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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 (经典译林)(18)

作者:(美)本杰明·富兰克林

我就这样在伦敦度过了大约十八个月的时光。大部分时间我勤勤恳恳干自己的本行,除了看戏,买书,自己的开销不大。我的朋友拉尔夫把我掏穷了。他欠了我大约二十七英镑;绝对不可能要回来了;我收入微薄,这笔开销可非同小可。尽管如此,我还是爱他,因为他有很多可爱的品质。虽然我没有增进自己的财富,却结识了一些非常聪明的朋友,他们的言谈让我受益匪浅,再说我还读了不少书。

1726年7月23日我们从格雷夫森德扬帆起航。要知道旅途中发生的事情,你可以查阅我的日记,你会在那里发现详尽的叙述。也许那本日记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在里面可以找到规范我的生活行为的计划[107],那是我在航海的过程中制订的。更值得一提的是,计划虽然是我很年轻的时候制订的,但直到老年我一直都在忠实地实施着。我们于10月11日在费城上岸,我发现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变化。基思不再是总督了,继任者是戈登少校[108]。我遇见基思在街上溜达,完全是一介草民。见了我他似乎怪难为情的,虽然擦肩而过,他却什么也没有说。里德小姐接到我的信后,她的亲友对我的回来有理由感到绝望,于是劝她另嫁他人,这样,就在我去英国期间,她和一位姓罗杰斯的陶工结了婚,要不是这样,我见到里德小姐时,也会像基思见到我时一样难为情。然而她的婚后生活绝无美满可言,由于拒绝跟丈夫同居相伴,也不用他的姓氏,据说他还有个老婆,所以他们很快就分手了。罗杰斯手艺很好,所以博得了她的亲友的青睐,但人品太差。他背了一屁股的债,在1727或者1728年逃之夭夭,去了西印度,后来就死在那里。凯默有了一座好一点的房子,开了一爿商店,经销文具,品种繁多,雇了几个人手,虽说没有一个算得上好手,但生意似乎挺红火的。

德纳姆先生在清水街开了一家商店,我们把百货陈列出来,我兢兢业业打理生意,学习记账,没有多长时间就成了营销专家。我们一起吃住,他由衷地关心我,像父亲一样谆谆训导我;我对他也是敬爱有加:我们俩本来可以非常快活地一起奋斗下去,但在1726/1727年的2月初,就在我刚过二十一岁的时候,我们俩都生病了。我患的是胸膜炎,险些儿要了我的命:我疼痛难耐,都不想活了,所以后来发现自己开始康复时,反而有点儿失望;有些许遗憾,因为再过一段时间我又得干那套无趣的营生了。我忘了德纳姆先生得的是什么病。他缠绵病榻很久很久,最后还是走了。他在口头遗嘱里给我留下一笔小小的遗产,算是对我关爱的表示,他把我又扔进了这个茫茫的世界。由于商店由他的遗嘱执行人接管,我在他手下的工作就此结束:我姐夫霍姆斯这会儿正在费城,劝我还是重操旧业。凯默也以高薪诱我去经管他的印刷所,这样他就可以腾出手来,更好地打理文具店。我在伦敦时,听他的妻子和她的朋友说他人品很次,所以不喜欢再跟他打交道了。我试图再找个商号办事员的工作;但一时半会还碰不上,便只好又跟凯默订约了。

在他的印刷所里,我发现有这么几个人手:休·梅瑞狄思[109],威尔士裔宾夕法尼亚人,三十岁,从小学的是乡村活儿;为人诚实,精明,阅历丰富,还喜欢读点儿书,但嗜酒成癖。斯蒂芬·波茨[110],一个成年的乡下青年,从小学的也是乡村活儿;相貌不凡,极其机智幽默,但有点儿吊儿郎当。凯默与他俩商定的每周工资极低,以后如果业务上进,应当加薪时,每三个月增加一先令,凯默的诱饵就是他们对往后高薪的期盼。具体分工是梅瑞狄思干印刷,波茨干装订,按约定凯默得教他们,可他自己两样都不会。约翰,一个粗野的爱尔兰人,什么手艺都没有学过,凯默替他向一艘船的船长付了路费,作为交换,他得替凯默干四年活。他也被指定当印刷工。乔治·韦布[111],一名牛津学生,凯默用同样的办法换得了他四年的工期,打算让他当排字工:关于此人,很快还要讲到;还有大卫·哈利[112],一个乡下孩子,凯默将他收为学徒。凯默竟然用比他过去出的薪金高得多的价码来聘用我,其用心对我而言,很快就昭然若揭了,他要通过我来磨炼这些便宜的生手,一旦我把他们调教好了,既然他们已经有约在先,只能替他卖命,那么没有我,他也能够运作下去了。不过,我还是高高兴兴地往下干;把他本来是一团乱麻的印刷所打理得井然有序,慢慢地使他的人手对业务上了心,活也干得好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