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稍稍停顿,看司马光不开口,接续说道:
“先帝本意,按民户大小出钱雇役,使老百姓可以专力农作,虽有贪吏滑胥,无所施其暴虐。坊场河渡,官自出卖,用这笔钱来雇用衙前,则人民可免仓库、纲运等破家之患。此万世之利,决不可变。
“不过,其中也有两项弊端,一是把这笔钱移作别用,二是拿宽剩役钱来争购坊场河渡,想赚不实在的涨价利益。这是王安石、吕惠卿的办法,并非先帝本意。
“相公如能彻底消灭这两项流弊,不必变法,则老百姓必然拥护相公,事亦易成。
“至于宽剩役钱,名为十中取二,事实上却已加半征收。相公如能把这额外的浮收全部豁免,同时准许老百姓用布帛谷米折纳役钱,各从其便,那么钱荒的毛病也就没有了。……”
司马光听后,默不作声,苏轼只得讪讪说道:“若照这样去做,天下称便,相公尚有何求。如其认为现在还不是时候,那么慢慢再斟酌,也不嫌迟。”
司马光成见很深,仍无言语。
苏轼后来调换话题,和他谈熙宁年间曾经实施过的给田募役法,那是用官田及宽剩役钱买民田来募役人,大略如边郡雇用弓箭手的办法一样。苏轼说他曾在密州推行过,人民称便。所以劝司马光恢复先帝曾行的此一办法,不过必须请发内帑,补足全国宽剩钱斛至三千万贯石,用以推行此法于河北、河东、陕西三路。数年之后,三路役人,可以减少一大半,如此培养民力,可备边境缓急之用。
司马光听了,尤不赞成。
这天谈话没有结果,但是苏轼不肯死心,第二天直接找到政事堂去,再向司马相公公开陈述他的反对意见。司马光心里不耐烦,脸上就不免忿然作色起来。苏轼也很气恼,反转来诘责他的态度:
“从前韩魏公(琦)创议于陕西路刺义勇,家有三丁者刺一丁,民情惊惧,军纪也受影响。当时公为谏官,极言不便,魏公怒形于色,公亦不顾,略无一言假借,这是苏轼以前听公亲口告知的。莫非公今做相,就不容苏轼尽言了吗?”4
表面上,司马相公只好强笑表示歉意,心里不免存了芥蒂。
司马温公面黄貌癯,而枯瘦自如,目光炯炯峻厉,鼻梁挺直,稀稀朗朗的胡子已经花白了,两只耳朵的耳轮,阔厚外向5,使他整个神态,显得坚强而有劲力,很少有人敢于在他面前争论,争亦无用。
役法,在宋代政治制度中,是件大事,朝廷为了详定役法,设了一个专门机构的役局,负责研讨役法的改订,苏轼也是被诏派参加的一员。在会议中,他屡与局中官员如孙永、傅尧俞辈激烈辩论,感情弄得很坏。至政事堂说司马丞相失败后,他就以与大臣主张不同为理由,乞罢此一兼差,状言:“臣既不同,决难随众签书,乞早赐罢免,俾议论归一。”虽然表露了他的硬汉作风,但也从此得罪了“相门”。
政事堂的争论,司马相公的脸色,是众目所共见的,负气请辞役局的差使,更加造成双方关系的恶化。
雇役法终于依照司马光的主张,明令罢废了,而且,命令限期五日之内,恢复已经停废了十六年的“差役”。一般朝臣看到这个命令,都觉得限期那么迫促,实在不合情理,独有开封府尹蔡京,居然如期报办。司马光大喜,嘉奖他道:“使人人能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
谋自己出,适便小人逢迎,不幸而为范纯仁所言中。更不幸的是古往今来,凡是拥有权势的大人物,几乎很少有人伟大到能够排斥小人的阿谀奉承,贤如司马温公,亦属不免,可为浩叹。
苏轼喜欢戏谑,朝中公卿,一个一个都给起了诨号,独于司马光,一向敬服,不敢造次。这次争论役法,碰了一个大钉子,心里非常气愤,争罢回家,一面卸巾弛带,一面恨恨地连声呼叫:“司马牛!司马牛!”6
据说,还有一次,苏轼与司马光论事不协,轼说:“相公此论,故为鳖厮踢。”司马听不懂他说什么,还问:“鳖何能厮踢?”
“是之谓鳖厮踢!”苏轼冷冷作答。7
三 不到中书不是官
元祐元年三月,以吏部侍郎李常为户部尚书;以中书舍人胡宗愈为给事中;以苏轼接替胡宗愈的遗缺,特诏:免试为中书舍人。
宋朝的政制,以二府——中书省和枢密院及计省三司使为中枢政治的中心,直接隶属于皇帝。枢密院主管天下军马,计省三司使掌理全国财政,除此以外的一切庶政,全部集中于中书省,而中书省又设于禁中。所以中书舍人的职责非常重要,宋朝官制大抵沿袭盛唐,《唐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