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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新传(149)

作者:李一冰

当司马光、吕公著二人,积极推翻一切新政,彻底清除新政所生的积弊时,新政派的大将韩缜、蔡确和章惇,仍然高踞在原来的相位上,冷眼窥伺得失。蔡确既为公论之所不容,而章惇跋扈如故。

元祐元年二月间,司马光上言:免役法有五害,请求恢复差役。章惇力加驳斥,上章累数千言,笔下一点不为司马稍留余地。这还不算,更在太后帘前与司马光觌面争论起来,态度非常豪横,说得冲动,竟在殿上大声咆哮道:“它日安能奉陪吃剑!”如此狂妄,太皇太后也按捺不住,大怒起来。于是刘挚奏言:“章惇佻薄险悍,谄事王安石,以边事欺妄朝廷。再附吕惠卿,又为蔡确所引,横议害政,请除恶务尽。”

当时,尚书左仆射蔡确已先罢政,出知陈州,旋改亳州,朝廷即以司马光接替蔡确所遗的相位,仍兼门下侍郎原职,所以王岩叟更奏曰:“惇见陛下以司马光做相,躁忿忌嫉,所以如此。”

章惇帘前争论,惹怒太后后不久,因孙觉议论边政,不合其意,他便公然骂道:“议者可斩。”对于任何一个上书言事的人,一律蔑视为“不逞之徒”,于是满朝怨毒,群起而攻,并于同月罢官,以正议大夫知汝州。钱勰(穆夫)时为中书舍人,制行词,有“怏怏非少主之臣,悻悻无大臣之节”句,非常尖刻。3

但是,关于罢废免役法,持反对意见者却不仅是章惇一人。朝列中头脑比较冷静,不太意气用事的人,也都认为从前施行的差役法,流弊很多。改行免役以来,已经十几年,确比差役进步,法无新旧,以良为是,何必一定要恢复旧法。如与司马光非常亲密的范纯仁,便婉转劝他道:“为治之道,去其太甚者即可。差役一事,尤须仔细考虑,不然,徒为民病。”又道:“宰相的职责,在求人才,变法不必太急。愿公虚心以延众论,不必一定要谋自己出。谋自己出,则谄谀逢迎的小人,便得乘虚而入。”司马光默不作声,纯仁无奈,只好退一步说:“假使相公决意要这样做,不妨挑择一路,先作试验,看看恢复之后的利弊如何?”

司马光为人,有强烈的自尊心和执拗的责任感,坚持已定的主张,不肯接受任何人的建议。范纯仁出来叹道:“凭这个样子的态度,只是使人不再说话而已。我如只欲媚公以取容悦,不如少年时迎合王安石,早就既富且贵了。”

当王安石变差役为免役时,苏氏弟兄都是激烈的反对论者。苏辙当时曾说:“役人之不可不用乡户,犹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苏轼更曾坚持差役决不可变,但是后在地方上亲经历练,有了实际的体认,便完全改变了原来的观点,认为王安石新法中,免役确是比差役进步的一个良法。

熙宁初年,苏轼到底还只是一个得意太早的书生,缺乏实际的政务经验,只因读书较多,才气充沛,率然放言高论,不免未尽事实。等他有了几年地方政务的实际经验,才明白从前所行的差役法,积弊很深。主要的原因是应差服役的老百姓,不懂官府衙门的规矩,遂被胥吏们颠倒捉弄,很多人因此破产亡家。原先认为“无可取代”的差役,事实上是便利胥吏为害百姓的恶法。

免役法比较简单,按照老百姓的户产高下,分等出钱雇役,颇合“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可以断绝胥吏勒索的机会,只须把该收的实费之外,另有许多滥加名目的苛杂严格禁革,这已经实行了十六年的办法,没有改回差役的必要。

司马光尽罢熙丰新法,罢到差役法时,最不为朝列所同情。范纯仁诤劝无效,苏轼便贾勇往见,向司马相公说道:

“相公所要施行的,都是上应天心、下合人望的事,唯有役法一节,不可轻议。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在于掊敛民财。在上的人聚敛,在下的老百姓便有钱荒之患。差役之害,在于民常在官,不得专力农事,而胥吏从中作奸。……两害相权,轻重略等,现在要以彼易此,人民未必欢迎。……”

苏轼很婉转地说开了一个头,还没提出正面的意见,司马光便愕然问道:“那么,如你所说,计将安出?”

“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苏轼先举原则,然后以兵役作例来做说明:“三代之法,兵农合一,到秦时才分而为二;唐朝中叶,把府兵废为长征卒,从此民不知兵,兵不知农,农人拿出谷帛来养兵,兵用性命来保卫老百姓的身家,天下称便。我想,即使圣人复出,怕也不能变易。现行的免役法,与此相同。公欲骤罢免役,改行差役,恰如要罢佣兵而恢复民兵一样,恐怕不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