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恢还提出:
不仅在企业中工会与厂方可以如此分工,就是工会与政府关系大,也应该各有不同的立场和态度。
邓子恢的报告不仅在党内而且在全国都产生了较大的反响。
7月29日,中南局把邓子恢报告的主要内容向党中央做了汇报。
7月30日,《长江日报》全文发表了邓子恢的报告。
8月4日,刘少奇为中央草拟了转发这个报告的批语。批语中说:
这个报告很好,愿照邓子恢同志的做法,在最近三个月内认真地检查一次工会工作并向中央作一次报告。
同一天,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报《工人日报》转载了邓文并加了编者按。编者按说,邓子恢同志提出的三个问题非常重要,不仅是中南工会要解决的问题,而且是全国工会干部要加以解决的问题。全国总工会还为此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工会干部学习邓文。
9月4日,《人民日报》以《关于中南区的工会工作》为题全文转载了邓文,并且也加了编者按。按语中说:
这是邓子恢同志在7月11日至19日举行的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议上作的关于工会工作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他着重指示了工会工作的立场、工作方法与工作作风等几个问题,对于工会干部的整风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新中国成立不久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如何做好工会工作意义重大,党中央和毛泽东对如何搞好工会工作都十分关心。12月22日,毛泽东在中共西北中央局关于职工运动的报告上批示说:
七届四中全会一定要讨论工会工作,并且以管好工会工作为中心。过去工会工作是有成绩的,成绩很大,问题甚多。有的工厂企业中,党、工会与群众关系不正常。如群众正在谈话,党员一去便不谈了,群众害怕党员,怕党员汇报,甚至有个别地方把党员看成“特务”,这是一种脱离群众的现象。工会也是如此,脱离群众的现象很多。因此,全党都要注意这个问题,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要专门讨论工会工作,不是小规模地讨论,要大规模地讨论。
12月30日,毛泽东又在中央转发西北局关于工会工作报告上批示说:
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在1951年春季党的四中全会开会以前,请你们负责认真地检查一次工会工作,准备向四中全会作报告。各地工会工作存在着严重的缺点,而各级党委一般地来说注意得很不够,或者完全没有注意,这是不对的,必须改变这种情况。现将西北局12月26日关于工会工作的报告发给你们,望你们加以研究,定出自己的方针,并报告中央为盼。”(12)
很显然,毛泽东对各地工会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是非常不满的,并要求各级党委要研究工会工作。但从毛泽东的上述批示中也不难看出,毛泽东更关心的是企业中的党群关系是否正常。
毛泽东发出了要研究工会工作的指示,高岗是能够跟得上的。作为率先开展经济建设地区的主要领导,高岗对工会工作也是一直比较关注的。早在1950年7月21日,也就是邓子恢在中南作报告后的几天,高岗在出席东北总工会执委会扩大会议时,也在报告中专门论述了工会与行政和党的关系问题。但这两篇仅隔几天的报告却在认识上有较大的差距。邓子恢强调在工会工作的同志必须站稳自己的立场,不应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混同起来。而高岗在报告中则提出:
党政工在国营企业中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搞好生产。所以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亲密团结,互相支援配合。(13)
1951年4月,高岗针对邓子恢的报告,主持写出了《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一文。该文不同意邓子恢报告中提出的“工会同工厂管理机关‘基本立场’一致、‘具体立场’不一致”的观点,认为这种说法模糊了我国政权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模糊了工人阶级的领导思想及其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模糊了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在本质上的区别,这样就不能不造成公营企业中工会工作的思想紊乱。文章认为,公营企业中行政的利益与工人群众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工会的立场与新民主主义的人民政府的立场是一致的。
4月2日,高岗在东北局召开的城市工作会议上作总结时又强调要统一认识,明确“党、行政、工会、青年团立场一致、利益一致、总的任务一致的统一认识”。
4月22日,高岗把《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一文送给毛泽东审阅,并请示能否在报上发表。当时担任毛泽东秘书的胡乔木在看了高岗送来的文章和给毛泽东的信后,写信给毛泽东和刘少奇,认为邓文关于工会与行政“具体立场不同”的说法,“确有不完满的地方”,但高文“用正面批驳的方法”,也不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