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如何评价张闻天的“两点声明”?
当代中国出版社2000年8月出版的《张闻天传》讲到了这场争论,该书的第631页和第632页对此评价说:
“张闻天所说情况是真实的。1948年8月31日张闻天为东北城工会议作总结发言的当时,在东北城市工作中纠‘左’的工作,根据党中央和东北局的指示,已经进行了相当一个时期,‘左’的偏向已经和正在得到纠正,而在这次城工会议上一些同志的发言中也暴露出某些右的偏向。所以,张闻天在总结发言中谈城市工作开展两条战线斗争时批评了右的偏向。”“在张闻天的总结发言中,并不存在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的‘左’的偏差。”
这就是在刘少奇与高岗围绕富农问题争论之前,在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问题上所发生的争论。从这场争论的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争论的另一个主角是张闻天。
2 互助合作再起争议
在1950年春天这场关于富农问题的争论中,虽然高岗对刘少奇以及中央组织部的批评不满,但他当时并没有公开提出意见。1951年4月至9月间,党内围绕山西省委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又发生了一场争论,为高岗重提当年的分歧创造了时机。
1951年4月17日,中共山西省委向中共中央华北局写了一份题为《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报告认为:
“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当然这也不是说,目前已经发展了多少富农,而是说富农方向已经是农民自发的一个趋势”。因此,“必须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与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而“把‘公共积累’和‘按劳分配’这两个进步的因素,在互助组织逐步地增强,它将使老区互助组织大大地前进一步。”“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当是逐步地动摇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8)
然而,作为山西省委上级的华北局并不同意山西省委的意见。5月4日,华北局批复山西省委的报告并报中央,明确提出:
你们提出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9)
接到华北局批转山西省委的报告后,刘少奇又听取了华北局负责人薄一波、刘澜涛等有关同志的情况汇报,于7月3日对山西省委《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做了如下批语:
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的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山西省委的这个文件,就是表现这种思想的一个例子,特印发给各负责同志一阅。(9a)
7月5日,刘少奇在春藕斋讲话时又对山西省委报告中的观点进行了批评。
但是,毛泽东并不同意刘少奇的意见。7月25日,华北局向中央呈送经刘少奇修改过的《关于华北局农村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40年后,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记述了当时的情况:
“随后,毛主席找刘少奇同志、刘澜涛同志和我谈话,明确表示他不能支持我们,而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他讲的道理把我们说服了”,“少奇同志还通过范若愚同志向马列学院一班学员收回7月5日下午在春藕斋发给他们的材料。这场争论就这样结束了”。(10)
然而,这场争论实际上并没有结束。
10月14日,高岗写了一份关于东北农村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报告给毛泽东。高岗在报告中列举了东北农村在开展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做法和成就,概括了互助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表示要“继续坚持贯彻毛主席屡次指示的方针,即根据群众的自愿与需要,加以积极扶助与发展,并逐步由低级引向较高级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