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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传(1950—1975)(24)

作者:杨树标

稳住阵脚

蒋介石到了台湾,那是一块他既熟悉又不熟悉的地方。既熟悉,台湾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1945年从日本手里收回;又不熟悉,它在荷兰、西班牙人的手里几十年,郑成功收回了,又是相对独立于清王朝,后来又在日本人手里半个世纪,搞了“皇民化”。蒋介石到了台湾,设法在岛内稳住阵脚,他在党务及政治、经济、外交的方方面面进行改革,使岛内的民风民俗起了变化。

一 改造中国国民党

为什么要“改造”?

蒋介石自第三次下野后,醒悟到:“本党非彻底改造,断不能从事复兴革命工作。”在此之前,张治中曾向蒋介石提出一份题为《对当前国是之检讨与建议》。当时张治中已从南京回到兰州,退居在兴隆山上,他特派人坐飞机将此“建议”送到南京给蒋介石。张治中在“建议”中说及国民党“犯两种最严重之错误”:一是“本党不革命”;二是“本党不实行三民主义”。当时蒋介石接到这份建议后,读了一遍,还给张治中回电,说什么“建议已阅过,待详细研究后再答复”。

蒋介石下野到了老家溪口后对国民党政改方案“特加研讨”,认为:“当政二十年对其社会改造与民众福利,毫未着手,而党政军事教育人员,只重做官,而未注意三民主义之实行。今后对于一切教育,皆应以民生为基础。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同时他还认为:“党应为政治之神经中枢与军队之灵魂,但过去对于军政干部无思想领导,驯至干部本身无思想,而在形式上,党政军三种干部互相冲突,党与军政分立,使党立于军政之外,乃至党的干部自相分化。干部无政治教育,不能使全党党员理解中央之政策,而且对于干部亦未能有集体的、配合的、系统的领导与运用。于是,领导之方向不明,而无力贯彻政策之执行;使每一个干部只感受其拘束,无权力;于是心存怨望,且诿卸责任。要改正上述缺点,应拟定具体纲要实施才行。”并应“一切以组织为主,纪律为辅。故组织应在纪律之先。组织的对象:第一为人,第二为事与物(包括经费在内)。至于干部训练与重建之方针:必须陶冶旧干部,训练新干部。其基本原则:(一)以思想为结合;(二)以工作为训练;(三)以成绩为黜陟”。

1949年2月17日,阎锡山专程到溪口,蒋介石特地将他接上妙高台过夜,谈及党、政、军的改造意见。3月10日,蒋介石送吴礼卿赴杭州返回溪口,同袁守谦谈及党务改造案,蒋认为要分“(一)整理,(二)改造,(三)新生三个阶段”。蒋经国解释说:“此盖谓整理现状,改造过渡,筹备新生也。”

不管张治中的“建议”有无作用,当时面临的客观现实,迫使蒋介石不得不考虑中国国民党的“改造”问题。

这一年7月18日,蒋介石“提交党的改造案于中央常务委员会,业经颁发各级党部,所望各级同志,热烈讨论,尽量贡献意见,由党部汇集整理,提交中央常会,周详研讨,对会案作最后决定,付诸实施”[1]。其中过程,当时的《中央日报》有如下报道:

中央社广州十四日电:蒋总裁于十四日上午十时二十分,由台南乘“中美号”专机飞抵广州。王士杰、黄少谷、俞济时、沈昌焕诸氏附来。

中央社广州十七日专电:改革党务刻为非常委员会之重要课题,而总裁此次来穗,尝携有在台湾草拟之改革内部草案,并召集高级干部商讨后,将其交由非常委员,再加详细讨论,俟修正后,即付诸实施。其内容包括整肃游离分子,加强组织等。

中央社广州十八日电:抗战结束后,蒋总裁鉴于党的组织涣散,意见分歧,屡有改造之意图,惟以国政百般待理,未能注其全力于此重大之决策。去秋之党团合并与党员登记,均未能达到预期之目的。今年一月蒋总统引退在野,经长期之考虑,决心对党作彻底之改造。此次莅穗提出中国国民党改造案交中央委员,先后约集中央常务委员、中央政治委员,及在穗之中央执行委员与中央党部会负责同志,迭次举行谈话会,坦率真诚,交换意见,有数次谈话会直至午夜始行散会,其讨论之热烈可以想见。十八日午后四时中常会开会,蒋总裁交议案始正式列为主要议程。

又说:“记者获悉此一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之方案之若干细节,尚需继续研讨,仍未到公开发表之阶段,兹先披露本次会议接受总裁交议案之决议,已是表达蒋总裁暨中央对于党纪改造具有坚强之决心,与国父民国三年及民国十三年两次历史性之改革相辉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