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赵这份弹章,兼攻二苏,大部分的内容,尽是多人说过的那套陈腔滥调,重施舒亶、李定故技,新作料只有所举竹寺题诗一节,诬陷苏轼闻先帝之丧而心喜,实犯悖逆大罪。
指劾苏辙者,说他为中书舍人日,泄密命于吕陶;荐王巩为不当;张耒不俟朝参,先许供职。所责虽皆细事,但给他戴上一顶大帽子,曰:“苏辙厚貌深情,险于山川,诐言殄行,甚于蛇豕。”
劾苏轼的主要罪状,则为书于扬州上方竹西寺的那首小诗。被检举的原诗是:
此生已觉都无事,今岁仍逢大有年。山寺归来闻好语,野花啼鸟亦欣然。贾状说,先帝崩逝,人臣泣血号慕,苏轼却作诗自庆。原题“山寺”两句在前,“此生”两句在后,已经播于四方;后来迹不自安,才另增别诗两首,颠倒先后两句,题以元丰八年五月一日,调换诗板,欲自掩饰,其为悖逆,“可谓痛心疾首而莫之堪忍者”。
又指轼撰吕大防左仆射麻制,用了一句“民亦劳止,庶几康靖之期”。认为是将熙宁、元丰间的治道,比作周厉王时代的民劳板荡,“闻者股栗”。
另又拉扯一大堆废话做陪衬,说他差免役问题上的反复变乱,在杭州决配颜章兄弟为横暴立威;说他浮报灾情,虚言水利;说他西湖筑堤,科借居民什器,虐使捍江厢卒,只为自己游观之乐。
八月初三日,辅臣奏事延和殿,依次论及台谏交章,论及苏轼题诗竹寺一案时,苏辙即先代奏:
臣兄乙丑年(元丰八年)三月六日在南京闻裕陵遗制,成服后,蒙恩许居常州,既南去至扬州。五月一日在竹西寺门外道傍,见十数父老说话,内一人合掌加额曰:“闻道好个少年官家。”臣兄见有此言,心中实喜,又无可语者,遂作二韵诗,记之于寺壁,如此而已。今君锡等加诬,以为大恶;兼日月相远,其遗制岂是山寺归来所闻之语?伏望圣慈体察。今日进呈君锡等文字,臣不敢与。苏辙奏罢,表示不敢参与讨论,遂先下殿。
竹寺题诗,倒是一个新鲜材料,而且这罪名若是成立,是可以杀头的“大逆不道”。不过小人作伪技术非常拙劣,既谓轼诗已经播在四方,又说题尾日月是后所抽换,如朝廷根究,要见佐证,其言立败。事后,叶梦得游山光寺,还亲见该诗的“当时志刻”,叶梦得《避暑录话》有一条说:
子瞻山光寺诗……余尝至其寺,亲见当时诗刻,后书作诗日月,今犹有其本,盖自南京(都)回阳羡时也。始过扬州则未闻讳,既归自扬州,则奉讳在南京(都),事不相及,尚何疑乎!此案未了,贾易接连又上一章,根据御史中丞赵君锡言,苏轼曾派秦观、王遹往说君锡,诬指苏轼“交通言语,离间风宪”。
这件事,确是苏轼的冒昧行动,贻人口实。
贾易弹章,引赵君锡的话说:“昨日(七月二十七日)傍晚,从(御史)台回家,秦观来见,谢我荐他为秘书省正字。又说:‘贾御史的章奏(即言不可以秦观污辱文馆)中说“邪人在位,引其党类”,此意是在倾陷中丞,中丞应该赶快补进一状,其事可解。’”君锡认为苏轼仗势颐指御史中丞与侍御史自相攻击,阴险已极。
君锡说,他之举荐秦观,是因为秦的文学好,现才知道此人品行浮薄,所以要撤回前荐。
赵君锡又说,同一天的晚上,苏轼又派他的亲戚王遹来见,说两件事:
一、秦观为公所荐,今反如此,要加注意。
二、两浙灾伤如此,贾易、杨畏却说传言过当,要朝廷察其虚实。朝廷已从其奏,而给事、两谏官以为当听其账恤,不能先下核实之旨来阻碍赈济。台谏的议论不同如此,中丞岂可不为一言?
于是,贾易述赵的结论为:“君锡乃以为(秦)观与(王)遹挟轼之势,逼臣言事,欲离间风宪,臣僚皆云奸恶。”
秦观和王遹分别往见赵君锡,传苏轼的话,确有其事,苏辙曾奏:
“昨见赵君锡章,言臣兄轼交通言语事,晚间臣兄云:实有此,然非有所干求,已居家待罪。”
宋朝的制度,政务官不得与台谏往来,苏轼谓所传言,是这样的:一是希望荐主维护秦观;二是赈济浙西灾伤案,台谏与给事中持论不一,希望御史中丞赵君锡说一句话,以救两浙的灾民,绝无离间风宪之意。
秦观得除秘书省正字官,系王巩托由赵君锡认荐;而贾易反对说“不可令秦观污辱文馆”。秦观为了此事,要赴诉恩门,求救于举主,原是常理,苏轼不过顺便带了一句话:“秦观已被贾易言了,宜为朝廷珍惜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