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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传(93)

作者:梁启超

第八件事说到唐介的忧愤而死,考证《宋史·唐介传》,说是唐介多次与王安石争论,王安石强词夺理,皇上也支持他,唐介非常生气,竟然背上长了疽疮,死了,死时只有六十岁。吕诲说,王安石曾与唐介争论如何判一个案子,说的就是阿芸杀人那件事。人死于病疽,是很平常的事,唐介六十岁而死,尤其平常。唐介曾与文彦博在皇帝面前为了“灯笼锦”一事发生争吵,由此遭到放逐,都没有死,为了一个妇人重罪轻判的事有所争论,却死了,如果确实是这样,真可以说是轻如鸿毛。因为同僚中死了一个人,王安石就被认为有罪,那么谁是无罪之人呢?

第九件事是说章辟光请求让岐王搬到外面去住。自古以来,专制国家因为兄弟争夺皇位而导致天下大乱的史不绝书。所以,后世诸王分封之后,一定要让他们搬到外面去住。因为互相挨得很近双方会觉得有一种压力,不如离得远一些反而可以常保无事。岐王和嘉王都是宋神宗的同母兄弟,没有比他们更亲密的了。熙宁(1068—1077)初年,著作郎章辟光请求他们迁居到外面去,这与阴邪小人私下里的挑拨离间是不一样的。神宗想加罪于章辟光,应该也是亲情使他这样做的。只有王安石违背众人的看法,不主张给章辟光加重罪,最重要的是,他是作为大臣在为国家的前途着想。况且,岐王、嘉王都是有贤德的王爷,熙宁(1068—1077)以来,岐王多次请求搬到外面居住,但表章呈上就被推却,这是岐王以礼要求自己。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患病,开始时二王每天都来问候,等到降制立延安郡王赵傭为太子时,就不让二王随便进入了。凭着宣仁太后母子的亲情,与神宗二十年来的兄弟友爱会有什么嫌疑呢?然而就是这样,这正是宣仁太后以礼来维护二王的地方。元祐(1086—1094)初年,哲宗赐颢亲贤坊与弟弟对门居住,并且下发文告,说:“先皇帝以仁厚之心对待兄弟友情,恩德超过了礼义,所以不让二王搬到外面居住,如同武王对待周公的用意。太皇太后严肃朝廷礼义,用礼义来约束恩德,才答应他们的请求,搬到外面居住,这是孔子说的‘远其子’的用意。他们的做法或有不同,但道理是相同的。”由此看来,章辟光的建议完全符合上述道理。很显然,是不能以离间这样的重罪来处理他的,而王安石就更没有罪了。

他所说的第十件事是攻击三司条例司,到这里才开始说到新法。当时的财政不可不整顿,而整顿财政必须有一个机关负责此事,那么三司条例司就不能不成立,这一点前面已经说得很详细了。至于派遣使者巡行各路,是先行调查,然后才能立法,这正是遵守办事的次序。他所派遣的八个人中,有像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这样的人,当时他们都号称是贤人,当初的用意难道是任用小人来败坏天下大事吗?当时,均输法、保甲法、青苗法、免役法等各项法令还没有施行,王安石的抱负还没有得到尝试,吕诲根据什么说看到他是耽误天下苍生的人呢?

考证《宋史·吕诲传》:章辟光上疏建议岐王颢应该搬到外面居住,皇太后大怒,皇帝下令治他的离间之罪,王安石说他无罪。吕诲请求把章辟光交给监狱的狱卒,没有得逞,于是上疏弹劾王安石。然而,吕诲实际上只是因为章辟光这件事没有按照他的意见办,出于意气用事,不惜对王安石进行大肆诬蔑。这与此前因为濮议之争他没有达到目的,就不惜诬告韩琦和欧阳修是一样的,两件事如出一辙。像这样的人,就算是宽容地对待他,也不免要像孔子那样指出他的毛病是直率但不知礼义,如果严格地要求他们,那么就要像帝尧曾经说过的那样,他们的谗言毁坏了许多美好的东西,让我们都感到震惊啊。据史书记载,吕诲将要上朝回答皇上的问话,司马光在朝房遇到了他,悄悄问他:“今天要说的是什么事?”吕诲说:“袖中弹劾的文章是新写的。”司马光惊讶地说:“大家都很高兴得到一个人才,为什么你要参他呢?”从这里也可以看到,当时朝廷上的人没有一个不信服王安石的为人的。对王安石进行私人攻击的只有吕诲一个人,这与蒋之奇、彭思永以男女之事诬陷欧阳修没有什么区别。后人没有人为他申辩,我因此不怕多费笔墨,做了如上的辩解。(以上所辩,一半采用蔡上翔的说法,其间又掺杂了我的想法,因此不再注明,把蔡上翔的名字附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