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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 (经典译林)(43)

作者:(美)本杰明·富兰克林

过了一段时间,我起草了一份为全市铺路的议案,提交给议会。这正好在1757年我去英国之前[229],直到我走了议案才得以通过,当时还在摊款方式上有所改动,我认为并不见得好,但不仅有铺街还有照明的附加条款,这倒是一大改进。一名平头百姓,已故的约翰·克利夫顿先生[230],在自家门口装了一盏灯,做了个示范,表明了街灯的用处,人们这才有了个整个城市照明的想法。有人把这种公益事业的荣誉也加到我头上,其实它是属于这位先生的。我只不过是步其后尘罢了;我的唯一功劳表现在灯样的改动上,它跟我们最初从伦敦买来的球形灯有所不同。那些灯我们发现有诸多不便;由于从下面进不来空气,烟就不容易从上面出去,只好在球体内循环往复,附着在球体内壁上,很快就把本要发出的亮光挡住;这就添了一项麻烦,那就是每天都要把灯擦擦干净;而且不小心就会把它打个稀烂,完全成了个废物。于是我建议用四块平面玻璃组成方形,上面装一个长长的烟囱把烟吸上去,下面留些缝隙让空气进来,这样烟就容易上去。这样一来,灯就可以保持干净,不像伦敦街灯那样过几个小时就变暗了,而是一直到天亮都明光灿灿;偶尔撞一下,一般也只会打破一块玻璃,容易修补。[231]我有时心里纳闷,沃克斯霍尔[232]的球形灯底部有效应孔,使他们的灯保持干净,为什么伦敦人不学习学习,在他们的街灯底下也留有那种孔洞呢。不过之所以开这些孔洞是另有目的的,那就是,借助从孔洞里吊下来的一根麻线把火焰更加突然地送到灯芯上,另一个进气的用途似乎未曾想到过。因此,街灯点亮没过几个钟头,伦敦的街道就十分昏暗了。

提到这些改进,使我回想起我在伦敦时给福瑟吉尔博士[233]提出的一项建议,他是我认识的最优秀的人士之一,是一些有用的计划的伟大倡导者。我注意到这里的街道不下雨的时候从来没有扫过,轻尘飞扬,人们任凭尘土越积越厚,直到雨天把它化为泥浆,没过几天泥土就在街面上积得太厚,如果穷人不用扫帚扫出一条条小道,人就走不过去,人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把泥土耙到一起,撂进敞口车里,车子在路上每颠一下,稀泥就从车子两边颠出来掉到地上,有时候给路人平添不少烦恼。满街灰土之所以不扫,就是怕它扬到商店和住宅的窗户里面去。一件偶发事件教我明白一点点时间能扫多少路面。一天早晨,我在懦夫街[234]我的住处的门口发现一名穷苦女人用一把桦条扫帚清扫我门前的路面。她显得非常苍白,虚弱,好像刚害过一场大病似的。我问是谁雇她扫街的。她说,“谁也没有雇我;可我穷得很,生活艰难,所以在富贵人家门口扫扫街,指望他们会给点什么。”我叫她把整条街打扫干净,然后给她一先令。当时是九点钟,十二点她就来要钱了。我起初看见她干活那么慢,所以不相信这么快就把活儿干完了,我便打发仆人过去检查检查,他汇报说整条街都打扫得一干二净,土全倒进街中央的排水沟里了。接下来的一场雨就把土冲走了,这样路面,甚至水沟,都非常干净。于是我断定,如果一个弱女子能在三个钟头里扫净那么一条街,那么一个积极肯干的壮汉用一半的时间就可以干完。在这里让我说说,这样一条狭窄的街道中央修一条排水沟要比在街两边靠近人行道的地方各修一条更为便利。因为一下雨,街两边的雨水就会流到中央,形成一股激流,可以把它遇到的所有泥土冲走:但分成两渠水的时候,水势太弱,哪一条也冲洗不干净,只会把水遇到的泥土变成泥浆,于是车轮滚滚,马蹄嘚嘚,将泥浆溅到人行道上,弄得它又脏又滑,有时还溅过路人一身。于是我向这位好心的博士提出了如下的建议:

为了更加有效地清扫并保持伦敦和威斯敏斯特街道的清洁,兹建议,

“与几名更夫签定合同,责成他们找人在旱季清扫灰土,在雨季耙除泥巴,每人负责自己巡逻的几条街巷。

“给他们配备专用的扫帚和其他适当工具,保存在各自的岗亭里,以使他们雇用的扫街穷人随时使用。

“在干旱的夏季,必须在商铺和住宅开窗之前把灰土扫成堆,堆与堆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等清道夫用加盖的大车把它运走。

“耙起来的泥巴不可成堆成堆地放着,以免车碾、马踏又将其铺撒开来;给清洁工配备的车厢不可高高地架在车轮上,而应低低地搁在滑台上;厢底应为栅格状,铺上麦草,既可盛撂进去的泥巴,又可以让水渗漏出去,从而大大减轻重量,因为水是泥巴里最重的部分。这些车厢放置以方便为宜,泥巴用推车运过来装入厢中,让它把水排干,然后由马匹把车厢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