勉而已,切深体此意”。

范冲求苏轼为父作传,轼沉痛作答曰:“所论传,初不待君言,心许吾亡友久矣。平生不作负心事,未死要不食言。然今则不可,九死之余,忧患百端,想蒙矜察。”又暗示道:“海外粗闻新政,有识感涕。”范冲此请,本欠老成,在这个样子的黑暗时期,要苏轼为祖禹作传,祸随笔起,怎能着手!

章惇必欲致范、刘于死地,叫蔡京设法除此二人。安世到了梅州贬所,蔡京就派人跟着南下杀刘。陈衍劝说使者不如胁逼安世自裁的好,安世却不为所动。蔡京又特意觅了一个当地的土豪,将他擢为转运判官,命往杀刘。判官受命疾驰,梅守又派人来劝安世自己作个了断。判官将至,刘家阖门号泣,安世却饮食起居如平时,不愧是个铮铮铁汉。不料是夜,这个土豪忽然急病呕血而死,安世因此获免。真是“命好”!

苏辙在雷州,因为政令不许占住官屋,所以张逢帮他租借太庙斋郎吴国鉴的宅子居住。不到半年,便被段讽检举,说他“强夺民居”。绍圣五年三月,董必到了雷州,按察此事,要追民究治,幸而苏辙拿得出租赁契约,才没话说。董必就奏劾雷守张逢于苏氏兄弟到时,同本州官吏至门首迎接,招待轼、辙在监司行衙安泊,次日送酒筵去接风,后来又帮苏辙租屋,每月一两次地送酒馔到辙处管待,差役七人供事等等;海康县令陈谔差杂役工匠为苏辙租住的宅子大事装修,又勒令附近居民拆除篱脚,开阔小巷,通行人马,以便回避苏辙所居门巷等等。

结果是诏移苏辙循州安置,雷守张逢被勒停(免职),海康令陈谔特冲替(改调)。本路提刑梁子美与苏辙是儿女亲家,不申明回避与其余监司以失察的罪名,各罚铜三十斤。

果然,雷州按察事告一段落,董必立即要遣官过海,查治昌化军使张中修伦江驿事。从这件案子,当然就可以把苏轼牵扯出来。用土豪做转运判官谋杀刘安世的手段,已有先例,人人要为苏轼捏一把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