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0年代后期,工会的数目十分可观。从1955年到1958年,先后有126家工会注册,代表教师的工会多达17个,代表海员的工会有12个。1955年,由工会发起的反英罢工多达275起。到1961年,由于人民行动党内部发生分裂,以标清祥为首的一部分人另外组建了社会主义阵线,工会也一分为二,一个是新加坡职工联合总会,属社会主义阵线领导;一个是全国职工总会(简称职总),属人民行动党领导。当时前者的势力要比后者大得多。到1965年,全国职工总会在人民行动党的扶助支持下逐渐占优势,领导着新加坡的大部分工会。后来就成了新加坡最大的职工会,会员人数最多时达25万(1979年),现在是21万左右,占总人口数12.3%。
李光耀执政后立即表示今后工会的作用与过去不同了。过去工会的主要任务是发动工人同英国殖民当局作斗争,争取合法权益,这当然是对的。现在人民行动党执政,该党是“代表劳苦大众利益的”,因此工会同人民行动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应该站在同一立场、同一战线,而不能相互对立,不能搞罢工、停工等斗争。李光耀强调政府、劳、资三方要密切合作,这样才能促进新加坡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稳定。
早在60年代初期,李光耀就赋予职工总会特殊的地位和权利。他委派职总的劳工代表进驻政府的重要部门,特别是派往经济发展局、工业训练局等经济机构。政府在有关经济发展的决策方面,都要事先同这些职总代表磋商。1960年政府颁布《工业关系法令》,为工会和雇主解决劳资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政府拨专款帮助职总成立劳工研究组,专门研究劳工问题和如何处理好劳资纠纷。政府还聘请“工业关系员”协助职总属下各工会解决劳资纠纷。1968年8月,政府又通过《雇佣法令》和《工业关系修正法令》,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1972年,又成立了全国工资理事会,负责同劳资双方协商每年职工加薪的幅度和数额。当然,这要视当年全国经济发展的情况及各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在1985~1986年新加坡经济困难时期,全国工资理事会和职总还动员工人节制增薪,有时甚至作出临时牺牲,自动减薪来帮助政府和各公司渡过难关。
为了加强人民行动党同工会的联系,1980年专门成立了一个联络委员会,双方各派四名代表参加。人民行动党派出的都是该党重要人物,包括当时该党第一副主席王鼎昌、第二秘书长助理吴作栋、第二助理财政司库马塔尔和当时的政府外交部长达纳巴兰;职总方面则包括当时的会长蒂凡那、秘书长林子安、第一副主席彼得温森和新闻出版秘书和张润志。该联络委员会的任务就是沟通人民行动党同职总的关系,确保职总协助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尤其是在促进新加坡经济发展方面,使广大职工与政府同舟共济、协同作战。
1985年,李光耀又提出:让人民行动党一些新当选的议员兼任若干工会的顾问。李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新议员多接触劳工群众,锻炼他们的政治洞察力和办事能力;也为了加强政府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在这些担任工会顾问的新当选议员中,包括李光耀的长子李显龙。
1969年,当时的职总秘书长蒂凡那就提出职工会现代化问题,强调要扩大工会的任务,使工会从单纯的谈判劳资纠纷发展成全面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他还强调工会要加强工人的培训和纪律性教育;提出工会在经济上自立自足的方针。职总首先建立了三个合作社:即保险合作社、交通合作社和牙齿保健合作社。筹建这些合作社的资金主要由职总会员会费提供(会员会费都在工资中扣除)。保险合作社是为职工提供人身保险,职工只要每月交纳几块钱保险费,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就可以从保险合作社得到一笔保险金。交通合作社主要使出租汽车司机和小型巴士司机能在短期内“有其车”,成为“车主”。这些司机只要每月向合作社交几块钱,就可以通过分期付款方式买到汽车。一个小伙子加入交通合作社,两年后便可拥有自己的汽车。这种合作社办得很好,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使1200名出租汽车司机和250名小型巴士司机有了汽车。至于牙齿保健合作社则由两名合格牙医开设两间牙科诊所,为职工及其家属治牙病。1971年8月,职总创立新加坡消费者协会,负责接受职工对商人搞不公平交易的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1973年3月,职总又办起了消费合作社,属下有超级市场,职工在那儿购物可以得到优惠。以后,又陆续办起了全国旅游公司、书籍合作社(职工及其子女可以在这里买到廉价课本和其他书籍),职总还办了另外一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