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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66)

作者:刘以鬯

《前卫文学》第三期以颇多的篇幅特辟诗专辑,用意至善,但效果是相反的。如果文字游戏或铅字的堆砌也能算作新诗的话,新诗已走到DeadEnd。如果只有一两个人在戏弄方块字,那还不足为患。可忧的是:文学游戏式的新诗已经变成一种风气了,我不明白麦荷门为什麽要辟这样一个专辑?是不是其他部门找不到理想的稿件?因此,我翻了一下译文部分,依旧选择一些旧材料,没有新鲜的东西。至於创作部分,也和第二期一样,不够充实。三个短篇的表现方式都很陈旧,像极了五四初期的作品。惟其如此,我很替麦荷门担忧了,麦荷门浪费了他母亲的积蓄,又浪费了他自己的时间与精力,办这本有名无实的《前卫文学》,实在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

我向夥计要了一杯酒,我必须为自己的前途筹算一下。为了生活,我走过通俗路线。在香港,撰写商品固可换取生活的安定;终究是无聊的。我应该设法找一份固定的职业,虽然并不容易。

我喝了几杯茶之後,走出茶楼。没有一定的去处,只管漫无目的地搬弄脚步。──我是一只蚂蚁,在一个狭小的地方兜来兜去,却不知其狭小。蚂蚁要觅食的,它的求生欲也极强烈。我失笑了,觉得自己的愚蠢乃属与生俱来。走进“告罗士打”,要了威士忌。只有酒是美好的。酒是主宰。酒是神。酒是游子的知己。我无法探求人生的最终目的。对於我,喝酒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是酒不是空气与阳光。它是需要用钱去购买的。为了喝酒,我就得设法找钱。否则,将雷老太太送给我的钱花完之後,怎带过日子?

我想起那个出版社的老板钱士甫。他是一个庸俗的文化商人,以盗印他人着作起家,如今俨然大出版家了。过去,我曾经向他求售自己的小说,他扁扁嘴,将头偏过一边,说是即使不要版税,也不愿出版这样的小说。多麽可恶的家伙,但是我竟会在这个时候想到他。我将钱士甫当作一个人;然而他不是人。我希望他能给我一个编辑工作,他扁扁嘴,将头偏过一边,表示不能考虑。我说我的处境相当窘迫,他说他最怕文艺。我说我不但会写武侠小说,而且会写黄色的故事新编。他笑了。他说“会写”与“叫座”是两件事情。他可以找到一百个会写武侠小说的作者;但是很难找到一个“叫座”的。

我的视线突呈模糊,为了维持这麽一点自尊,不能不马上退出。处身在两座高楼大厦之间,遂显得特别渺小。一切静止的东西都有合理的安排,惟人类的行为经常不合逻辑。情感与升降机究有不同,当它下降时一若物体般具有变速。

三月的风,仍似小刀子般刮在脸上。我又去喝酒。我遇见一个醉汉,竟硬说我偷了他的眼睛。我觉得他很可笑,却又不能对自己毫无怜悯。(他是一面镜子,我想。当我喝醉时,我也会索取别人的眼睛吗?)群众的脸。群众的笑容。只需三杯酒,一切俱在模糊中“淡出”了。理智是可以洗涤的,单用酒液,就永远洗不乾净。玻璃窗上的雾气,不准眼睛窥伺现实。耳际传来纳京高的磁音,空间遂有了美丽的装饰。

那个醉汉还没有走,咧着嘴,硬说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维他命。我觉得好笑,因为我仍能保持清醒。这是一串很长很长的列车,车上只有我一个乘客。车轮在车轨上辗过,发出单调的韵律。第一次,我认出寂寞是一只可怕的野兽。我讨厌时间,企图用餐刀切去半个白昼。神是那麽的刻板,总不肯将夜幕提早扯起。再来一杯酒,这是我最需要的东西。墙上有只蟑螂;但是牠不像是个狡黠的家伙。啪!有人用木屐将牠击死了。

生命就是这麽一回事,纵有千万希望也经不起这轻轻的一击。谁相信爱因斯坦是为了探求死亡後的真实而自杀的?妖精们都知道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但是唐三藏自己却无法避免他的最後。我们必须寻求快乐吗?聪明如叔本华之流也无法解答这问题。然而用世俗的眼光来看,不快乐的人对尘世倒是不太留连的。(所以,多喝一杯吧。)

我发现我的眼睛给人偷去了。我哭。我向夥计索取眼睛。夥计笑。其他的食客也笑。笑声似乱箭,从四面八方射入我的耳朵。(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我必须离开这里。)街灯也在笑,我找不到可以躲避的所在。前面有个电车站,很近,又彷佛十分遥远。笑声变成浪潮。我随时有被淹死的可能。我大声呼唤;但是一点用处也没有。我变成人生舞台上的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