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议是怎样一件事呢?宋仁宗死后没有留下后代,1063年便过继了堂兄的儿子继承皇位,就是后来的宋英宗。仁宗的堂兄赵允让曾被封为濮安懿王。濮即濮阳,在今河南省。英宗即位的第二年,也就是治平二年(1065),下诏讨论如何举办崇奉其生父濮王的典礼。朝廷之上大臣们分成两派争相哄吵,气势汹汹,如临大敌,朋党之祸到此时就变得极其严酷了。御史谏议大臣等请求杀了韩琦、欧阳修以谢先帝(宋仁宗),甚至因为这样一件有关皇家名分的事诋毁对手的私人品德,有人就诬蔑欧阳修乱伦不耻。但当时因为濮议受到攻击的人,像韩琦与欧阳修,后世都被称为君子。而因濮议攻击别人的人,像吕诲、范纯仁等人,后世也是被称为君子的。宋朝朋党的真相在这里完全显露出来了。这件事虽然好像与王安石新法的争吵无关,然而作为一种现象,二者还是有相似之处的。而且,在这里首先攻击韩琦、欧阳修等人的人也就是后来首先攻击新法的人,所以我不怕别人讥笑我离题太远,把欧阳修关于濮议的原文全部作为附件放在这里,从中可以看到当时所谓士大夫中的风气就是这样的。这也就可以了解后来王安石的地位就像当时的韩琦和欧阳修,而新法这件公案也就是另一个濮议事件而已。
(附)欧阳修《濮议》:
宋英宗皇帝即位之初,普天同庆,群臣都加官晋爵,不管生者死者都得到了皇帝的恩泽,宗室中原来的那些王也都得到了新的封赏。只有濮安懿王因为是皇上的生父,中书省认为,不能和其他那些王一样,于是上奏请求让有关部门商议一下举行典礼的事。皇上下旨说,要等到服丧期满之后再说,这个提议就被搁置起来了。
治平二年(1065年)四月,皇上服丧期满,就把那个奏章下发给两制,即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详细研究。翰林学士王珪等主张给濮安懿王特别尊贵的高官大爵也就行了,但中书认为,要给他官职并改封大的王号,应当下旨进行册封,而册封的诏令是有特定规格的。诏令应当这样写:“某亲具官某,可赠某官,追封某国王。”封册上则应当这样写:“皇帝若曰咨尔某亲某官,某今册命尔为某官某王。”但是,濮王与皇上是父子关系,不知道制册上怎么称呼他,还有就是写不写他的名字?于是又把这个奏章发下去,要求再议。王珪等人提出来可称“皇伯”,但不写名字。中书根据《仪礼·丧服记》中所记载的“做儿子的要为他的父母服丧”,又根据唐《开元礼》和宋《开宝礼》的要求“做儿子的要为生父‘齐衰’一年,要为后父‘斩衰’三年”。这里的后父、生父都称父母,在古今的典礼中,都没有将生父改称“皇伯”的记载。又查证前代以藩侯继承皇位的君主不幸都处在衰败的乱世,不能效法他们,只有汉宣帝和汉光武帝是有盛德的君主,都称他们的父亲为“皇考”,也没有称“皇伯”的。“皇伯”这个称呼不仅典礼上没有用过,在历史上也没有依据,所以不能这样做。于是将古今的典礼以及汉宣帝、光武帝的材料,并附上“皇伯”的提议,送给三省的官员和御史台的官员一起详细讨论。讨论还没有开始,皇太后就亲自写了信责备中书不应该称“皇考”,中书写了材料说明为什么这样做。皇上见到皇太后的手书后大惊,马上手写诏书要求停止讨论这件事,追封的事也就停了下来。过了几天,礼官范镇等人坚决要求讨论有关“皇伯”的问题。他们的奏章留在皇上那里没有再发下来。不久,御史台的官员们也都对此发表了各自的看法。皇上既然因为皇太后的缘故决意停止讨论这件事,所以凡是上疏谈论这件事的都被皇上留下。皇上聪明果断,很通情达理,对待大臣都很谦虚恭敬,但是绝不姑息。御史台的官员所说上有关濮王的奏章既然都不再下发,他们提出的其他不可行的建议也大多被搁置起来,没有实行。御史台的官员因此开始有意见并发出怨言,并指责中书不去实行。中书也曾经上奏说,现在御史台的官员气愤朝廷不用他们的谏言,说他们阻塞了言路,使得皇上成了拒谏的皇上,请求能简单实行一两件事。皇上说:“朝廷应当以公平的心对待天下的事,如果他们说的可行,就应该立即实行,何止‘略行一二’呢?如果他们说的不可行,难道应当为了应付人情,不能做的事勉强去做,那样不是对事情有害吗?”中书觉得皇上所说句句在理,不敢再有别的请求。皇上接着问道:“他们说的有没有可行但是没有实行的呢?”韩琦以下的官员相互看了看,说:“确实没有。”皇上说:“既然如此,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