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异十八)
元鲜於枢书王安石诗
《宋史》在王雱传中采用了这种说法。
《邵氏闻见录》说:“王安石的儿子王雱性情险恶,凡是王安石所作所为中不近人情的地方,都是王雱教的,吕惠卿像奴才一样侍奉他。王安石设置条例司,开始用程颢作为下属。程颢是个贤士,一天,天气很热,王安石正与程颢说话,王雱蓬头散发,光着脚,手里拿着女人的帽子走出来,他问王安石,‘你们在谈什么’?王安石说,‘新法一再遭到人们的抵制,我在与程颢商议办法’。王雱伸腿坐在地上,大声说道,‘在大街上把韩琦、富弼的头砍下来,新法就能施行了’。王安石说,‘他胡说呢’。程颢说,‘我正在和参政大人谈论国家大事,孩子怎么能够干预,请你退下’。王雱不愿意离去,程颢从此与王安石有了隔阂。王雱死后,王安石罢相,有一天他坐在钟山上,恍惚之间看见王雱戴着枷锁,像一个囚犯的样子,王安石于是将他所居的牛山园宅捐献出来,建了寺庙,为王雱祈福。后来,王安石生了疮,非常痛苦,曾对他的侄子说,‘快把我的那些《日录》烧了吧’。侄子哄他,烧了一些其他的书来代替,于是王安石就死了。还有人说,后来又有人见到了他。”李绂的《穆堂初稿》有《书(邵氏闻见录)后》一文,其中说:“《虞书》戒无稽之谈,《周礼·大司徒》用实行于乡中的八种刑罚纠察百姓,第七种是针对制造谣言的刑罚。制造谣言一定要施加刑罚,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他的这些虚妄不实的话完全可以搞乱是非,使相关的人受到伤害,即使在他的身后,也会在很长时间之内受到人们的侮辱和耻笑。如果幸好这样的话出自轻薄浮浪的小人之口,听到这些话的人还可能半信半疑;如果不幸这些造谣的人被错误地当成了有名望的士大夫,那么,虽然是贤人君子,也可能相信他说的话。而受到诬陷的人万世都要蒙受不白之冤,这不是很残酷吗?从唐朝开始,人们喜欢编写小说,宋朝、元朝更加兴盛,像钱世昭的《钱氏私志》、魏泰的《东轩笔录》,在这些书里,‘孟主贤臣’,动辄就会遭到诬蔑。至于《碧云》《焚椒录》,胡言乱语已经到极点了。这些书中看上去可以相信的东西不会超过《邵氏闻见录》。现在看来,他们随意谈论的这些东西毫无根据,完全是诬告妄言,失去了真实性,与钱世昭、魏泰之流没什么区别。《邵氏闻见录》所记载的最骇人听闻的事,没有能超过王雱谈论新政这件事的。”
在父亲面前,还有贤人在座,就蓬头散发,拿着女人的帽子,随口妄谈,要砍韩琦、富弼的头。容貌和言语竟狂妄、丑恶到这种程度,使得天下后世的读者因为讨厌王雱而讨厌王安石。我曾经想过这件事,王雱以贤人的资质早年就致力于经学,著书立说,在尚未成年的时候已经写了数万言,怎么可能是个无知无识的人呢?今年消暑有余暇,偶然翻阅了一些书,简单地核查考证了一下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才知道《邵氏闻见录》是在无端地造谣和诽谤,绝对没有这样的事。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是在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四月开始施行新法,八月举荐程颢做了条例司的官员。第二年的五月,程颢就因为与人意见不合转任签书镇宁节度使判官,而王雱是治平四年(1067年)丁未科许安世榜的进士。第二年是戊申年,也就是熙宁元年(1068年)。到了熙宁二年(1069年),王雱已经由进士授予旌德县尉的职务,远到江南去做官了,这样看来,王安石与程颢谈论新政的时候,王雱并不在京城。直到熙宁四年(1071年),皇上召见王雱并让他担任了太子中允和崇政殿说书,这时他才回到京城,而程颢到外地任职已经一年多了。怎么能像邵氏记载的那样,他听到程颢他们的议论呢?邵氏想要形容王雱的丑陋,就诬蔑他蓬头散发,光着脚,想要坐实他的蓬头散发,光着脚,就说那天正好是夏天暑热,却没有想到程颢任条例司官员是在八月,第二年五月就转到外地任职了。他是从深秋开始,到初夏,其间并没有暑热的日子。程颢比王雱大九岁,大约就是他的兄长,而韩琦、富弼甚至是王安石的前辈,他们的威望不是程颢可比的。邵氏说,程颢很严肃地指责王雱,‘我与你父亲正在谈论国家大事,孩子不应参与,请你退下’。王雱听了这话,当即就退下了。这个王雱既然敢说斩韩琦、富弼的头,却很在意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又是父亲属下的人,一受到训斥就离开了,这是不合乎情理的。邵氏又说,王安石在钟山恍惚之间看到王雱戴着枷锁等,这种鬼魅的传说是不值得辩驳的。司马光说,三代以前,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误入地狱见到所谓的十王呢?那是因为没有人记载这样的事,如今邵氏的这种传言却被采纳到正史之中,又不能不辩,目的是不想让王雱在后世还蒙受这个恶名声,遏制稗官小说编造历史之风的滋长,不让人心风俗受到更多的危害。有人说,《邵氏闻见录》大约是邵伯温死后绍兴二年(1132年)他的儿子邵博编辑的,邵伯温不应该编造到这种程度。也许是邵博做的吧,大约当时社会舆论正在对王安石进行攻击,邵博希望借助于他所编造的这些离奇故事来讨好社会舆论,是不是这样呢?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