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舍人参议表章,百官奏议、考课皆预裁焉。宋代亦然。凡事先经给事中书读,并经中书舍人书行者,才将原本留省,录黄过尚书省给札施行。不过唐制只有给事中始得封驳,而宋朝则中书舍人认为不可行时,亦可不书而执奏,称为“缴驳”,实际上,具有除军马财经外的全国政务之审核的权力,所以宋有俗谚说:“不到中书不是官。”
苏轼在还朝三四个月的时间内,扶摇直上,一再升迁,这事即使他本人勇于自用,不怕权高责重,但也不能不凛于官场中树大招风的忌讳,所以颇为踧踖不安,立即具状恳辞,有曰:
起知登州,到任五日而召以省郎,半月而擢为右史。……今又冒荣直授,躐等骤迁,非唯其人既难以处,不试而用,尤非所安。中书舍人这一职务,不但是宰相的属官,而且例兼“知制诰”,代拟王言。所以按照宋朝的定制,“知制诰”必先考试而后任命。宋朝开国百余年来,免试任命者,只有陈尧佐、杨亿、欧阳修三人而已,现在苏轼也得特旨免试而用,使他十分不安,同时更畏惧政治圈子里的时忌。8
但是他辞不掉,只得拜表就任,仍改赐章服。上表谢曰:“右史记言,已尘高选;西垣视草,复玷近班。皆儒者之至荣,岂平生之所望。”
中书舍人这职务,最难的是写作“外制”。自唐至宋,有个惯例,中书舍人承受词头后,就须在省中起草付吏,一直到写成告命,从不耽搁到第二天。担任这个工作的人,自非具有“捷才”不可。9苏轼纵然笔快,但文件太多,仍是苦事。到后来白天来不及写时,也只好开夜车把“词头”留到灯下来写,常常写到半夜才睡。这时期,曾布(子宣)托他作篇塔记,他复信诉苦道:
塔记非敢慢,盖供职数日,职事如麻,归即为词头所迫,卒以夜半乃息。五更复起,实未有余暇。乞限一月,所敢食言者有如河。愿公一笑而恕之。四月,以吕公著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诏起元老文彦博平章军国重事,班列宰相之上,以辅助多病的司马光。
新任御史吕陶上章弹劾司农少卿范子渊,元丰时提举河工,靡费巨万,而所筑护堤崩塌,溺死无算,堤工卒无所成,乞行废放。多少年来,中枢实施错误的治河方法,浪费国帑,牺牲民命,是苏轼一再激烈反对的政策之一,看了吕陶的弹章,对于这种漠视人民生命财产的官僚,激起了如火的愤怒。他挥笔作《范子渊改知峡州敕》,有曰:
汝以有限之财,兴必不可成之役;驱无辜之民,置诸必死之地。横费之财,犹可以力补;而既死之民,不可以复生。痛快淋漓,成为传诵一时的名言。
苏辙初任右司谏,以为自王安石变法以来,台谏官过分嚣张,朝士们“一言被及”,马上就逐出中枢,政风因此大败。他倡言朝廷应加约束,使台谏们亦知自律。
苏辙开始行动,首上《乞选用执政状》,同时弹劾左右二相,指左仆射蔡确出身狱吏,“?佞刻薄”;论右仆射韩缜,“识暗性暴,才疏行污”;再论张璪、李清臣、安焘,说他们都是斗筲之人,“持禄固位,安能有为”。
凡七状攻下右相韩缜,五月,再上状《乞诛窜吕惠卿》,指他诡变多端,见利忘义。
朝命吕惠卿降官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大多数朝臣认为这样处分太轻,苏辙、王岩叟、朱光庭、王觌、刘挚等交章痛劾,苏辙且把吕惠卿举发王安石私书的丑事,也揭发出来,对这种卑鄙的小人行径,施以无情的挞伐。
于是,吕惠卿再行责降为建宁军节度副使,建州安置。词头始下中书,据说,按照轮值次序,此供该由刘攽(贡父)草制。
苏轼大嚷道:“贡父平生做刽子手,今日才得斩人。”
贡父知道苏轼有一肚皮积愤,非吐不快,所以推说身体不舒服,乘间溜走,苏轼就把这件公事接过手来,痛快淋漓地历数吕惠卿的罪恶。10撰“责词”曰:
吕惠卿以斗筲之才,穿窬之智,谄事宰辅,同升庙堂。乐祸贪功,好兵喜杀。以聚敛为仁义,以法律为诗书。首建青苗,次行助役、均输之政,自同商贾;手实之祸,下及鸡豚。苛可蠹国害民,率皆攘臂称首。先皇帝求贤如不及,从善若转圜。始以帝尧之仁,姑试伯鲧;终焉孔子之圣,不信宰予。发其宿奸,谪之辅郡;尚疑改过,稍畀重权。复陈罔上之言,继有砀山之贬。反复教戒,恶心不悛;躁轻矫诬,德音犹在。始与知己,共为欺君。喜则摩足以相欢,怒则反目以相噬。连起大狱,发其私书。党与交攻,几半天下。奸赃狼藉,横被江东。至其复用之年,始创西戎之隙。妄出新意,变乱旧章。力引狂生之谋,驯至永乐之祸。兴言及此,流涕何追。迨予践祚之初,首发安边之诏。假我号令,成汝诈谋。不图涣汗之文,止为款贼之具。迷国不道,从古罕闻。尚宽两观之诛,薄示三危之窜。国有常典,朕不敢私。苏轼这篇责词,固然写得大为快意,而读者也觉得“利如并剪”,天下传诵。但就个人的利害而言,则其后果,无异于在自己前途上,遍插荆棘,从此以后,终生都在荆棘丛中行路了。只有像苏轼这样的人才会做如此傻事,官僚决不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