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吏治
苏轼生性刚直,善善恶恶,毫不假借。他固然有出尽全力,争取粮米备赈的仁心,但也有不顾常度、法外惩暴的勇气。
浙西诸郡,产丝织绢,全国第一。每年年初,政府拨出库钱贷放民户,约定于蚕熟后,以织成的绢抵还贷款,实即政府预购,一千输一缣,称“和买绢”。这批收购绢例须纲运上京,供中枢配给军公人员之用。
近些年来,民间故意织造一种“轻疏糊药”的劣绢,拖到期限迫近,蒙混缴纳,煽合众人拒绝官方挑剔,习以为风。但是送到京里以后,受配的官吏军人,都说两浙衣赐不好,年有估剥,使原纳专典的职官,被枷锁鞭挞,典卖竭产,还不够赔偿。
苏轼认为此乃姑息之弊。他命令受纳官吏,必须认真挑选,不受威胁。七月二十七日,受纳场前,就发生纳绢的民户二百余人齐声叫嚣的骚动事件,同时拥入州衙,向知州喧诉。苏轼一面依理晓谕,一面责令仁和县丞调查,此中必有凶奸为首的人在幕后煽惑群众,要挟官府。
果然查出是颜巽的两个儿子——颜章和颜益,他们纳和买绢五疋,全是轻疏糊药、丈尺短少的劣品,受纳官拒不接受;这颜姓兄弟立刻就号召到数百人,在受纳场上包围监收的官吏,大声叫喊示威,秩序大乱。苏轼即时下令,差人将这颜章、颜益逮捕到案,枷送右司理院(法院)勘查。
逮捕了首恶二人的第二天,人户缴送的都是好绢了,而且更无一人再敢喧闹生事。
苏轼继续追查这颜家父子的素行,原来他们是犯罪世家,地方恶霸,故意打击官府的威信,达到横行闾里的目的。颜巽原是土豪,他曾在衙门里当过书手,熟识胥吏,因犯赃私和逃税,两次刺配本州和滁州的牢城,而两次都托病保释出来,即在地方上为非作恶,父子凶奸,使老百姓望之如虎,不敢不听从他的号令。
这次事故,就案件的本质而论,不过触犯税法而已,所以右司理院的判决,只能予以行政处分,对这种凶狡的人,毫无用处。苏轼认为:“以匹夫之微,令行于众;欲以众多之势,胁制官吏。”这个样子的社会恶霸,实在不能姑息;右司理院只可依法判处,但显然不足收惩儆之效,除恶即是保良,苏轼别于法外加判曰:
颜章、颜益,家传凶狡,气盖乡闾,故能奋臂一呼,从者数百,欲以动摇长吏,胁制监管,蠹害之深,难从常法。径将颜章、颜益二人,“法外刺配”(脸上刺了花,充军到远恶州郡去)。苏轼一面上奏朝廷,乞状下本路转运使遍行约束晓示外,而自于法外作此处分,实已超越了知州的权限,同时引咎自请朝廷重典。
章上,朝中御史论苏轼为违法,贾易尤累章攻讦不已。朝廷无奈,一面诏许苏轼“放(免)罪”,一面将颜章也放了。苏轼心里很是不平,觉得州郡官的责任与权力,不成比例,很难做事,上《杭州谢放罪表》,有言:
伏以法吏网密,盖出于近年;守臣权轻,无甚于今日。观祖宗信任之意,以州郡责成于人,岂有不择师帅之良,但知绳墨之驭。若平居仅能守法,则缓急何以使民。……这段话骂尽乡愿式的官僚政治,对于朝廷的处置不能坚持原则,也深表遗憾。该表还有一段自述个性的话,非常坦白而且沉痛。如言:
早缘刚拙,屡致忧虞。用之朝廷,则逆耳之奏形于言;施之郡县,则疾恶之心见于政。虽知难,每以为戒,而临事不能自回。……“临事不能自回”这句话,活画出一个严别是非、疾恶如仇的勇者的面相。
然而事情并未了结,朝廷虽已放罪,御史们还是不赦。后来总攻击时,这也是罪状之一。
北宋当时,最大的敌人是北方的辽国;而东北滨海之地的高丽,是臣属契丹的一个毗邻小国。契丹人阴蓄跃马中原之志,有政治预见力的人,都有“心所谓危”的警惕。他们利用高丽人来中国做间谍工作,“使者所至,图画山川,购买书籍。议者以为所得赐予,大半归之契丹”(《论高丽进奉状》)。所以这些年来,有很多高丽人用各式各样的名义到中国来,朝贡的、通商的、拜佛的,络绎不绝。
他们通常都利用商船上的人来做内线,一则求财利,一则要情报,互相勾结,已是存在很久的事实。前几年有个王子和尚义天来华访谒各大丛林,即是一端。
明州,即今浙江宁波府,唐宋时代最大的贸易港。高丽人来华,大都是从明州入境,他们如欲到中原各地去游历,则杭州是旅程中第一个大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