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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新传(173)

作者:李一冰

恰巧这时候,梁焘自潞州召还为谏议大夫,来京时路过河阳,遇到邢恕,邢恕盛称“蔡确有策立之功,社稷臣也”。太皇太后听到这话,才大发脾气,泣谕执政大臣道:

“皇帝是先帝的长子,子继父业,分所当然,当时谁曾有过异议?官家岂不记得,但问太妃就好。蔡确有何策立之勋?”

蔡确这句话,为什么会使太皇太后如此生气,盖因神宗病重,议立皇太子时,蔡确有意拥立岐王赵颢或嘉王赵頵,而岐、嘉二王都是太后的亲生儿子。

然而宣仁太后大公无私,认为神宗自有儿子,当然应该以神宗之子为皇储,继承大统,何用“兄终弟及”,所以一面命令岐、嘉二王不要随便入宫,以避嫌疑,一面密谕宦官梁惟简缝一袭黄褙子,十岁孩儿穿得着者,不得令人知。68

神宗病危,太后力主神宗第六子延安郡王赵佣(后赐名煦)为太子,既崩,哲宗即位柩前,身上就穿这件早先预备的黄褙子。

一个公正的人,反遭冤诬为“欲帝己子”,假使哲宗信了这个谣言,这份苦心,如何得白?所以,太后会这样震怒而且伤心,力促执政严办谪命。

第二日,执政廷对时,帘内忽论:“蔡确可英州别驾,新州安置。”吕大防说:“蔡确先朝大臣,乞移一近里州郡。”范纯仁说:“圣朝宜务宽厚,不可以语言文字之间,暧昧不明之过,窜逐大臣。”左右二相共同劝阻,但是,帘内曰:“山可移,此不可改!”大家后来推想,九重之内,安知有英州、新州?此必有“博士”——文潞公——在代出主意。69

蔡确固然是个罪有应得的奸人,但当台谏官们必欲置之死地的时候,苏轼认为蔡确做相时祸害国家的种种大罪,概已不问,现在却以语言文字来入其罪,本末倒置,有伤政府严正的立场。他是身受这种挑剔,厌恨这种作风达于极点的人,为要消灭这股歪风,想出了一个两全的办法。但因除命已颁,身是外官,所以只能以密疏上陈太皇太后,建言略曰:

朝廷若薄确之罪,则天下必谓皇帝陛下见人诽谤圣母,不知愤疾;若深罪之,亦或以谓太皇太后陛下圣量宽大,不能容一小人谤怨之言。臣欲望皇帝陛下降敕,令有司追确根勘,然后太皇太后内出手诏云:确尝为辅臣,当知臣子大义,今所缴进,未必真是确诗,其一切勿问。如此处置,则二圣仁孝之道,实为两得。取进止。70据说,太皇太后看了苏轼这份密疏,心善其言而怒不解。蔡确终于贬谪新州(今广东新兴)。苏辙则以为蔡确起自小官,每次升迁,都由鞫狱立功,“善恶之报,不可诬也”71。

苏轼此行,朝廷给予的礼遇,光宠异常,太皇太后特准用前执政恩例,诏赐衣一对,金腰带一条,金镀银鞍辔一副,马一匹。这都是加殿阁衔的封疆大臣,才能得到的宠赐。

热衷爵禄的给事中赵君锡,在一旁看得眼红心热,见得太皇太后以执政之礼待苏轼,猜想不久召还,一定就是拜相了。为要预先结个缘,立即上状盛称苏轼的道德文章,以为朝廷不能没有此人,“伏望收还苏轼所除新命,复留禁林,仍侍经幄”。

这样一个投机小人,二苏不察,视为朋友,后来果然吃了他的大亏。

苏轼往谒文潞公辞行,潞公再三嘱咐道:“君至杭州,少作诗歌,恐为不喜者诬谤。”

临别,上马时,潞公又再三嘱咐道:

“若还兴也,便有笺云。某虽老悖,愿君不忘鄙言。”

此即引用近事,吴处厚笺注蔡确“车盖亭诗”,蔡因此罹祸的故事,叮咛苏轼务须警惕。72

苏轼出郊待发,太皇太后又特地派遣内侍来赐龙茶、银盒。

苏轼于元丰八年(1085)十二月自登州来京,至元祐四年(1089)四月离去风雨京华,三年有奇。

1〔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又张淏《云谷杂记》。

2〔明〕薛应旂:《宋元通鉴》。

3赵令畤《侯鲭录》:“哲宗亲政,章惇当权,时穆父在翰林,章面责前制行词,语太尖刻,不为稍留余地。穆父笑曰:‘官人怒,杂职安敢轻行杖。’卒罢知池州。”

4苏辙《东坡先生墓志铭》《龙川别志》记司马当时反对韩魏公的经过曰:“当时,司马光亦持札子至政事堂面诤,魏公曰:‘吾在此,君毋忧。’司马曰:‘光终不敢奉信,恐相公亦不敢自信耳。’魏公怒曰:‘君何相轻之甚耶!’司马曰:‘相公常在此座可也,万一他人在此,如何?’魏公默然,竟不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