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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65)

作者:刘以鬯

有一个时期,我习惯在雨中故乡喝黄酒。有一个时期,我几乎每天坐在尖沙嘴的那家小餐厅里喝威士忌。然後我结识一个虚荣无知的女人,我以为她是十分善良的。她劝我戒酒。我戒了。然後我们结合在一起。我发现她对幻梦的追求不遗余力。有人说:她被一个抽鸦片的老戏子糟蹋了,有人说:她用自己的青春去勾引老人。总之,都是丑恶的事情。我想到了酒。当我离开那个女人後,悲剧不可能变成喜剧,酒则像剪草机一般,将路上的荆棘剪平了。不过那颗心,却从轻快的“玫瑰期”转入忧郁的“灰色季”。朋友们说我是傻瓜,我不肯承认。我常常对自己说:有一天我会重获失去的源泉。

好几次,我欲重建一座城。大雨倾盆时,力量投入酒杯,猎者的枪弹未能命中,那野鸭仍在空中振翅而飞。──那些都是过去了的事,想寻找它的细节,竟会如此困难。往事如街边的行人,刚遇见,瞬即离去。只有太阳会去了再来;人的道路绝对不是一个圆圈。开始与终结,只是一条线上的两个点。我是颇有几分胆量的,一度在这条线上舞蹈过;受过几次惊吓後,也怯弱似老鼠了。日子像水般流去。日子像长了翅膀的鸟类飞去一个遥远的地方。

我曾经见过不少奇事:一个站在太阳底下的人竟会没有影子;一个眼睛里会伸出手来的白粉道人;一个因为忍受不了饥饿而将自己的灵魂出售给魔鬼的学者;一个没有心脏的举重家;一个动了真感情的女明星──这些都是记忆中的火花;偶然的一现,也能产生奇趣。但是记忆中并不完全是这种奇趣的火花,相反,大部分倒极其冷酷无情。我不能不喝酒。我不能不找自己,宁愿经常遗落在一个不可知的境界。

我的伴侣,看来是个很有趣的女人。我不知道她姓什麽叫什麽;更不知道她怎麽会跟我在一起的。我拿了一百块钱给她,她笑得很媚。我吩咐夥计买单,只想回家去用睡眠来忘掉自己。我认为这样做,对我也许会有点益处。

当我清醒时,我发现她依旧睡在我身旁。我是不愿意这样做的;但是我竟这样做了。我翻身下床,拿了二十块钱给酒店的夥计,走到外边,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我讨厌阳光,因为它正在凝视我的赤裸心欲。

不止一次,我在醉後的蒙昧中向妓女购买廉价的爱情。我常常後悔;却又常常觉得可笑。我必须责备自己,不应该用酒去灌浇自己的任性;更不应该宠坏自己的感情。事实上,这样做不但得不到什麽;反可能引起精神的痉挛。

天气尚未转暖,翻起衣领,双手插入裤袋。从士敏土的人行道走回家去,经过报摊,投以习惯的一瞥,看到了《前卫文学》第三期。(麦荷门是一个倔强的傻瓜,我想。)我对文学的狂热未必完全消失;但是我竟连目录也不肯看一看。我是不希望有个镀金的灵魂的;却惧怕黑色占领我的心房。

有人认为智慧是上帝的礼物,我反对这种说法。我认为智慧是魔鬼手制的药丸,吞得多的,烦恼也多。於是想起了一个朋友。此人十分勤奋,曾经以两倍於曹雪芹撰写《红楼梦》的时间去研究脂砚斋的评语。他现在已经五十多岁了,读到《春柳堂诗稿》时,比探险家寻获宝藏更喜悦。(这是十分可悲的,那些吞服太多魔鬼药丸的人。)

我自己已经悟彻没有?这个问题很难解答。不过,在目前这种情形下,酒的吸引力仍大。回到家里,雷老太太正在耸肩啜泣。我问她为什麽流泪;她问我为什麽彻夜不归。我叹了一口气,她竟放声大哭。我一向讨厌女人哭泣,尤其是年老的妇人。(我有我的自由,没有理由受她管束。她虽然救了我的命;而且送了钱给我,但是我有我的自由。我愿意做些什麽,她管不着!我愿意在外过夜,那是我自己的事。我喝酒,因为我需要喝酒。我玩女人,因为我需要玩女人。她是一个姓雷的老太太,与我毫无关系,没有理由约束我的行动!)

於是,我退了出来。雷老太太哭得更加悲伤,声音尖得很,跟刚割破喉管的母鸡一样。我怕听这种声音,愤然出街。阳光仍极明媚,这是一个美好的日子。我的心仍在落雨,无法驱除莫名的哀愁。走进茶楼之前,忍不住在报摊上买了一本《前卫文学》。

我不敢喝酒,又不愿意思念雷老太太。坐在大茶楼的阁仔,要一壶普洱和两碟点心,然後翻开手里的杂志。我看到一个“诗”特辑,编排的形式相当新颖;然而那只是一堆文字游戏。作者不能技巧地运用文字去表现意象,结果变成没有意义、没有中心的铅字堆砌。文学作品贵乎独创,每一个爱好文学的人都知道。但是,独创必须具备充分的解释。近年来,由於少数优秀诗人的努力,似乎已经摸索出一条道路来了,大家都在期待,以为不久的将来即可读到伟大的诗篇。不料,真珠刚出现,鱼目就似潮涌至。读者浪费太多时间与精力,文字游戏式的“诗作”依旧层出不穷,继续发展下去,新“诗”的文字终有一天变成万花筒里的彩色碎玻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