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配备四匹良马与一名驭夫之马车每日租金十五先令;凡配备驮鞍或其他鞍具之良马,每日租金十八便士。
二,租金须从车马加入威尔斯溪驻军之时算起(必须于5月20日或以前到达),车马完成其任务后将根据其前往威尔斯溪和返家所需时间给予合理补贴。
三,每驾车马,每匹鞍马或驮马,均由本人与车辆马匹主人共选客观公正之人予以估价,服役车辆、马匹如有损失,将照价赔偿。
四,自签约之时算起,如有要求,本人将向车马主人预支七日租金;剩余部分一俟任务完成,或随时如有需求,将由布雷多克将军支付。
五,车辆驾驭者或租马照料者决不可应召尽士兵之责或受雇做驾车看马以外之事。
六,凡车辆马匹带进军营之燕麦、玉米或其他饲料,超出马匹所需者应合理付价,挪做军用。
备注。我儿威廉·富兰克林亦受权,可与坎伯兰县任何人士签订同种合同。
本·富兰克林
1755年4月26日于兰开斯特
告兰开斯特、约克、坎伯兰三县居民书
各位朋友,各位乡亲,
几月前偶然到了弗雷德里克的军营,我发现将军和几位军官由于得不到车马而恼怒异常,他们原指望本地区完全有能力提供这些支持;但由于我们的总督和议会意见不一,既没有为此提供金钱支持,也没有采取任何相关措施。
有人建议立即向这些县派遣军队,按其需要强行征用最好的车辆和马匹,强迫相应的人员去驾车看马。
我担心一批军队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这些县境,尤其考虑到他们现在的脾气和对我们的怨恨,将会对居民造成许多严重的不便;所以我愿意不辞劳苦,先尝试一下看采用公正平等的手段可以做些什么。
这些偏远县区的居民近来向议会抱怨手头现金短缺;现在机会来了,你们将有一笔可观的现金分享;因为要是这次远征的服务工作持续一百二十天(这是极有可能的),那么这些车马的租金将会高达三万多英镑。而且全用国王的金银币来支付。
服务工作将会是轻而易举的,因为军队每日行进很难超过二十英里,车辆和驮马运输的东西完全都是军需品,所以必须随军前进,再快不了,而且为了军队的利益,无论行军还是扎营,总要安顿在最安全的地方。
如果你们真像我相信的那样都是国王陛下的优秀忠实的臣民,那你们现在就可以大显身手效忠立功了,而且可以轻松放心地完成任务;如果忙于农事独家难以抽出一车四马和一名驭夫,那么三四户可以合作,一户出车,另外一两户出马,再有一户出人,酬金几家按比例分成。然而如果面对如此优厚的酬金和合理的条件,你们仍然不愿尽忠报国,那你们的忠诚就大可怀疑了;王事必办;如此众多英勇的军队不远万里来保卫你们,决不可因为你们裹足不前,辜负了对你们的合理期望而无所作为;车马非要不可;很有可能采取强硬手段,到那时你们就只能落个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下场,这种情况就不大有人怜悯或关心了。
我与此事并无特殊的利害关系;(除了得到努力行善防祸的满足)我只能是自讨苦吃。如果这种征集马车的办法不可能奏效,我只好在十四日之后捎话给将军,我估计骠骑将军约翰·圣克莱尔爵士[261]将会率领一彪人马立即奔赴本地区以达到上述目的,这是我不忍听到的,因为我是你们诚挚的朋友,我忠心希望各位万事如意。
本·富兰克林
我从将军那里领到八百来英镑作为支付车主们的预支款:但这个数额仍然不够,我又垫付了二百多镑,不出两个礼拜,150辆大车连同259匹驭马开始向军营进发。公告许诺车马如有损失,必须照价赔偿。但车马主人声称他们不认识布雷多克将军,也不知道他的许诺有多可靠,因此坚持要我为此写下付款保证书,我就给他们写了。
我在军营里的时候,有天晚上和邓巴[262]上校团部的官员们吃饭,他对我表示了对部下小官的关切,他说这些人一般都不富裕,想储存一点东西以备长途跋涉、穿越荒野的不时之需,但这地方东西太贵,他们买不起,沿途又没东西可买。我对他们的处境深表同情,决定尽量给他们提供一点补助。不过,我对自己的打算只字未提,第二天早晨却给议会负责处分公款的委员会写了一封信,热忱介绍了这些官员的情况,提请他们考虑,并建议给他们赠送一些日常用品和食品之类的礼物。我儿子有过一段军旅生活的经历[263],对军营的需求有所体会,所以给我开了一张清单,我将它附在信里。委员会批准了,并雷厉风行,责成我儿子操办,于是这些物品紧跟在车辆后面火速运到了军营。用品分装为二十包,每包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