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之所谓媮与刻者,专指今日之百官有司及监司守令不能奉行,恐致此病,于二帝何与焉?至前论周公太公,后论文帝宣帝,皆为文引证之常,亦无比拟二帝之意。他最后说:“这道策题是经御笔点定的,若有讽讥之意,岂能逃过圣鉴?”31这封辩状递上去后,诏又追命放罪。
其时蜀人吕陶为右司谏,颇为苏轼不平,上疏纠弹朱光庭。他说:“苏轼所撰策题,盖设此问以观其答,非谓仁宗不如汉文,神考不如汉宣。台谏当徇至公,不可假借事权,以报私隙。”
于是,他揭发此案的真实背景道:
议者谓轼尝戏薄程颐,光庭乃其门人,故为报怨。夫欲加轼罪,何所不可?必指其策问以为讪谤,恐朋党之弊自此起矣。吕陶,字元钧,蜀之成都人。蒋堂守蜀,亲自到州学考课,吕陶时年十三,所作为蒋太守所激赏,誉为贾谊之文,故有神童之目。后来成进士,又中熙宁制科,元祐初召为谏官。
本来这件案子,尚属简单,不过是洛学弟子为他们的老师报一箭之仇而已。但在此时,忽然有个谣言说,朝廷以为朱光庭论罪不当,将逐去之,于是司马门下那班正格的官僚,对苏轼,不能不生恐惧心理,趁此机会,群起而攻。十二月二十七日,御史中丞傅尧俞疏论,二十八日侍御史王岩叟又继起上奏,帮朱光庭说话,疏论苏轼“以文帝有蔽,则仁宗不为无蔽;以宣帝有失,则神宗不为无失,虽不明言,其意在此”,乞正苏轼应得之罪。这简直是以讼师们惯用的伎俩,拿来罗织苏轼。苏轼认为洛学弟子以国家赋予的谏权,作为报复私怨的工具,实在可耻;而司马门下的傅尧俞,是他多年好友,王岩叟是韩魏公的幕宾,渊源私交,两皆深厚,现在却为什么也来趁火打劫,他不能理解,只觉得政治上的人情诡变,令他非常沮丧。
二年正月十七日,苏轼再上辩札。十八日太皇太后召傅、王两人入对,目的本在疏解,不料尧俞、岩叟在太后帘前,却又再度强调苏轼策题的不当。太皇太后愤怒了,面诘道:“这是朱光庭的私意,卿等与朱光庭一党吗?”
这话说得太重了一点,弄得傅、王二人下不了台。尧俞、岩叟便同奏道:“臣等蒙宣论,党附朱光庭纠弹苏轼,上辜任使,更不敢诣台供职,伏祈谴斥。”——他们只好自掼纱帽了。32
苏轼当朱、傅、王三人联合围攻他的时候,逐渐明白这已不是讲理的事情,也不是那两三个人见解差异的问题。策题的文理,粲若黑白,何尝有丝毫可以疑似议论先朝的地方,只是官僚们排斥异己的阵仗,他就不愿再和他们做毫无意义的争论,一切不过为了做官而已,不做官就没有是非,从此不再辩白,因为辩白还有恋栈的意思,他只接连四上章奏,竭力求去。
苏轼既已决心请辞,便不去翰林院上班,在家等候诏旨。作书致杨绘(元素),略说他的心事道:
某近数章请郡,未允,数日来杜门待命,期于必得耳。公必闻其略,盖为台谏所不容也。昔之君子,惟荆(王安石)是师;今之君子,惟温(司马光)是随。所随不同,其随一也。老弟与温,相知至深,始终无间,然多不随耳。致此烦言,盖始于此。然进退得丧,齐之久矣,皆不足道。……事情闹得下不了场,宰相吕公著出来疏解。因此再有诏命:
苏轼所拟策题,即无讥讽祖宗之意,然自来官司试人,亦无将祖宗治体评议者。盖一时失于检会,札付学士院知。令傅尧俞、王岩叟、朱光庭速依旧供职。宋朝的政治传统,对于台谏特别尊重,由此可见。至于苏轼这方面,本已放罪,乞郡不允而已。
苏轼虽然从此保持缄默,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平息,他们还是继续攻讦吕陶不已,以为朱光庭是为乃师程颐报复嫌怨代表洛派,而苏轼、吕陶都是蜀人,洛蜀二党之说,遂不胫而走。大风起于萍末,朋党分立之势,就是这样在别人心目中形成起来的。右司谏王觌因此上疏道:
朱光庭讦苏轼策问,吕陶力辩。臣谓轼之辞不过失轻重之体耳。夫学士命词失指,其事尚小,使士大夫有朋党之名,此大患也。太皇太后认为王觌的话很对,同时知枢密院范纯仁也劝太后最好两置不问,而结果是一再下诏,各予安抚,后于五月间,命起居舍人孔文仲为左谏议大夫,吕陶为左司谏兵部员外郎,贾易为右司谏,王岩叟、傅尧俞皆徙官,双方都得了朝廷的安抚,一场风波,才告平息。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