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典文学 > 霸王别姬(37)

霸王别姬(37)

作者:李碧华

小楼是两边皆忧患。

见菊仙终於醒过来,脸色苍白如洗,命保住了,人是徒地瘦下去--是肚中另一个人也失掉了,血肉一下子去了一半,菊仙如自恶梦中惊醒,狞厉一叫:

「--小楼!」

他搂住她,相依为命的当儿,他竟又抽身他去,营救蝶衣。

「……」菊仙气极:「小楼你……叫那假虞姬给你生孩子去!」

「得去想法子呀,他们是说拿便绑,说绑便杀。汉奸哪!也是人命!」

「蝶衣他是有干过这事,大概罚罚他,关一阵子就给放出来。你跟政府是说不清的。」

菊仙不想他走,在一个自己最需要的当儿,他为另一个人奔走?这人,台下是兄弟,台上是夫妻。而她,是他终生的妻呀。

「他没杀人,不曾落了两手血。」菊仙道:「一定从轻发落的,你能帮上什麽?」

「哪回是为了我,才一个人到鬼子的堂会。他们怀疑他通敌!」

「?」菊仙一听,才知事态严重。

她当然记得那一宗「交易」,她背叛了他--或者说,她答应离开小楼,只是小楼不曾离开她吧。她没强来呀。她当然也记得二人转身朝林子路口的黄包车走去时,身後那双怨毒的眼睛,刺得背心一片斑斓。

是对是错,她已赔上一个孩子了。真是报应。也许双方扯平了。

但菊仙太清楚了,如果三个人再纠缠下去,小楼仍是岌岌可危的。她应该来个了断!她还他,救他这次,然後互不拖欠。

菊仙拉住小楼,道:

「我和你一道去!」

小楼望着她。

「咱们去求一个人。救出来了,也就从此不欠他了。」

她挣扎着要起来:

「哪把剑让我带去。」

蝶衣是法院被告栏上受审。他很倨傲,只觉给日本人唱戏出堂会不是错。--他的错在「痴」。不愿记得不想提起,心硬嘴硬,坚决地答辩:

「没有人逼我,我是自愿的。我爱唱戏,谁懂戏,我给谁唱。青木大佐是个懂戏的!艺嘛,不分国界,戏那麽美,说不定他们能把它传到日本去。」

完全理直气壮,一身担戴,如苏三的鱼枷。

不是为了谁。

根本为自己。

这样的不懂求情,根本是把自己往死里推。

菊仙重新打扮,擦白水粉,上胭脂,腮红。棉纸把嘴唇染得艳艳的。有重出江湖的使命感。她的风情回来了,她的灵巧机智仍在。男人,别当他们是大人物,要哄,要在适当时候装笨,要求。

她抱着那把剑,伴着小楼面见袁四爷。

她知道蝶衣这剑打哪儿来。袁四爷见了剑,一定勾起一段情谊。把东西还给原主,说是怕钱不够,押上了作营救蝶衣的费用,骨子里,连人带剑都交回袁四爷好生带走,小楼断了此念,永远不必睹物思人--这人,另有主儿。……

菊仙设想得美,不止一石二鸟,而且一石三鸟。

她弱质纤纤,万种温柔。彷佛回到当年盛世,花满楼的红人。旧戏新演。

袁四爷还着实地摆足架子,羞耻了段小楼一顿,以惩他不识抬举。小楼都忍了。

--谁知一切奔走求赦都不必了。

意外地,在法院中,蝶衣毋须经过任何程序,被士兵带走。

到什麽地方去?

无罪,但又不放。

所有人都疑惑起来。全场哗然。--这个人根本一早勾结官府!

其实他又去了堂会。国民党军政委员长官,到了北平。为了欢迎、致敬,政府以最红的角儿作为「礼物」,献给爱听戏的领袖。於是,什麽法律就不算一回事了。

一时间,「程蝶衣」三个字,又逃出生天了。他的唱词,仍是游园、惊梦。「皂罗袍」:

「原来奼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

云霞翠轩,

雨丝风片,

波画船。

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百年不易的词儿,诉说着得失成败,朝代兴衰。国民党的命运,中国人的风流云散……。

菊仙一番舖排,怅然落空,如同掉进冰窖里。小楼身边硬是多了一个人。

菊仙的身子一直好不过来,成天卧床,有点放弃,或者以此绾住男人的心。反正说不出常理来。

蝶衣倒是前事完全不提,见二人各有所失,只得相安无事。

这天见小楼喂药,他对菊仙那麽的关怀备至,一脸胡碴子。失去孩子,更心疼大人。蝶衣很矛盾地,把一网兜交给小四,里面全网住大綑大綑的钞票,小四抓药去。蝶衣表示了心意,言语上却不肯饶。他也关怀地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