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工作人员,李光耀特别强调要为正廉洁,“两手干净”。他说:“如果我们允许你们把手放进别人放钱的抽屉里,那么,在政治上,我们全完了。”他指出人民行动党之所以能够在每次大选中获胜,正是由于“我们以公平诚实以及正直的态度管理国家的事物”。
当然,对李光耀的治国之道,并不是人人称道、个个叫好。新加坡内外,就有人不以为然。有的甚至批评他“作风强硬,要求苛刻,事事都要插一手”;有的批评他“专制独裁,一个人说了算”;有的批评他“搞家长式统治”,“长此下去,新加坡将会变成一个僵化的国家。人民好像住在一个外表好看的军营里,生活枯燥乏味……”
对于这些批评,我们认为,在李光耀及其政府治理下,新加坡的确有了长足的进步和辉煌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从新加坡青年强烈要求发扬民主和下一代的接班人吴作栋表示要进一步开放民主以适应新形势看,可以认为当前新加坡的民主还是不够的。
第4章四五大支柱
李光耀深知政党是政治斗争的重要工具,夺权要靠政党,执政后维护政权和巩固政权也要靠强有力的政党。因此,他非常重视党的建设工作。
李氏强调:党是“国家的核心,新加坡人民一时不能团结起来,但核心可以先团结起来。有了这个核心,就能团结全国人民,就能战胜殖民主义、共产主义、种族主义和其他各种威胁,建设一个崭新的、独立自主的、繁荣富强的新加坡”。
1954年,李光耀和他的战友们(吴庆瑞、杜进才、贝恩等)建立了人民行动党,简称PAP(People'sActionParty)。之所以取这个名称,据说是为了强调这个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是要为人民而积极行动、积极斗争的。这个名称也比较特别,从某种意义上说容易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对发展组织扩大影响是很有益处的。人民行动党的党徽是白底蓝圈,一道闪亮的红色箭矢斜穿蓝圈。白底象征纯洁,蓝圈象征团结,而闪光的红色箭矢象征战斗行动迅猛有力。人民行动党的口号是:“真诚团结一致行动。”
1955年,李光耀第一次以人民行动党候选人身份参加新加坡举行的第一次立法议员竞选,并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告选民书》。在《告选民书》中,他宣称:“我们人民行动党,是专门为工人和穷人的利益而奋斗的,所以有汽车的有钱人都不大愿意把他们的汽车借给我。不过,不管是别人载你去投票站,或者是你自己走去,我都希望你能投我一票。”当时,李光耀所在的选区是丹戎巴葛区,那儿贫民众多。李又是这个区好几个工会的法律顾问。在帮助那些工会对政府和资方作斗争时颇有功绩。李在该区影响较大、威望较高,以后他一直在这个区进行竞选。在那份《告选民书》中,李光耀还自我介绍说:“多少年来,我一直积极帮助工人,扶助他们的职工会。1952年邮差大罢工时,我跟他们在一起奋斗。我也曾为许多职工会争取更高的工资和更好的工作待遇。我觉得马来亚的工人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却分不到一点公平的份额。”接着他提到人民行动党的纲领是:“我们人民行动党相信,英国在马来亚的殖民统治是造成本地社会与经济罪恶的根源。我们的党要争取一个完全民选、主权独立的立法议会,作为走向独立的第一步。”
的确,人民行动党的目标是要从英国殖民当局那里取得初步独立而后完全独立,然后建立一个自主富强的国家,使人民过上富裕美好的生活。它的发起人是一些忧国忧民的有志之士,有着浓厚的反帝反殖思想,都想干一番事业,对人类有所奉献。人民行动党在初建时被认为是东南亚一个“左倾”的政党,成员包括许多进步人士,受到新加坡中下层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以后,人民行动党内部经历了许多斗争。李光耀一派认为有的人“左得过分”,“有的更是共产党分子”,这和他建党的初衷相背离,于是下大决心进行整顿清洗。他先后把王永元开除出党(1960年7月),把林清祥、方水双等人关进监狱(1963年)。李光耀坚决要使人民行动党成为一个反共,不搞阶级斗争,不搞暴力革命的党。他公开声明:人民行动党可以容忍一切非共的反对党,但绝不容许共产党的存在。他十分担心马共的浸透,害怕人们尤其是青年人受马共的影响。他在各种场合讲话都表示其坚决反共的立场。他说共产党的主张不适合于新加坡,新加坡只能走议会斗争的道路,而不能走共产党那种暴力革命的道路。人民行动党正是主张通过议会斗争,同英国人谈判取得了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