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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新传(328)

作者:李一冰

东坡逝世七十余年后的南宋淳熙二年(1175),陆放翁在成都安抚使衙门里做参议官。同年六月,朝廷派范成大来做四川制置使。这两位诗人聚合在一起,便常谈诗说艺,屡屡论及东坡。因为放翁是个闲官,富有时间,石湖居士就劝他研究苏诗,以遗后学。放翁逊谢不能,范不相信,放翁提出两联坡诗:“五亩渐成终老计,九重新扫旧巢痕。”又:“遥知叔孙子,已致鲁诸生。”问他该作何解,范答:

“东坡被窜黄州,自忖不复再被朝廷收用,所以说‘新扫旧巢痕’;建中初年,朝廷召复元祐旧臣,所以说‘已致鲁诸生’。想来不过如此。”

“这就是我之所以不敢从命的缘故了。”放翁慨然道,“从前朝廷以三馆养士,储备将相之才。到元丰年间实施新官制,把三馆一起撤销了。东坡旧时曾直史馆,但自谪为散官,史馆之职,削去已久。至此,连这个老窠也被废去了。所以说‘九重新扫旧巢痕’。东坡用事之严如此。”

至于“遥知叔孙子,已致鲁诸生”这两句诗,原是东坡从海外北归,再度过大庾岭时,所作次韵诗的最后一联。用的典故是叔孙通为汉高祖定朝仪,征鲁国诸生三十余人到中央政府来做事,当时有两个鲁生,拒不应召,还被叔孙通笑骂为“若真鄙儒,不知时变”。

东坡写此诗时,他两兄弟的情况,正如放翁所言:

“建中初年,韩(忠彦)、曾(布)二相得政,尽量收用元祐旧臣,即使无法在朝中位置,也都任为封疆大吏;唯有东坡兄弟,只领一份宫观祠禄的干俸,不被重用。……”东坡诗只从正面说“朝廷已经征召了鲁国诸生”,暗中却隐藏着“不能致者二人”,自嘲与子由该为“不知时变的鄙儒”。放翁感叹道:

“如这两句诗,意深语缓,若不明了当时情况,更不容易窥测。”

放翁随后又举了一个“白首沉下吏,绿衣有公言”的例子,认为若未读故老孙勰的诗跋,便不知绿衣所指何人,她又说了什么话,就无法看懂这两句诗语。所以放翁的结论是:

“……必皆能知此,然后无憾。”

石湖居士听了,也叹息道:“如此诚难矣!”

理解苏诗,在陆放翁、范石湖那个时代,确然如此;但后来以爱读苏诗者之众,从事批注苏诗的人,传有百家以上,若能仔细读注,困难未必不解。

注苏最早的本子,当以崇宁大观年间(1102—1107)赵次公等的《苏诗五注》为先,距东坡谢世还不过几年;次则南宋绍兴初年赵夔等的《苏诗十注》、王十朋的《苏诗百家注》等,皆其著者。

注本虽多,但是并不理想,所以范成大要劝放翁再事研究,放翁当时不敢担当这一工作。后来有吴兴施元之、施宿父子以两代数十年不断的努力,综核前人诸说,重新增编补订,成施注本,以繁征博引,诠解详备,称誉士林。这个规模大具的注本,刊版于南宋嘉泰二年(1202),放翁作序。前面那段与范成大对话的回忆,就见于放翁所作《施司谏注东坡诗序》。

这时候,政治上的元祐党禁,虽已解除,但治苏学还是忌讳。施宿因为出版此书,遭人非议,而被罢官,所以传本甚为稀少。

明人好选评而薄笺注,但他们的“选评”,事实上只是借东坡这块招牌,来发扬自己的文学主张而已。晚明公安派诸君子虽极推重东坡,但在研究上,却不甚有用。

清代学者才将施注本发掘出来,各以其专门知识来加以补充。如海宁查慎行撰《补注东坡编年诗》五十卷,以详于考证地理,为其特色;冯应榴编《苏文忠诗合注》五十卷,则精于考古。两书皆颇流行。

后来商丘宋荦(牧仲)得施注宋椠本于江南藏书家,他便动员门人邵长蘅、顾嗣立、李必恒和儿子宋至等为之删订编补,又大力搜求施本未收遗诗四百余首,为《苏诗续补遗》上下两卷。邵长蘅承担此一工作时,又发现放翁所说难处之外的另一重困难。

盖因东坡于书无所不读,经传子史之外,不论佛经、道藏、小说、杂记,到手皆读,因此,他的知识范围,无边无际,加以生活经验又那么丰富,见闻宽广,皆非常人所及。东坡自己固然富有统驭文字、驱策书卷的才气,可以不限题目,牛溲马勃,皆以入诗,取材可以不择精粗雅俗,嘻笑怒骂,街谈巷议,信手拈来,皆成佳咏。如沈德潜《说诗晬语》曰:“苏子瞻胸有洪炉,金银铅锡,皆归镕铸。”但是后世读者,学问识见,两不如他,而欲深切了解苏诗内容,时遇困难,依然不免。如邵长蘅作“注苏例言”十二条,其中一条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