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头看着媚兰,看到她乌黑的眼睛睁开了。那是双带病容的眼睛,明亮得像火烧似的,下面突起了黑黑的一圈眼袋。她张开干裂的嘴唇,低声恳求道:“水。”
“起来,普里西,”思嘉命令道,“我们到井边去打些水回来。”
“可是思嘉小姐!那里一定有鬼。要是有人死在那里呢?”
“你如果不下马车,我就把你变成鬼。”思嘉说,她根本无心争吵,一瘸一拐地爬下马车。
接着,她想起马来了。上帝呀!要是马在晚上死了呢!她给它卸下挽具时,它好像随时会死的。她跑步绕过马车,看到马侧身躺着。要是它死了,那她就只好诅咒上帝,然后再去死了。《圣经》里有人就是这么做的。
诅咒上帝,再去死。她现在知道那个人的感觉是怎么样的了。可马还活着——它喘着粗气,一副病态的眼睛半睁半闭的,但好歹还活着。哦,喝些水也会对它有好处的。
普里西不甘愿地从马车上爬下来,嘴里不住地嘟哝着,胆小畏怯地跟在思嘉后面,朝林荫道走去。一片废墟后面,有一排黑奴住的刷成白色的小屋,寂然无声地挺立在倒挂的树枝下,但一个人也看不到。她们在黑奴的住处和烧焦的基石之间找到了水井。水井的顶篷还在,水桶则在水井深处。她们卷起绳子,从黑漆漆的水井深处,拎起装满清凉井水的水桶,水溅得到处都是。思嘉把水桶凑到自己嘴边,咕噜咕噜地大口喝着,水泼了她一身。
她埋头猛喝,直到普里西使起性子来:“哦,俺也很渴,思嘉小姐。”她这才想起别人也同样需要水。
“把结解开,把桶拎到马车上去,让他们都喝一点。剩下的给马喝。你不觉得梅利小姐该给婴儿喂奶了吗?他会饿死的。”
“上帝,思嘉小姐,梅利小姐没有奶水——也不会有奶水了。”
“你怎么知道?”
“俺见过很多像她那样的人。”
“别给我摆架子了。昨天,你知道的有关婴儿的事还少得可怜呢。好了,快点。我要去找些吃的来。”
思嘉的觅食徒劳无获,只在花园里找到几个苹果。在她之前,士兵早就来过这了,树上的苹果已经一个不剩。她在地上找到的那些也都快烂了。她挑最好的装了一裙兜,从松软的土路上往回走,便鞋里又跑进了一些小砂石。她昨晚为什么没想到穿双更结实的鞋呢?为什么没把太阳帽带来?为什么没带些吃的出来?她简直像个傻瓜一样。可是,当然,她原以为瑞德会照顾他们的。
瑞德!她往地上啐了一口,这个名字就使她感觉很不好。她有多恨他呀!他又是多么的厚颜无耻!而她居然站在路上让他吻她——几乎还很喜欢他的吻。她昨晚一定是疯了。他多卑鄙呀!
她回到马车边,把苹果分了一下,把剩下的全扔到马车后部去。马现在站起来了,可水似乎并没有使它恢复太多的体力。现在是大白天,它看上去比昨晚还糟,髋骨突起,像头老牛的,肋骨像块洗衣板一样,背上则伤痕累累。她给它上挽具时都不敢去碰它。当她把马嚼子塞进它的嘴巴时,这才发现它实际上已经没有牙齿了。真是老掉牙了!瑞德偷马时,干吗不偷匹好马呢?
她坐到赶车位上,用山核桃枝在它背上抽了一下。它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开始向前走去。她把马赶到知道的小路时,马走得慢极了,她自己就算不费什么劲也走得比它快。噢,要是没有媚兰、韦德、婴儿和普里西给她添麻烦就好了!那她走回家别提有多快了!哦,她可以跑回家,沿着这条使她离塔拉和妈妈越来越近的路一步一步地跑回家。
他们离家不会超过十五英里了,但以这匹老马的速度,得走整整一天时间,因为她得经常停下来让它休息休息。整整一天哪!她低头看着这条耀眼的红土路。曾经从这里经过的大炮和救护车,在路上留下了一道道深沟。还得再过几个小时,她才能知道塔拉是否还存在,埃伦是否还活着。还得再过几个小时,她才能结束这九月灼热的阳光照射下的旅途。
她回头看了看媚兰。她躺在那,一副病容的眼睛闭着躲避阳光。思嘉拉开帽带,把帽子递给普里西。
“把这遮在她脸上。这能让她的眼睛避开太阳光。”阳光直射到她没戴帽子的头上,她接着想:“不等今天过去,我就会满脸长满雀斑,就像珍珠鸡蛋一样。”
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有不戴帽子或是面纱就在太阳底下晒过,赶马车时,从来都是戴手套,以保护她手上略微凹陷的洁白肌肤。可现在,她却坐在一辆快要散架的马车上,由一匹快要累垮的老马拉着,整个人暴露在阳光下,脏兮兮,汗淋淋,饿得饥肠辘辘的,什么事也做不了,只能在一片荒无人烟的土地上,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向前爬。她原来过的是安全可靠、无忧无虑的日子,那些时日离现在仅仅隔了短短的几个星期!原来她和每个人都认为,亚特兰大是决不会沦陷的,佐治亚也决不会被侵入的,而现在,离有那种想法的时候也只有一眨眼的工夫。可四个月前在西北天空出现的那一小朵乌云,现在已经发展成猛烈的暴风雨,接着又变成呼啸不已的龙卷风,席卷了她的整个世界,把她从有人遮风挡雨的生活中刮了出来,扔在这寂然无声、常有鬼魂出没的荒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