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四年(1071),将五路义勇兵改为保甲。这一年,开封府界、河北路、河东路、陕西路对保甲进行统计,都保共有三千二百六十六个,其中保正、保长、壮丁共有六十九万一千九百四十五人,每年节省养兵费用一百六十六万一千四百八十三贯,每年增加训练民兵费用三十一万三千一百六十六贯,而用于民团教练的赏钱,只有一百万贯多一点儿,这里就不多说了。
到熙宁九年(1076),据说,义勇兵、保甲和民兵共有七百一十八万二千二十八人。
王安石致通判比部尺牍
这是保甲法在熙宁年间推行的大概情况。
王安石治理保甲,成绩卓著。保甲开始发挥其警察的功能,盗贼很快就被平息了。在这之前,开封周围有许多强盗,他们攻劫杀掠,每年大约有二百起,到现在却一起都没有了。仅长野一个县,在开封附近捕获的盗贼就有三十人,他们都是被保甲追捕无处藏身四处逃窜的人。然后又通过保甲训练民兵,训练刚开始时,议论纷纷,等到训练结束,武艺学成,超过正规军队。用于训练的经费以及日常消费、奖励和赏赐的钱都从封椿各库和禁军缺额所节省的经费中支出,没有用国家财政一文钱。负责农业的官员亲自主持这项工作,监督、检查都非常精细,县里官员如果有人强迫保甲置办军服,增加百姓负担,骚扰百姓,都要给予严厉处分,所以人们没有敢不遵守法令的。而且,奖励十分优厚,那些在外做官和有实力的家庭,他们的子弟都欣然前来报名参与。由此看来,王安石和宋神宗经营十余年的苦心,可以说没有被辜负啊。可是,宋神宗尸骨未寒,他们的良法美意就完全被破坏了。
元丰八年(1085),宋哲宗继承皇位,当时任陈州知府的司马光首先上疏要求停止实行保甲法,他写道:
(前略)自从唐朝开元年间(唐玄宗年号,713—741)以来,利用民兵的办法已经不成了,戍守攻战都靠招募的长于征战的士兵,民间哪有懂得打仗的人?我大宋建国已经一百多年,天下太平,四方无事,头发花白的老人都不认识兵器。一旦在田间务农的人都穿起军服拿起武器,在田野里奔跑驰骋,那些德高望重的老人都叹息不已,以为是不祥之兆。这件事从一开始调度就很混乱,挨家挨户地骚扰,一户都没有遗漏。朝廷又时常派遣督查的人到处巡视检阅,每到一个地方就滥发赏钱,浪费的钱财何止千百万。这些钱财都是很残忍地从老百姓手里一分一尺收敛来的,使用这些钱财的时候却视如粪土一般。那些乡民百姓只会觉得劳役很辛苦,不会因为给他奖赏就感恩戴德。农民这样辛劳,国家的花费又是如此之大,而这些民兵最终能发挥什么作用呢?如果让他们捕捉盗贼护卫乡里,则用不了这么多人。如果让他们戍守边境,从事征伐,则那些生活在边远地区的外族民众平时就靠骑马射箭为生,攻伐作战是他们的风俗,从小到大没有别的事情。而中原的老百姓大多数从事农业,在田间劳作,虽然把兵器发给他们,教他们武艺,在练兵场上按照阵法或进或退,看上去很整齐,很有章法,但如果派遣他们和敌军遭遇,刚一击鼓鸣镝交战,就可以预料到他们会溃败,这一点不用怀疑。(后略)
啊,司马光指责保甲法的那些理由也不过如此了!我今天就试着和他讨论一下。他说百姓不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已经有上百年了,所以不能恢复民兵是形势所迫。但是,人为万物之首,最为尊贵,其原因就在于人是善于学习的,就算以前没有见过或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如果国家用奖赏来鼓励他们学习,那么没有不能训练成功的,更何况百年之前的遗迹并没有完全湮没呀。如果按照司马光的说法,国家一切教育训练的事业都可以不做了,为什么只说保甲呢?他还说,那些德高望重的老人都不认识兵器了,见到身穿军服、手拿武器的人,会叹息并认为是不祥之兆。这些话就更加可笑了。大臣应该为国家谋划百年大计,但是他的政策却取决于边远乡村那些年事已高的老人,天下的事就可以想见了。正是由于人民不认识兵器、不熟悉战争了,执政的官员才主张振奋其精神,并认为这是一件迫不及待的事情。宋神宗和王安石以亲力亲为的精神,要在严格规定的限期内,看到对普通百姓进行军事训练的成果。如果像司马光说的那样做,举国讳言打仗,执冰以嬉,对于歌舞升平来说是很好了,但此后北方外族长驱直入,百座城池都望风披靡,我却不知道它祥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