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通史家和文化史家正像那种人——他认识到纸币的缺点,决定用比黄金轻的金属铸成硬币以代替纸币。那种硬币的确叮当作响,但也只是叮当作响而已。纸币还可以欺骗无知的人们;但是,那种只能叮当作响而没有价值的硬币是欺骗不了任何人的。黄金之为黄金,是因为它不仅可以供交换,而且可以供使用,世界通史家也是如此,他们如能回答“权力是什么?”这个历史的主要问题,才算是真金。世界通史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矛盾百出,而文化史家则回避这个问题,说了一些文不对题的话。正如貌似黄金的筹码,只能在一些同意它代替黄金的人们中间使用,或者在不知道黄金的性质的人们中间使用,不回答人类主要问题的世界通史家和文化史家们就是这样,他们不过是为了某种目的供给大学和那些爱读正经书本的读者中间流通的硬币。
四
如果否定旧的观点,即否定一个民族的意志服从一个由神选出来的人,而那个人的意志又是服从神的,那么,历史就得从下列两件事中选择一件:或者恢复神直接干预人类事务的旧信仰,或者明确地解释产生历史事件的、所谓“权力”的力量的意义,否则每一步都要发生矛盾。
回到第一种说法是不可能的,因为旧信仰已经被破除了;所以必须解释权力的意义。
拿破仑下令召集军队去打仗。我们对这种想法是这么习惯,对这种看法是这么习以为常,以至于为什么拿破仑一发出命令六十万人就去打仗,这样的问题就毫无意义了。他有权力,所以就照他的命令办。
假如我们相信权力是上帝给他的,这个答案就十分圆满了。但是我们要是不承认这一点,那就得论断一个人统治别的人们的这种权力是什么。
这种权力不可能是一个强者对一个弱者在体力上占优势的那种直接的权力——运用体力或以体力相威胁的那种优势,例如赫拉克勒斯[6]的权力;它也不可能建立在精神上的优势,就像一些历史家的天真想法,他们说,历史上的大人物都是英雄,即赋有特殊的精神和智慧,以及赋有所谓天才的人们。这种权力不可能建立在精神的优越上,因为,暂且不谈拿破仑之流的英雄人物,关于这类人物的道德品质的评价众说纷纭,历史向我们表明,统治千百万人的路易十一和梅特涅在精神上都没有任何特殊的优越性,相反,他们多半在精神方面比他们所统治的千百万人中的任何一个都差得多。
假如权力的源泉既不在于拥有权力的人的身体力量,也不在于他的精神力量,那么显然,这种权力的源泉一定在人的身外,在掌握权力的人同群众的关系中。
法学对权力就是这样理解的,法学这个历史的兑换银行,允诺对权力的历史理解兑换成纯金。
权力是群众意志的总和,群众或以明显的表达或以默然的许诺把权力交给他们所选出的统治者。
在法学领域中,在论述国家和权力应该怎样安排(假如可以安排的话)时,这一切都是十分明白的;不过,在应用到历史上的时候,这个权力的定义就需要加以解释了。
法学对待国家和权力,好像古代人对待火一样——看作一种绝对存在的东西。但是,就历史来看,国家和权力只是一种现象,正如就现代物理学来看,火不是一种元素,而是一种现象。
由于历史与法学在观点上有这样根本的差别,法学虽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详细地说明,权力应当怎样构成,以及不以时间为转移的权力是什么,但是对于历史所提出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着的权力的意义的问题,它完全不能解答。
假如权力是移交给统治者的群众意志的总和,那么,布加乔夫是不是群众意志的代表?假如不是,那么为什么拿破仑一世是代表呢?为什么拿破仑三世在布伦被俘的时候是一个罪犯,后来被他捕起来的那些人又成了罪犯呢?[7]
有时只有两三个人参加的宫廷政变也是把群众意志移交给一个新的统治者吗?在国际关系中,也是把一个民族的群众意志移交给征服者吗?莱茵联邦的意志在一八〇八年移交给拿破仑了吗?一八〇九年,当我们的军队联合法国人去打奥国人的时候,俄国人民的意志移交给拿破仑了吗?
对这些问题可能有三种答案:
一、或者认为,群众的意志总是无条件地移交给他们选定的统治者或统治者们,因此,任何新权力的出现,任何反对既经移交的权力的斗争,都应看作对真正权力的破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