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回入士多。(不能,不能,绝对不能这样做!我想。雷老太太救了我的命,并将她的积蓄全部交给了我,如果我还有一点人性的话,就不能再喝酒了。)於是走出士多。
夜渐深,四周静得很。我惊诧於自己的皮鞋声太响。(渴死了,不如到夜总会去喝几杯。她一定不会发觉的,我想。)於是掉转身,准备到夜总会去喝几杯酒。走到夜总会门口,我又趑趄不前。(不,不,我不能欺骗她。我可以欺骗自己,但是绝对不能欺骗她。她是一个好心肠的老年人。她的精神虽已失去平衡,她是一个好心肠的老年人。我可以欺骗自己;但是绝对不能欺骗她!)於是转身,挪步回家。
月光是银色的,夜街极静。很渴,身上有足够的零钱买酒。(我必须控制自己,不能变成酒的奴隶。但是──如果我单独到夜总会去的话,坐在角隅,她一定是不会知道的。我何必虐待自己?酒,具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没有尝到酒的味道,已有多时。现在,正是喝酒的好时光。我何必虐待自己?人生就是这麽一回事,太认真,自己吃苦。不如糊涂些!酒不是毒药,没有什麽可怕的。我的心情如此恶劣,不趁此喝几杯,一定会闷出病来。我应该为自己着想。那雷老太太虽然待我这麽好,究竟不是我的亲娘。事实上,就算是我的亲娘也不一定要听她的话,我是我,别人不能支配我。当我想喝酒时,我应该喝个痛快。)
这样想时,我又站在夜总会门口了。我下了最大的决心推门而入,选一个角隅处的座位。
酒。酒。酒。一杯。两杯。三杯。四杯。五杯。我彷佛在遥远的地方遇到了久别重逢的朋友。我很快乐。(酒是我的好朋友,没有一个朋友能够像酒那麽了解我!)
一杯。二杯。三杯。
我不觉得孤独了,我有酒。酒是一种证明,它使我确信自己还存在。於是我得到满足,一切都显得那麽和谐。有人在跳薯仔舞,看起来像是一群鸽子。墙壁上画着一些抽象的线条,多看几遍,也会悟出一个道理。
我想起一座拱形的桥,桥的右边奔来一个男人,桥的左边奔来一个女子,最後在桥顶相遇,正当乐声来自天际的时候。这是极其美好的,虽然是一瞬即逝的意念。我看到两片橙色的嘴唇,贴在一只玻璃杯的边缘。那浅若燕子点水的微笑,似曾相识。我无法捕捉失去的意念,一切都是那麽容易消失的。快乐会消失。痛苦也会消失。这个女人的美丽像一首无字的诗,较之那些“文字游戏”高明得多。
我走入安徒生的王国,想在爵士音乐的嘈杂中寻求天真。刺耳的铿锵,以及非洲森林里的鼓声,合在一起,正在进攻理性。一切都不停顿,黑夜突然出现璀璨的云霞。我的额角在沁汗,但是她却笑得如此歇斯底里。有狂热在我内心燃烧,又彷佛关在笼子里得不到自由。我欲追寻答案,却无法领悟这人生的奥秘。还是多喝一杯吧,酒是一架火车,在糊涂的仓促中,从一个开始,将我带到终结。於是我讨厌太多的灯光。事实上更讨厌太多的眼睛。(这是一个龌龊的所在,我想。)
她的肤色是那麽的白皙,只有龌龊的思想给糖衣包裹着。一切都是龌龊的,连这里的音乐也是。(墙角也许会有好奇的蜘蛛,正在偷窥人类的疯狂。)
感情脱去衣服,抓不到任何东西来掩饰它的羞惭。年轻的时候,笑是一种力量。年老的时候,白发是一种讽刺。只有对於那些中年人,酒遂成为最好的伴侣。表已停。鼓手的脸色依旧那麽健康。
谁还记得江南的杏花与春雨?谁还记得小河里的脚划船?一个秋日的傍晚,狮子山下的庙宇,晚钟铛铛,林中的群雀同时惊飞。我向往於庙堂里的宗教气氛,又不能凭借菩萨的指引摆脱现实的苦难。
後来,我学会吸烟。後来,我学会到小舞厅去购买廉价的爱情。後来,我学会从银幕上追求童年的梦。後来,我学会撒谎。後来,我学会喝酒。酒带给我一个彩色的境界;又带给我一片空白。
那时候,我年纪刚过二十。霞飞路上的梧桐树。亚尔培路的回力球场。“弟弟斯”的烤小猪。五十岁出头的白俄女人。越界筑路的赌场。“伊文泰”的胴体展览。──都是迷人的,都不及酒好。那是一个有着厌世心情的舞女,她说她喜欢我的眼睛。然後我们有了不经意的约言,在兆丰花园的大树底下。我不知道她有一张善於撒谎的嘴,甘愿做她的奴隶,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她了。她常常带我到“洪长兴”去喝酒。我竟没有醉过一次。我一再夸耀自己的酒量,她却笑眯眯地对我说:有一天,你会醉的。过些时日,我果然醉了。那是她辍舞的日子,当我知道她决定嫁给棉花大王时,我独自走去“洪长兴”,醉得连方向都辨不清。那时候,我年纪刚过二十。从此,酒变成一种护照,常常带我去到另外一个世界。我未必喜欢空白似的境界;只是更讨厌丑恶的现实。有一个时期,我习惯在雾里重庆喝白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