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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传(66)

作者:梁启超

王安石说:“府兵在他驻防的地区有所作为,又可以命令他到京城来守卫,也就不用担心国家的根本不稳固了。”

韩绛、吕公弼都认为让府兵担任京城的守卫很难。

文彦博说:“像曹州、濮州人,专门做盗贼,难道可以让他们来守卫京城吗?”

王安石说:“曹州、濮州的人就没有被招募的吗?那些都是狡猾无赖之徒,尚不足为虑。义勇兵都是良民百姓,又任命有一定财产的农户出一人担任将官,怎么反倒怀疑他们呢?”

陈升之想让义勇兵去戍守附近的州郡。

王安石说:“皇上如果想要克服数百年来募兵制度的缺陷,就应该果断一点儿,详细地制定法律,把实施的细节也要制定好,不然就没有办法弥补了。”

皇帝说:“制度能够实行在于有法律,应当把条例预先做好,之后再逐步推行。”

文彦博等人又认为士兵是很难使他们到千里之外出戍的。

王安石说:“前代征讨琉球、讨伐党项,用的不是士兵吗?”

皇帝说:“招募的军人专门用于作战,因此可以依赖。至于民兵,军事、农业各一半,可以靠他们去作战吗?”

王安石说:“唐代以前没有在脸上刺字的兵一样可以作战。我认为,募兵与民兵没有什么区别,就看任用的将帅怎么样。将帅并不难求,就看皇上能不能发现他的才干,并善于驾驭他。如果皇上能发现他们的才干,又善于驾驭他们,那么人才自然会涌现出来并为皇上所用,也就不担心没有将帅了,而有了将帅也就不担心民兵不能作战了。”

宋代有“刺字为兵”的传统。

皇帝说:“从国家的长远政策考虑,一定要使百姓纳入军队的基层建制,这样做既节省了养兵的费用,又能使兵卒的数量大量增加,而且能与招募来的兵卒相互为用。”

王安石说:“为了使国家和民间的财富都不致匮乏,为国家的长远利益考虑,应当尽快变革募兵法。”

皇帝说:“如果要变革募兵法,枢密院认为一定会发生唐朝的建中之变。”

王安石说:“皇上鞠躬尽瘁、勤勤恳恳地治理国家,上下之间互相信任,没有发生这种事的道理。建中年间之所以发生动乱,是因为唐德宗任用卢杞这样的人而疏远陆贽这样的人,没有亡国已是他的幸运。”

当时有人散布谣言,说朝廷实行保甲法,训练乡民,是要送他们到边疆去打仗。乡民们都非常惊恐不安,有的父子抱在一起痛哭,有的自己把自己弄成伤残,只为了避免参加训练。韩维等人要求暂时停止实行保甲法,来安抚老百姓。

王安石说:“就保甲来说,人人希望能轮流执勤,这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可惊慌、疑虑的。而且,如今那些窝藏盗贼的人和做了盗贼的人一定不喜欢新的保甲法。皇上,请看长社县的情况,在这里捕获的盗贼正是由于有了保甲而被迫在外逃亡的人,这些人大约有三十个。他们既不能被容留在京城附近,又被附近的郡县所拘捕,无计可施,于是就去煽动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听说为首的煽动者已经被捕,而且来到京城的人不过二十几个,以十七县十余万家之众,被煽动的只有二十几个人,应该不算多。自古以来,做事没有不靠权势来领导众人却能让上下一致的。如果放任自流,谁肯服从命令?如果靠法律驱使他们,又不是人们所希望的。作为一个掌管天下万民的人,如果只能顺应民意,听任其自由选择,又何必设立君主和官吏呢?如今,要实行保甲法,最好先派遣官吏传达皇上的旨意,然后再按照我们制定的方法去推行。”

一天,皇帝对王安石说:“曾孝宽告诉我,老百姓有砍断自己的手指来告保甲的。”

王安石说:“这件事最初是从蔡骃那里得到的消息,赵子几派蔡骃去询问查验,不过是有个人因为砍木头误伤了手指,有几个人都可以做证。大概这个保甲法上自执政大臣,中间还有一大批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下面则是盗贼和窝藏盗贼的人,他们都不希望它能够实行下去。然而,我曾召集乡人询问他们,都说很好。也许有砍断手指以躲避做保丁的人,但不都是这样。何况,保甲法不仅是为了防盗除盗,还有更重要的是要训练他们渐渐熟悉军事,成为真正的战士。如果这些人都能掌握一定的军事技能,又有旗鼓作为他们的联络方式,并且答应他们免去赋税,就可以使他们轮流执勤来取代巡检的士兵。另外,自保正以上的人如果能够捕捉强盗,还可用提升奖励他们。这样一来,人们就会争相劝勉,然后使他们与正规军队相互配合,不仅可以消除禁军的骄横之气,还可以节省国家的财政经费,这是国家的长久之计。”