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台北解除宵禁。26日,台北“卫戍区军事法庭”宣布对涉案人员的处理结果。计警方先后共逮捕嫌疑分子111人,有71人在审理过程中陆续获释。在被起诉的40人中,2人宣布无罪,当庭释放;10人免于刑事处分;16人被判罚款但缓予执行;1人被判缓刑;4人被判有期徒刑,后改为罚款;7人被判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可以说台湾当局对“五·二四”事件的处理,是相当宽大的。
美国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尽量低调处理,未再对台湾方面的审判结果作过多的干涉。这样,双方似乎在表面上达成了“谅解”,并取得了“共识”。但此次事件在美蒋之间遗留下的那一层阴影,却是挥之不去的。要恢复到50年代初的那种“蜜月”关系,已是决无可能了。
“康隆报告”风波及联大席位危机
20世纪50年代末,美蒋双方又在“协防”问题上发生冲突。台湾当局高呼“反攻大陆”,希望水搅得越混越好,力图让美国从“边缘政策”卷入到与共产党的战争中去。而美国政府则拼命压迫台湾当局撤退属于福建省的金门、马祖,以便在所谓“台湾地位未定”的幌子下,制造“两个中国”的既成事实。1958年10月23日,杜勒斯与蒋介石签订了《蒋杜联合公报》,把国民党奉为国策的“反攻大陆”改为“恢复大陆人民自由”,并指出:“中华民国政府认为恢复大陆人民自由乃其神圣使命,并相信此一使命之主要途径所为实现孙中山先生之三民主义,而非凭借武力。”这等于是给蒋介石套上了一个紧箍咒,断绝了国民党在美国支持下武装反攻的可能性。许多国民党要员知悉此事后都痛哭流涕,认为返乡无望了。香港《工商时报》更是尖刻地批驳说:“(美国)把中华民国安放在一个无期徒刑的监狱里,而自己为监狱官。”[189]
与此同时,美国高层决策者中,越来越多的人体验到“红色中国”的分量,他们要求重新评估对华政策。1957年2月,美国国会参议院委员会主席西奥多·格林就说:“(中国是一个)伟大的、有组织的国家,为什么我们承认了其他共产党国家而不承认中国,我看不出其中有何道理。”[190]美国出版业巨子约翰·考尔斯称对华政策已经走进了“死胡同”,如果不改弦易辙,“继续走下去,必定发现是死路一条”。甚至连知名神学家莱因霍尔德·尼布尔也认为不让中国进入联合国的做法是“在自我设计的神话中不能自拔”。[191]
面对政坛内外的议论纷纷,美国参议院外委会主席威廉·富布莱特组织了数次有关对外政策得失的听证会。不久,参议院外委会又通过立法程序,拨款30万美元,委托国内智囊团在1960年6月之前完成15份专题研究报道。位于旧金山的“康隆有限公司”(ConlonAssociates,Ltd.)负责撰写其中的两份报告——“美国对南亚政策”、“美国对远东和东南亚政策”。1959年9月1日,报告完成,发表时合二为一,称《美国对亚洲的外交政策》。
《康隆报告》首先分析了“红色中国”的现状,认为:(1)中国共产党在经济建设上取得的成绩“给人印象深刻”;(2)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一个“有实力”的政体,尽管内部有冲突,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绝对不可能受到挑战”;(3)根据其现有的综合国力增长趋势,“共产党中国完全有可能在二十世纪末成为世界主要大国之一”。[192]
接着,《康隆报告》又分析了中国的外交走势:(1)随着时间推移,中苏间的共同点必然减少,其摩擦必然增大;(2)中共外交中有主张“互不干涉、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和平共处”的“周恩来模式”,也有“对外颠覆和输出革命”的“列宁模式”;(3)中共对西方资产阶级存在“敌视”情绪,但又能“区别对待”;(4)中共视美国为主要敌人,但“显而易见的是,(他们)并不愿意与美国打仗”。
《康隆报告》指出美国的对华政策有三条路可以走:(1)通过孤立的办法对华予以遏制;(2)关系正常化;(3)进行和谈。第一条路是美国的现行政策,已显现弊病;第二条路看起来,无疑又走得太远了;第三条路,则似乎才是真正的稳健之道。
故此,康隆公司的智囊们提出了对华政策四项建议:(1)取消对中共的贸易限制;(2)与盟国和中立国讨论以下问题:接纳中共加入联合国、承认“台湾共和国”、使“台湾共和国”在联合国拥有席位、提议中共拥有常任理事国席位;(3)与“国民政府”进行特别讨论,希望达成以下协议:美国将继续恪守对台湾和澎湖的责任、美国亦将为“台湾共和国”提供保护和援助、台湾的军队退出金马、美国帮助自愿离开“台湾共和国”的“国民”返回大陆;(4)美国可与中共先行签订一项商务协定,如协定运转顺利,可随即予以事实上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