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陕北历史问题检讨中,可以看出在这一错误“肃反”开始之前,陕北党内曾发生了两条政治路线的斗争。一方面是以刘志丹、高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在这一路线之下,创造和发展了陕北的苏区与红军;另一方面是以朱理治、郭洪涛为代表的“左”倾机会主义的路线——这也是遵义会议前一个时期内,在党内曾占统治地位的路线——这种路线几乎使陕北的苏区和红军全部塌台。由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发展的结果,由于朱理治、郭洪涛二同志个人主义、高度领袖欲和政治野心家的恶劣品质,以及他们打击刘、高抬高自己的预定企图,就把党内的原则斗争发展成为党外对敌斗争的性质。他们企图用这种方法,来压制刘志丹、高岗等同志所执行的正确路线,并满足自己篡夺整个陕北党政军领导地位的目的,这就造成了当时杀害和逮捕执行正确路线的领导干部(的后果),造成了极大的罪恶。假如不是中央到达陕北制止这一错误“肃反”,且判定这些被诬陷的同志并非反革命,则陕北的苏区与红军有全部丧失的危险。
朱理治同志是当时陕北党的最高负责者(代表团书记和陕甘晋省委书记)。他在1935年夏来陕北前,即抱着陕甘党内存在右倾机会主义的成见,来到陕北后便以钦差大臣的架子,不与刘志丹、高岗等同志作任何谈话,不作具体情况的调查研究,只是片面听信郭洪涛同志关于苏区红军党和群众工作及干部等方面的情况报告。而郭洪涛同志所供给的报告材料,基本上又是挑拨离间造谣中伤的性质。这样就造成了他们对陕甘边及二十六军的主要干部是右倾取消主义和右派反革命的包庇者(其实刘、高曾对右派作过斗争的)的共同认识。在党的刊物上和会议上,有意识的打击刘、高、张等主要干部,而且在西北工作委员会执委扩大会议的决议中公开指出:“这种右倾取消主义者,他们企图阻止党的正确路线的执行,这种右倾机会主义者,在事实上他们表明要取消阶级利益,他们是阶级的仇敌……动员全党同志一致的揭发这些右倾取消主义与机会主义的欺骗叛卖作用,只有坚决的斗争与驱逐右倾取消主义与右倾机会主义的分子……”
这样在思想上政治上作了“肃反”的准备,而红二十五军的到达陕北,其领导者又带有过去鄂豫皖张国焘时代错误“肃反”路线的影响,以及在陕南错误地处理张翰(汉)民问题的成见。因此他们的到达,对朱理治、郭洪涛实行错误“肃反”起了有力的支持作用,于是就促成了这一错误“肃反”的爆发。张国焘时代(在)鄂豫皖保卫局任过审讯科长的戴季英同志,被任(命)为当时的保卫局长,他在这一错误“肃反”中起了积极赞助作用。轰鸿钧同志当时任陕北军委会主席,他在前方主持这一“肃反”,部队中二十六军的干部被逮捕杀害者特别多。
但是,中央虽然对此事件作出了决定,可人们的认识分歧并未完结。对西北党的历史以及中央的这份决定,一直到党的七大召开时,争论仍然很大。
因此,在党的七大闭幕不久,中共中央就决定在1942年西北局高干会议的基础上,于1945年7月召开西北党史座谈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减少分歧。
虽然在这次座谈会上仍然有一些不同意见,但经过与会者的反复讨论,对历史上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趋于一致,绝大多数人认为《中央关于1935年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是正确的。
至此,关于1935年陕北的“肃反”问题似乎应当盖棺论定了。然而,1954年“高饶事件”出来后,1935年陕北“肃反”问题又被提起。
1956年9月和1958年,郭洪涛两次向中央提出申述,要求中央重新审查他在陕北时的问题。
1959年11月23日,中央监委作出了《中央监委关于郭洪涛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基本上否定了1942年《中央关于1935年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中的主要观点。
1978年12月21日,中组部将《中央监委关于郭洪涛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转发给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政治部。在之后出版的《毛泽东选集》中,也删掉了关于陕北“肃反”问题的注释。
此举在西北老同志中引起了较大反响,张秀山等给中组部和党中央写报告,要求中央澄清事实,认真处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