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在东北的工作中心是群众工作。必须使一切干部明白,国民党在东北一个时期内将强过我们,如果我们不从发动群众斗争、替群众解决问题、一切依靠群众这一点出发,并动员一切力量从事细心的群众工作,在一年之内,特别是在最近几个月的紧急时机内,打下初步可靠的基础,那么,我们在东北就将陷入孤立,不能建立巩固根据地,不能战胜国民党的进攻,而有遭遇极大困难甚至失败的可能。反之,如果我们紧紧依靠群众,我们就将战胜一切困难,一步一步地达到自己的目的。群众工作的内容,是发动群众进行清算汉奸的斗争,是减租和增加工资运动,是生产运动。”
“我们党必须给东北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群众才会拥护我们,反对国民党的进攻。否则,群众分不清国民党和共产党的优劣,可能一时接受国民党的欺骗宣传,甚至反对我党,造成我们在东北非常不利的形势。”
1946年3月20日,新成立不久的中共中央东北局就发布了《关于处理日伪土地的指示》,规定:
“所有东北境内一切日伪地产、开拓地、满拓地以及日本人和大汉奸所有地产,应立即无代价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贫民所有。以利春耕,以增民食,并免致荒芜。”“处理上述土地问题应与贯彻二五减租、分半减息运动及发动春耕同时进行,应经过群众路线,动员当地人民采取民主方式,讨论通过处理之。”
1946年5月,北满分局最早派出工作队下乡,打开局面,发动群众,进行反奸清算斗争,开始根据地的建设,实际上已经拉开了东北土改运动的序幕。
《七七决议》发表之后,反奸清算、分配敌伪地产的土地改革运动在东北解放区全面展开。
8月29日,东北局给各分局及省委发出了《关于深入进行群众土地斗争的指示》并报中央。这个指示首先分析了土地改革中的形势,肯定了成绩,指出:
最近两个月来东北各地先后共有一万二千干部下乡。大部分县区都组织了工作团,都突破了一个或几个村屯,少数县已经做到了大部分或普遍分配了,展开了剧烈的斗争,涌现出一批当地的积极分子,干部取得了新的经验。
同时也指出了存在“只限于一般的口号”和“侵犯中农利益”等偏向和问题。
《关于深入进行群众土地斗争的指示》明确规定:
我们的政策是使得雇农、贫农和中农结成巩固的联盟,照顾富农,分化地主阶级,集中力量打击汉奸、恶霸、豪绅、大地主、土匪头子。树敌不要过多,但保持和巩固反内战、反独裁的统一战线。
《指示》还提出要争取在旧历年前完成土改任务。
中共中央在接到东北局的电报后,于9月5日回电,发出《关于放手发动群众解决土地问题》的指示给东北局,提出了东北土改的方针。指出:
你们关于加强土地斗争的指示,对各项问题解决得很好,望贯彻执行。目前解决东北土地问题的方针是:根据《五四指示》放手发动群众,除没收敌伪大汉奸土地外,应普遍动员群众进行反奸清算运动,使农民从地主手中得到土地。
东北局和中央的指示使各地土地改革工作团明确了方针和任务,推动了各地发动群众工作的深入。
在党中央的指导下和东北局的领导下,土地改革运动犹如潮水般迅速席卷了东北大地。
据1946年11月18日《东北日报》报道:
截至10月底,据不完全统计,东北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中已将二千零六万亩土地分给了五百万无地少地的农民。计:松江省四百八十万亩,黑龙江省六百万亩,嫩江省四百万亩,合江省二百万亩,辽吉省四百万亩,牡丹江专区三十万亩,吉林省一百二十万亩,辽宁省七十四万亩,安东省三百万亩,初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村生活水平明显上升,呈欣欣向荣景象。
然而,仅四个月的时间就把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消灭了,必然要出现一定的问题。
11月初,陈云在按照东北局的决定去南满工作的途中,发现一些地区工作上追求数量不求质量,一些工作队干部住在地主家,对群众运动采取包办代替、强迫命令,存在地主的威风没有彻底扫掉,农民仍旧心有余悸,土地也没有真正地分给农民等一系列“夹生饭”现象。为此,陈云两次就土地改革中的“夹生饭”现象写信向当时主持东北局工作的高岗做了汇报(东北局11月2日决定,在林彪随部队行动期间,由高岗主持东北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