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的一片责骂声中,我只听出了这样一个故事:他在利物浦的街头,看见这个无家可归的孩子,饿得半死,差不多等于一个哑巴。他就牵着孩子打听他的亲属,可是谁也不知道这孩子是哪家的。他时间既局促,身边钱又不多,因此觉得与其待在这里一无结果的乱花钱,还不如马上把他带回家去,因为他打定主意怎么也不能眼看他流落在街头而掉头不顾。
好吧,收场结局是东家娘咕噜了一阵也就不作声了;欧肖先生叫我给他洗一个澡,换身干净衣裳,让他跟孩子们一起睡。
亨德莱和卡茜两个起初只是在一旁看着、听着,倒没什么,等到两个大人讲和了,就涌上去搜索他们父亲的口袋,找他答应给他们的礼物。那哥哥是十四岁的男孩子了,当他从大衣袋里掏出那只早已压得粉碎的四弦琴时,他放声大哭了;卡茜得知她爸爸因为照顾那个陌生孩子,把她的马鞭子给丢失了,她这股怒气就发泄在那个蠢小子的头上,对着他咬牙齿,唾他;可是她只讨来了她爸爸的狠狠的一个耳刮子,给她一个教训,以后行为应该规矩些。
两个孩子绝对不让他上床来跟他们一起睡觉,甚至在他们房里睡觉也不行。我也懂不了多少事,便把他放在楼梯平台上,心里巴望他明天不知去向了。也不知是碰巧,还是听见了声音,这小家伙爬到了欧肖先生的房门口,他走出来时就看到了,便追问他怎么会到这儿来的。我只得承认是我做的事,为了我这懦怯和不近人情的行为,我给赶了出去。
这就是希克厉最初来到这一家的经过。隔了几天,我又回去的时候(因为我并不认为我是受到终身放逐的判决),我才知道他们已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做“希克厉”。这原是他们的一个死在襁褓中的儿子的名字;从此这既作为他的名字、也成了他的姓。
卡茜小姐和他现在可很要好了;可是亨德莱却恨他。老实说,我抱有同感,也恨他。我们两个便可耻地折磨他,存心跟他过不去。我本不大懂得道理,不觉得我做的事不公平,而东家娘眼看他受欺侮,又从不替他说一句话。
他像是个憋着一肚子气、耐着性子的孩子,很吃硬,受些虐待,也许不当一回事呢。他能挨着亨德莱一下一下的拳头,不眨一眨眼,也不掉一滴泪;我一把一把拧他,也只能叫他倒吸一口气,睁着眼,好像是他自己不小心撞痛了,怨不得别人似的。
这份逆来顺受可害得老欧肖气坏了,因为他发觉他儿子在迫害那个他所谓失了父亲、孤苦伶仃的孩子。也不知为的什么,他跟希克厉可真有点缘分,凡是这孩子说的话,他全都信(讲到这一点,他难得开口,而且通常说的总是实话),喜欢他远过于卡茜——她可是太淘气、太任性了,真不配做一个宠儿。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在这一家播种下了不和睦的种子。
不到三年,欧肖夫人死了,小东家早已把他的父亲看成一个压迫者,而不当作自己的朋友,把希克厉看成了篡夺他父亲的爱心,侵占他的特权的人。他念念不忘自己所受的损害,性子变得刻薄了。
有一阵子我是同情他的;后来孩子们都得了麻疹,我得看护他们,立即尽起做女人的责任来,这时候我的想法转变过来了。希克厉的病势很凶,在他病得最厉害的当儿,他一直要我在他的枕边伴着,我想他还道我为他出了不少力呢,却不明白其实我是没有法子才去照应他的。不过,我应该说,哪一个护士也不曾照料过这么安静的孩子。他跟还有两个孩子可不一样,叫我不得不减少了自己的偏心。卡茜和她的哥哥把我麻烦得要死;他呢,可是像一头羔羊般不懂得诉苦——虽说那是倔强、并不是温柔——因此很少给人添麻烦。
他的病好了,大夫说是多一半亏得有我,称赞我照看得好。我听了他这表扬很得意,对于让我得到赞美的人儿因此也就软了心。这样,亨德莱失却了他的最后一个同盟者。
可是我还是没法喜欢希克厉,我时常感到奇怪,东家在这个绷紧着脸儿的孩子身上,究竟发现了什么,竟是越看越好。在我的回想中,这孩子从来不曾对于那位老人家的溺爱有什么感激的表示,这倒并不是他对于他的恩人太傲慢,而仅仅是他不加理会而已,虽然他明知道已经抓住了那老人的心,只消他一开口,不怕这一家人不低头依顺。
举一件事来说吧,我记得有一次欧肖先生在市场上买了一对小马回来,给孩子一人一头。希克厉拿了那最漂亮的一头,可是不多久,它就跌跛了,当他发觉之后,便这么向亨德莱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