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说,保甲法刚开始实行的时候,调度很混乱,每家每户都受到骚扰。任何事情在开始实行的时候,由于缺少经验都会遇到一些问题,举措也会有失当之处,这是在所难免的,但要看它是否值得去做。如果值得做,即使遇到一些困难,发生一些问题,也应该坚持下去,不能戛然而止。何况司马光说这番话的时候距离熙宁初年开始实行保甲法已经过去十七年了,官吏已经熟悉了此法,而且法令也已经有了成效,这时却翻出老账,这公平吗?况且,过去因为百姓不熟悉军事才要兴办这样的民团进行教练,也许骚扰了百姓,但今天要把百姓已经熟悉的生活完全改变,难道不是另一种骚扰吗?以暴易暴,尚且是不可取的,何况以暴易仁呢?
他还说,用于奖励和赏赐的钱财浪费了国家财政,表面上好像是这样。但为什么不想一想,保甲的经费其实来自封椿各库和禁军缺额所节省的军费,并没有动用国家财政一文钱。他也不看看熙宁四年(1071年)的统计数字,由于改行保甲的原因,每年节省军费一百六十余万贯,而保甲和犒赏所需只有一百三十余万贯,两者比较,还能节省不少于三十万贯钱。实际上,为了保持国家的实力,这些钱有时是不能省的。如今世界各国,不惜花费数以亿计的资金来发展海军,就是这个道理,何况它在前面已经节省很多了。司马光的这种说法不过是要迷惑皇帝罢了。
至于他最后的论调,以为中国人虽然加以军事技能的训练,也是毫无用处的。他这样说,即使判定他犯有侮辱国民之罪,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按照他的说法,似乎外国人就永远适合充当征服者,而中国人就永远适合充当被征服者。既然中国人经过训练仍然不适合征战,那么那些招募来的士兵难道不是中国人中的一分子吗?以前的这些募兵是不能抵御外族来犯的,这种情况,五尺童子都能了解,难道司马光竟不知道吗?如今只是指责保甲制度不能应付战争,却不提出哪种办法可以应付战争,推测司马光的用意,是不是可以认为以臣民的身份对待北方外族是天经地义的,没有谁敢于挑战这个事实呢?唉,当时那些贤德之人对新法不满的理由大概也就是这些了。从保甲法这一件事来看,其他的就可以类推了。
自从元祐年间废除保甲法之后,元符二年(1099年)虽然有人提议恢复,但终于没有实行。到了宋徽宗崇宁(1102—1106)年间,蔡京这个反复小人借口恢复神宗时实行的新法,再次提倡实行保甲法,但从精神到形式都不是王安石搞的那一套了。高安的陈汝锜说得好,他说:“宋朝是个武力衰败而国力贫弱的国家,武将的权力在酒宴上被解除,地方的兵力就衰落了。守卫天子的禁军承担了戍守边境、征讨异族的任务,京城的守备也就衰弱了。招募游手好闲的人,给他们刺上字,以充当士卒,既妨碍了当地百姓的生活,又因为供养他们而使得百姓陷入困顿之中,其驻地防御也因此显得很薄弱。所以,金兵一出手,就攻陷了朔州和代州,接着又围困太原,拿下了燕和蓟,直捣汴梁开封,于是才有了南朝(即宋朝)无人之叹,而太后的手诏也有人们不懂军事的遗憾。如果保甲法不被废除,民兵按时进行训练,用兵谋略越来越熟悉,家家都配备了兵器,而且人人都能同仇敌忾,纵然是胡马向南方嘶鸣,又何至于金兵能像自由自在的旅行者那样行进了数千里,竟然没有一城一垒敢触犯它的锋芒!又何至于纷纷召集军队,心情沉痛地下勤王的诏书!”
陈汝锜是明朝万历时人。
指南宋的创建者孟太后。
所以我认为,王安石实行保甲法,训练民兵,是已经预料到他日会有一场靖康之难啊。而靖康之难之所以像河决鱼烂一样,就是因为保甲法被破坏,只顶着它的名义,却抛弃了它的实质,国家财政的支出越来越多,而国家的锐气却越来越少,就像驱使有病的妇女和弱小的孩子赤手空拳去和豺狼搏斗,能不马上被利爪和锐齿撕碎吗?想到这些,还会有人诅咒和谩骂王安石吗?啊,这些话可以说是深得我心啊!保甲法已经被废除,募兵的制度也已被破坏,宋朝即使不想南渡,能够做得到吗?然而使宋朝陷入灾难的是王安石呢,还是司马光呢?
第四,保马法。
保马法就是官府把马送给百姓,由百姓代替官府养马,并且奖励百姓自己养马,等到有了紧急情况的时候,则由官府按照马的价值收购。马是作战的重要力量,军事家是不能忽略它的,所以历代都把马政作为国家的大政之一,即使当今之世各国也是这样做的。宋代时马是稀缺的战略资源,在这之前特意设置了群牧监,常以中枢机构的大臣担任领导,以表示重视这项工作。然而,官府养马弊病很多,耗费的资金巨大,而且达不到繁衍生息的效果。于是到了王安石执政的时候,有了保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