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事中以第一项为最重要,广开言路,可以使君上耳目聪明,君上耳目聪明,则执政的臣僚就无法把持政柄,蒙上蔽下——宋朝的台谏制度本意在于监督执政,但如台谏官竟为执政利用时,则君上耳目尽废,历史上的权臣也就出现了。
十一 乞郡避谤
元祐三年(1088)五月间,进御史中丞胡宗愈为尚书右丞。宗愈是一个不主党派的人物,洛蜀交争时期,他曾撰进《君子无党论》一篇,大意说:“君子指小人为奸,则小人指君子为党。陛下能择中立之士而用之,则党祸熄矣。”他这建议,太后印象很深,所以这次吕公著病辞,她就起用戆直无党的吕大防,公正无私的范纯仁为相,并以胡宗愈为尚书右丞,参与执政。从这一次改组政府的人选,看出太后对于党争的厌恶,已经非常明显。
谏议大夫王觌正是一个专搞朋党的言官,对于胡宗愈的议论甚是不满,于是他就疏论宗愈不可执政,言:“胡宗愈自为御史中丞,论事建言,多出私意,与苏轼、孔文仲各以亲旧,相为比朋。”甚且指元老文彦博是他们的后台,这正是太后最憎恶的党同伐异,立刻由宫中内批出来:“王觌论议不当,落职,与外任差遣。”
后二日,范纯仁、吕公著、文彦博三人辩于太后帘前。公著说:“王觌若只为论列宗愈,便行责降,不协众情。”纯仁说:“朝臣本无党,但善恶邪正各以类分而已。彦博、公著都是累朝旧臣,决不会共同罔上的。”他又极言庆历党祸的经过,并录欧阳修所作《朋党论》进上。然而太后之怒,终不可解,宣仁太后认为谏官必须超然,如谏官与执政勾结,参与党争,后果不堪设想,她坚持出王觌知润州。
自从太皇太后和皇帝便殿召见之后,苏轼认定朝廷既以国士待我,此身已非己有,一念只在如何报答知遇,心中不再有丝毫安危祸福的顾忌,下定决心,要把内外臣工联合起来蒙骗朝廷的几件弊案,揭发出来。元祐三年(1088)九月五日乘迩英进读时,上《述灾沴论赏罚及修河事缴进欧阳修议状札子》。他说:“近四年来,水旱天灾迭见,阴阳失和,由于朝廷赏罚不明,举措不当之咎。”如:
一、去年,熙河诸将生擒鬼章,这是一件奇功,加官赐金,理所当然;但是泾原诸将,闭门自守,使贼寇大掠而去,如入无人之境,他们也一样加官赐金,赏罚不公,至于如此。二、广东妖贼岑探造反,兵围新州,差将官童政往救,他却贼杀平民数千,朝廷派江西提刑傅燮往查,燮畏避权势,归罪于新州官吏。但是又言新州官吏却有守城之功,乞以功过相抵,愚弄上下,有同儿戏。三、蔡州捕盗,吏卒杀平民一家五六口,皆是无辜的妇人,却屠割尸体,冒充男子首级请赏,守倅不按,监司不问。等到臣僚上言,行下本路彻查,却说杀时男女不可辨认。苏轼论曰:“白日杀人,不辨男女,岂有此理!”似此纪纲颓弛,偷惰成风,则天下之乱,可坐而待。
关于河事,他说,黄河故道淤塞,水决向西北行者为时已久,岂能以人力筑堤堵塞?现在一个都水使者王孝先,偏要兴工堵塞北京南开孙村河,妄求河复故道。内自工部侍郎、都水属官,外至安抚转运使及外监丞,大家知道黄河故道高仰,势如登屋,水性向下,堤工必然无功,而且祸患不测。如能赶快停工,损失还小,假使再听任他搞下去,后患不堪设想。朝廷又“何苦徇一夫之私计,逆万人之公论,以兴必不可行之役”。苏轼所指“一夫私计”这四个字,里面包括许多文章。
这次回河东流的主意,表面上是知枢密院的安焘所奏请,幕后却是元老文彦博和宰相吕大防所同意支持的。苏辙已先往谒左相公吕公著建言:
“河决而北,先帝不能回,而诸公回之,是自谓过先帝也。元丰河决,导之北流,何不一仍其旧,修其未备即可。”
公著说:“我们来想办法。”但是后来就无下文。
苏轼性不忍事,就直截了当上了这样的札子,而且语气还那么锋利。兄弟二人,一样以知识良心报国,而临事的态度与方法完全不同。虽然结果一样无法挽回大老的决计,但苏辙不招怨,苏轼则因此议,为当局所痛恶。
后来,苏辙在论河事章奏中,还追述此事说:“臣兄轼前在经筵,因论河事,为众人所疾,迹不自安,遂求隐遁。”即指此事。
苏轼在此札中,还连带缴进欧阳修旧作《修河议状》两篇,以加重他的论据。札尾又“贴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