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过去了,笔者在图书馆一摞摞已经尘封多年的报纸中,仍然体会到了当年的喧闹。
1947年12月27日的《东北日报》报道:
龙江大哈拉坑村仅三天的时间清理了全村三十多户中、小和化形的伪装的地主与富农,打下了彻底平分土地的基础。本月八、九两天是这村里最热闹的日子,白天一群一伙的贫雇农提着鞭子,扛着木棒,来往大街小巷,押送着被逮捕的地主和狗腿子,簇拥满载衣柜、粮食、农具的车辆。……十三日,全村掀起搬家换房运动,地主们都被赶到厢房,上房住上了贫雇农。按照贫雇农小组的划分,一个贫雇农团要监视三户地主和富农,从大屯搬到东屯地主大院的三家贫雇农团员,一夜曾检查地主家三次。
1948年1月28日的《东北日报》报道:
天刚黎明,日头没冒红,白茫茫的银色大雪原上,呼啸着老北风,落着“树挂”。各屯子已冒起炊烟,闹哄哄的人声夹着牲畜的嘶叫声,健壮的贫雇农大声吆喝着,妇女儿童上爬犁。整个屯子骚动着,半小时后,扫荡队出发了,每一条大道上奔驰着络绎不绝的爬犁。……在大扫荡中,爬犁已成为整个阶级发动、队伍广大与否的标志之一。不同乡的熟识贫雇农见了面,总是要问:你们乡今天出动了多少爬犁?以此来衡量对方战斗力的强弱。在大扫荡中,每乡每天均有三十到五十张爬犁出动……第四乡的贫雇农队伍,举行了来回六十里的远征,三天两夜未归本乡。
“扫堂子”的规模越搞越大,农民纷纷成群结队进城串乡,想搞哪里就搞哪里,想斗谁就斗谁,有的赶到几十里外去扫荡,几天几夜不回家。
东北土改中的“左”的错误越来越严重,一些地区放弃了生产,扩大了打击面,造成了极大的混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城里的工商业也遭到了破坏。
1948年1月12日,合江省委书记张闻天针对这些错误做法,起草了《在平分土地运动中保护工商业的指示》,上报东北局并转中共中央。
这一指示提出,在一个月来普遍平分土地大运动中,已有数县发生了违反城市工商业政策的现象。其表现有几种:1.地主兼工商业者,挖后门,挖家底,并挖家底之外,采取罚款。结果是全部一扫而光,或者关了门,贴上出兑的广告。2.原有的地主,在日本没收其土地后转为工商业者,仍定为地主,又被挖家底者。3.抗战胜利后,已全部脱离土地的封建剥削,转为工商业者,又全部被没收或被挖家底者。4.曾在敌伪做了点事,转为工商业者,或与敌伪稍有关系者都认为是敌伪残余,又被没收、被挖者。甚至有派人往城里几十天,借故清算工商业者。
指示中批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与我党现阶段的工商业政策是相违背的。对农民这种行为不加领导,是一种尾巴主义,若继续下去,不加纠正,将使我合江各城市工商业在短时间内有全部搞垮之危险。
指示对保护工商业作出了若干规定。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
“对地主兼工商业者,除没收其封建剥削部分外,即除没收其乡村的土地及其出租的牲畜以及房屋,并废除其高利贷外,其他一律不动。”“农民不得直接查封工厂商店,或直接没收工商业者的财产,或私自捕人罚款。”“未经县市政府或县市公安局而私自进行的查封、没收或捕人、罚款,为非法行为。”
指示还强调要坚决保护工商业,防止农民进城非法没收地主、富农兼营的工商业,等等。
张闻天起草的这个文件得到了中共中央的肯定,1948年1月31日,中共中央指示东北局:
“合江省委关于保护城市工商业的意见是正确的,他们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了马克思主义的政策。”“合江省的这一指示,经修改后,可适用于整个东北各地。”
东北地区土改的错误做法在其他的解放区也大量地存在,从而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
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指示,指导全党纠正已经出现的某些“左”的错误倾向,特别是土改政策。
毛泽东指出:
“‘雇农打江山坐江山’的口号是错误的。在乡村,是贫农、雇农、中农和其他劳动人民联合一道,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打江山,而不是贫雇农单独打江山坐江山。在全国,是工人、农民(包括新富农)、独立工商业者、被反动势力所压迫和损害的中小资本家、学生、教员、教授、一般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开明绅士、一般公务人员、被压迫的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联合一道,在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的领导下,打江山坐江山,而不是少数人打江山坐江山。”“土地改革的中心是平分封建阶级的土地及其粮食、牲畜、农具等财产(富农只拿出其多余部分),不应过分地强调斗地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